西安出台十二條財稅措施,支持實體經濟發展

西安出臺十二條財稅措施,支持實體經濟發展

1、大力支持工業穩增長促投資

支持企業擴大投資

符合條件最高獎500萬元


我市將持續加大投入力度,採取貸款貼息、獎勵補助、融資引導等方式支持工業發展。通過市場化方式組建總規模100億元的工業發展基金,加快佈局重點工業領域基金群建設。

支持企業擴大投資。對各區縣、開發區新引進總投資1億元和2億元以上的重點工業項目,自簽約之日起兩年內完成全部投資的,按實際固定資產投入的2%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500萬元。對新引進固定資產投資5億元以上的高技術工業項目和10億元以上的新建重點工業項目,按照市政府“一事一議、一企一策”方式給予重點支持。對新增固定資產投入達到1000萬元以上的工業技術改造項目,按設備投資額的10%給予分檔補助,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同時,對年工業產值首次突破10億元的工業企業,分檔給予20萬元—5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首次進入規模以上的工業企業,給予3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市級製造業與互聯網融合發展、製造業智能化改造和工業互聯網項目,按項目實際投資額的10%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300萬元。對首次進入全國電子信息百強企業和軟件百強企業的,給予10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西安市轄區內獲得國家新能源汽車補貼的生產銷售企業,公共服務領域按1∶0.5、非公共服務領域按1∶0.3,給予不超過國家單車補貼額度50%的地方補貼等。

2、促進軍民融合深化改革發展

年底完成改革改制任務軍工試點單位

最高獎1000萬


我市將支持“軍轉民”改革深化和“民參軍”融合發展,對獲得國家資金支持的國家級軍民融合創新平臺和國家重大項目,新設立的軍工總部所涉及的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按照一定比例給予配套資金支持,最高不超過500萬元。對2018年底完成改革改制任務的軍工試點單位,給予總金額不超過1000萬元獎勵。對民口企業獲得國家條保資金、預研資金、科研經費、兩維經費等支持的給予最高500萬元配套獎勵等。

支持軍民融合平臺及轉化體系建設。其中,對新建的國家級、省級、市級軍民融合產業孵化器,按照投資規模,分別給予500萬元、300萬元、200萬元獎勵。對新建軍民融合服務平臺,按照服務交易範圍、交易量,給予總投資額30%,累計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的獎勵。

3、持續推進中小企業發展載體建設

新認定國家級小微企業創業示範基地

一次性獎300萬元


在支持區縣工業園區建設和眾創載體建設方面,對工業園區、小微企業基地出租標準化廠房,給予每平方米每月最高不超過8元補貼,最高不超過200萬元。對市級新認定的眾創空間和科技企業孵化器分檔給予30萬元—300萬元的後補助支持,年度考核合格的給予每年10萬元—30萬元運營補貼。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市級小微企業創業示範基地,分別給予300萬元、100萬元、50萬元一次性獎勵。

此外,還將積極落實特色小鎮財政政策。市級特色小鎮在創建期間及驗收命名後,其規劃空間範圍內新增稅收收入的市、區縣(開發區)兩級留成部分,按照前3年100%、後2年50%的額度,專項用於特色小鎮建設。在西安合作發展基金下設立總規模50億元的特色小鎮專項子基金,對納入創建及培育名單的特色小鎮建設予以支持。

4、提升科技創新成果轉化水平

500萬元補助專項用於

符合條件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轉化


《意見》指出,我市將支持科研創新能力提升。對跨國公司和國際知名工業設計機構在本地設立的設計研發總部、分支機構,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獲得國家級、省級、市級企業技術中心的企業,分別給予80萬元、50萬元、30萬元獎勵等。

支持科技成果就地轉化和技術轉移轉化。其中,對企業申報在本地實施轉化的項目,經評審認定其經濟效益明顯的,擇優按項目投入的10%,給予最高200萬元補助。對投入超過3000萬元的重大成果轉化項目,可按“一事一議”原則,加大補助力度。境外機構在西安設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符合我市產業發展需求的技術轉移機構,分檔給予最高500萬元的一次性資助。市政府或相關開發區與國內外知名高校技術轉移服務機構、科研機構建立合作伙伴關係,對合作夥伴每年給予最高100萬元資助。

