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戒淫文

第三節.戒淫文

第三節戒淫文

宇宙浩瀚,法界重重,芸芸眾生,業海茫茫,財、色、名、食、睡,“慾望”之總稱,業海之根本,無邊諸有情,唯“色慾”最難斷,獨“邪淫”最易犯。縱拔山蓋世之英雄,沾色即遭“亡身喪國”之禍;辯才無礙,智慧超群之才士,遇到便遭“敗節毀名”之殃。因緣果報之真理,古今不變;賢士愚人之造做,果報相同。

無奈,社會風氣,日見糜爛,古德聖賢之教誨,被時代淘汰殆盡;道德倫理之說教,被世人輕棄不存。輕薄狂妄的年輕人,出入於燈紅酒綠娛樂場所,樂此不疲;白領高雅,社會名流,也耽溺於酒色迷惘之中,不能自拔。說到“止欲”,而慾望越強;提及“戒淫”,而淫慾之心更旺!街頭遇到嬌姿豔女,身不由己,目注千翻;碰逢麗色於閨簾,神思混亂,腸回百折。一切總是‘心為“形”役,識被“情”牽’。本是醜陋殘容之俗女,偶見頭上簪草簪花,隨作西施之想;本是陋質村婦,身上若有香水味,或帶香帶麝,見者聞已,頓忘“家妻”之形。

豈知,犯如此邪淫之罪,天地難容,神人震怒,所遭報應,屢屢不爽。且看:毀他人妻女操節貞行者,自己妻女不久自然“酬償”;誣陷毀壞他人“

聲名”者,自己子孫遭累受殃。另外:死後無人祭祀者,也就是,斷子絕孫者,被稱之為“絕嗣之墳墓”,其在世時,必定是“輕薄狂生”。世間妓女之祖宗,盡是貪花浪子。本來該富的人,因玉樓貪色而被削籍,而繼續受窮;本來該榮貴的人,因邪淫而金榜除名。其次,因犯邪淫,受牢獄之災,遭冤枉之刑罰,甚或被判死刑的人,比比皆是。死後墮入地獄道、餓鬼道、畜生道,受盡“三途八難”之苦。從前恩愛,到此成空;昔日雄心,而今何在?

普勸世間,無論青年男女,老少貴賤,政府官員,社會名流,當生起“覺悟”之心,當徹破“色魔”之障!要看破:芙蓉白麵,不過是一具“帶肉骷髏”;美貌紅妝,不過是一間“裹衣漏廁”。或者:面對“如玉如花之貌,皆存若姊、若母之心”。

尚未犯淫邪之人,宜防失足;曾行“邪淫惡事”者,務必當下回頭,懺悔業障,發誓“後不再造”。更祈盼能夠將此書“輾轉流通,相互規勸,彼此化導”,使社會大眾,齊歸覺悟之路,使社會人人,齊出色惑迷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