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疫情不付疫情工資怎麼寫辭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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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關於妥善處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係問題的通知》規定,疫情期間對於因為被隔離、醫學觀察或政府採取的其他緊急措施導致不能正常工作的職工,企業應該支付其正常工資。

企業因疫情影響導致停工停產未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應當按照正常工作時間支付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若職工提供了正常勞動,企業支付給職工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職工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應當發放生活費,生活費標準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辦法執行。

疫情期間職工工資發放分以下幾種情況:

1、因疫情影響,用人單位延遲復工或未返崗期間等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休假期間,經與職工協商,用人單位可以用職工的年休假等假期相抵工作日。如果職工用完各類假期但是仍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用人單位可以按照國家關於停工、停產期間工資支付相關規定與職工協商: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按照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發放生活費,江蘇省的生活費標準是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

2、因疫情影響,用人單位安排職工利用網上辦公、在家裡辦公,視為正常上班,應依法支付工資。在疫情期間,用人單位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安排職工在家裡完成工作任務,職工在家裡工作也是提供勞動,用人單位要按照規定支付職工工資。如果職工的工作量沒有減少,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正常工資標準發放;如果職工工作量不足,用人單位可以與職工協商在家工作期間的工資標準。

3、職工因疫情防控未復工的,在此期間的工資應按照其正常工作時所能獲得的、相對固定的勞動報酬,但是不包括加班費(用人單位規定的每月定額加班費除外)、各類特殊情況下非固定發放的津貼、補貼或者獎金。

4、用人單位與職工達成的疫情結束前無須支付工資的協議也可能會被認定無效。用人單位與職工達成一致調整該期間薪酬,薪酬也不應低於法律法規規定的標準,且用人單位應繼續為職工繳納社會保險,除非當地政府另行頒佈了優惠措施。但雙方協商一致的方式,酌情減少或取消獎金的支付的協議是有效的。

法律依據:《關於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穩定勞動關係支持用人單位復工復產的意見》第三條第四款;第二條;原勞動部《關於印發的通知》第十二條


蠻腰啊我


尊敬的領導:

您好!我是××,在公司工作~年有餘,在這段時間裡,非常感謝領導和同事們都照顧,我成長了不少……(具體哪些方面)

然天下無不散之筵席,今受疫情影響嚴重,公司亦如此,經深思熟慮,為不在給公司添負擔,遂提出辭職,望領導批准!最後祝公司發展順利,欣忻向榮!

XXX

2020.4.18


護士大彭


尊敬的老闆:

真誠的感謝這段時間以來的栽培!

在這個團結奮進的團隊,讓我知道努力就有回報多勞多得道理,期間我也感受到您如沐春風的關懷,工友們親如兄弟的情誼,我在這裡體會到集體的溫暖,家的安全。

可是,由於今年以來疫情的影響使我沒有收入,一家老小生活拮据,作為頂樑柱的我難辭其咎,不得不讓我忍痛向您辭別,為了養家餬口必須自謀出路。

我知道此去前途渺茫且艱險,可是當我聽說別的用人單位都照發疫情期間工資的事,還是躍躍欲試,是福是禍都要闖一闖。

最後,再次感謝領導!順祝生意興,隆財源廣進!

此致

敬禮!

某某

2020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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