同時,將繼續支持科技小巨人發展計劃實施和高校院所自建或與企業聯合建設眾創空間和新型研發機構。對於將70%以上成果轉讓收益獎勵給成果完成人的高校院所,按其就地轉讓成果獎勵支出的30%,給予每個單位每年最高500萬元的補助,專項用於本單位科技成果轉化。

5、加強文化產業培育力度

最高100萬元補助


文化企業發展和文化產業園區發展也將獲得財政大力支持。其中,對首次成為規模以上文化企業的,市級財政一次性獎勵20萬元。設立支持實體書店發展專項資金,對大型、綜合性實體書店按年經營收入的3%、不超過100萬元進行補助,對中小型實體書店按營業場所面積,每年每平方米150元給予補助,對其固定資產建設貸款貼息補助限額為貸款利息的50%,不超過30萬元。對新認定為國家級、省級文化產業園區(基地)的,市財政分別一次性給予運營主體300萬元、100萬元的獎勵,所在區縣、開發區財政按照不低於市級同等數額給予配套獎勵。

同時,拓寬文化企業融資渠道,設立西安市文化產業發展基金,撬動社會資本投入文化產業,力爭2021年基金規模達到50億元。

6、積極推進旅遊產業發展

四星級以上酒店分檔給予

一次性最高500萬元獎勵


我市將支持高品質特色酒店建設和特色旅遊景區發展。其中,對國家星評機構新評定或改造升級的四星級以上酒店,分檔給予一次性最高500萬元獎勵,達到國際排名前30名的,獎勵標準上浮40%。對新獲得5A、4A、3A的旅遊景區,分別給予300萬元、100萬元、50萬元獎勵。

設立總規模40億元西安旅遊發展基金,引導社會資本投向旅遊業發展重點領域和重點項目,提升西安旅遊產業的整體發展水平。

7、持續推進農業發展水平

給予認定的西安市十佳社

10萬元獎補資金


我市將進一步加大農業產業化發展政策支持力度。圍繞蔬菜、糧食、果業、休閒綜合、畜牧五大類創建市級現代農業園區,對符合標準並認定的園區給予一次性獎補。對認定的西安市十佳社、示範社、示範家庭農場,按照競爭性分配原則,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5萬元的獎補資金。

大力支持依託高校開展農業科技推廣。在西安現代果業展示中心建立西北農林科技大學西安都市農業綜合試驗示範站和產業技術推廣站,市財政每年安排160萬元用於綜合試驗示範站和產業技術推廣站的運行。此外,採用改造與新建相結合的方式,在全市創建田園綜合體,鼓勵區縣採取PPP等模式建設田園綜合體。

8、支持商貿物流及外經貿發展

首次進入中國服務業500強

一次性補助300萬元


《意見》指出,支持我市服務業轉型升級。對新納入的限額以上商貿企業和規模以上服務業企業給予最高不超過20萬元獎勵。對融資租賃業給予不超過300萬元的獎勵補助。對商貿建設類項目按投資額的30%,給予不超過200萬元補助。對我市年度營業收入首次進入中國服務業500強的企業,給予一次性300萬元補助;首次進入全國服務業行業百強的企業,給予一次性100萬元補助等。

在支持重點物流企業發展和物流示範園區和口岸建設方面,對新評為國家5A、4A、3A級的物流企業,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20萬元獎勵。對新評為全國製造業與物流業聯動發展示範企業的,給予30萬元獎勵等。對我市口岸作業區內的口岸功能建設項目,通過貸款貼息和建設補助方式給予一定支持,貼息額最高不超過200萬元,補助額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對首次獲得省、市國際知名出口品牌,上年出口額1500萬元以上的企業,一次性獎勵10萬元。

同時,支持外經貿企業走出去。對具有對外承包工程經營權的企業,直接承攬國際承包工程項目,按承包合同額每300萬美元獎勵1萬元人民幣,最高不超過50萬元。對在境外投資開辦生產性企業且能帶動我市出口的企業,實際投資額每100萬美元獎勵1萬元人民幣,最高不超過50萬元。

9、推動建築業高質量發展

企業資質由一級升為特級的給予

100萬元獎勵


提高企業核心競爭力。對企業資質由一級升為特級的,給予100萬元獎勵。對年主營業務收入達到30億元、50億元、100億元的,分別給予30萬元、50萬元、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每上一個臺階(超過100億元的,每100億元獎勵50萬元為一個臺階)獎補一次,最高不超過200萬元。同時,積極引進市外建築企業,對企業總部落戶我市的央企,給予500萬元獎勵等。

