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驗收和租賃合同的關係

商場開展經營活動需要向業主租下大面積的場所,在經營過程中,商場經營公司和業主也許會發生矛盾,引發利益糾紛。在這些糾紛中,曾有一個問題浮現出來:如果該場所未經過消防驗收,該商場的租賃合同是否無效?

消防驗收和租賃合同的關係

提出這個問題的,可能是商場經營公司,也可能是業主,但他們有不同的目的和動機。

對於商場經營公司,有可能是在該場地的租賃合同剛剛簽訂,還未正式裝修投入使用時,該公司不願繼續履行合同或者想換個地方經營,但是又不好直接毀約,便提出租賃合同無效的說法,期望自己既不用履行合同,又免於承擔違約金。

消防驗收和租賃合同的關係

對於業主,有可能是該場所已經裝修經營一段時間,商場經營公司和業主發生矛盾且無法調和,業主便提出租賃合同無效的說法,給商場經營公司造成壓力,迫使其作出某些讓步。畢竟該公司經營了一段時間,不太願意重新折騰更換場所。

多數人認為,只要沒有通過消防驗收,租賃合同必然無效。

消防驗收和租賃合同的關係

其實未必,法律對此的態度非常明確,既有原則,也有例外。法律認為,大多數的房屋未經消防合格驗收,該租賃合同肯定是無效的。但是如果是那些不需要依法作消防設計而建造的房屋,如現代城市中年代較久遠的“城中村”房屋、農民在宅基地所建的房屋,其租賃合同和消防驗收適用兩種不同的法律關係,各行其道,沒有直接的聯繫,未經消防驗收,也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

【律師支招】

對於想使合同無效的一方,不能一看到某個事項未經審批,就以為可以拿來作為認定合同無效的理由。欲主張合同無效,必須去找明確的法律事由,不能憑主觀判斷;對於想維持合同有效的一方,要清楚知道行政審批和民事合同屬兩種不同的法律關係,大多數情況,它們互相影響,但有時候也沒有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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