支持企業“走出去”發展。企業市外主營業務收入達到30億元、50億元的,分別給予30萬元、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每上一個臺階(超過50億元的,每50億元獎勵50萬元為一個臺階)獎補一次,最高不超過200萬元。並對承建(不含參建)的工程項目獲得“魯班獎”及“國家級優質工程金獎”的企業,每個項目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勵。

10、發揮“人才新政”促進作用

創業A類人才給予

一次性500萬元項目配套獎補


對進入“千人計劃”和“百人計劃”的引進人才,市財政分別給予每人50萬元和30萬元的配套資助,“市級引進人才”給予每人10萬元的一次性資助。對公開招聘形式引進的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補助安家費3萬元,5年共15萬元。每年開展“西安之星”評選表彰,在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領域評選領軍人才,按每人5萬元標準給予獎勵等。

並支持人才創業。實施“百名雙創新星”計劃,每年通過“雙創”競賽活動選拔和培育100名左右創新能力強、創業項目優、發展潛力大的青年(大學生)人才,根據項目評審情況給予每人20萬元—100萬元的項目資助。對在西安創辦企業或開展成果產業化活動的A類、B類、C類人才,分別給予一次性500萬元、300萬元、100萬元的項目配套獎補;參與雙創的D類人才,根據項目規模給予每人一次性2萬元—5萬元項目資金資助。在政策執行期內年營業收入首次超過2億元、3億元、5億元的,分別獎勵400萬元、450萬元和800萬元。

同時,對為西安科技創新和產業發展作出重大貢獻、獲得國家科技進步特等獎的個人或團隊,給予150萬元獎勵等。在全市範圍內每年開展“西安工匠”、“西安工匠之星”評選活動,給予 “西安工匠之星”每人獎勵3萬元,“西安工匠”每人獎勵1萬元。

11、拓寬實體經濟融資渠道

合作擔保機構按比例給予

最高500萬元補貼


鼓勵企業通過資本市場融資,對在滬、深兩市主板和中小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的企業,給予最高不超過280萬元的獎勵補助。對在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的企業,給予最高不超過180萬元的獎勵補助等。並對上市後增發或配股再融資,以及在新三板掛牌後增發融資的企業,按企業實際融資額的2‰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對在2018年3月28日之前在西安股權託管交易中心掛牌的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30萬元等。

推進“政銀擔企”融資擔保服務體系建設,對西安市轄區內各類擔保機構為本市中小微型企業提供融資擔保的,按照年平均擔保額給予分檔補貼獎勵,對實際發生的擔保業務代償損失,按照不超過10%的比例給予風險補償,有效增強擔保機構抗風險能力。

同時,促進科技金融融合發展,積極落實各類創業貸款優惠扶持政策。其中,支持以知識產權質押為核心的科技型中小微企業融資服務業務開展,按照知識產權質押貸款額的一定比例,給予最高20萬元的貼息。對合作擔保機構按照貸款擔保額的一定比例給予最高500萬元補貼等。對符合條件的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高校畢業生、復員轉業退役軍人等,創業貸款擔保機構和經辦金融機構審核後發放不超過10萬元創業擔保貸款,對符合條件的勞動密集型小微企業,發放不超過200萬元貸款,市區縣財政按相關規定給予貼息。

此外,我市還將發揮政府投資基金引導作用。統籌設立千億級規模的大西安產業基金,支持各產業龍頭企業、高校院所、創投機構和天使投資人,發起設立創業投資和風險投資基金。建立政府引導基金投入、收益和風險的不對稱機制,引導基金參股比例上限提高至30%,收益給予適當讓渡。

12、發揮政府購買服務引導作用

對簽訂政府採購合同的中小企業

給予一定支持


我市將積極推進政府購買第三方服務,從基本公共服務、社會管理服務、企業管理諮詢和中介技術服務等方面向社會購買服務。並鼓勵中小企業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與小微企業組成聯合體共同參加非專門面向中小企業的政府採購活動,對簽訂政府採購合同的中小企業給予一定的支持。

根據《意見》,12項政策的具體執行管理以市委、市政府發佈的相關文件和市級部門聯合市財政局發佈的相關制度辦法為準,政策無實施時間限定的,執行時間為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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