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11月起,佛山新增網約車都必須使用新能源汽車

佛山將啟動網約車相關辦法修訂工作,計劃在10月底前完成。據市交通運輸局透露,今年11月起,所有更新或新增的網約車均須使用新能源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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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規定實施一年

10月底前修訂完成

佛山現行的《佛山市網絡預約出租車經營服務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於去年6月1日起實施,對網約車輛准入門檻作出指引。《辦法》實施一年多後,佛山啟動修訂程序。市交通運輸局昨日通過官方網站發佈公告稱,經過市政府同意,將啟動《辦法》修訂程序,並於10月31日前修訂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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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起更新或新增網約車

必須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車

按照規定,從11月1日起,所有申請從事經營網約車的個人或單位,均須依照修訂後的《辦法》中對網約車的車輛標準和條件,使用新能源車輛。這意味著,11月起我市更新或新增的網約車須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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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車

需滿足特定標準

根據現行《辦法》,使用燃油(含油氣雙燃料)作動力的車輛軸距不小於2700毫米,車輛發動機功率不小於110千瓦,而節能油電混合動力車輛軸距不小於2650毫米,綜合工況百公里油耗小於5.0升。

至於純電動和插電式混合動力車型(含增程式)則軸距不小於2650毫米,純電動車輛在純電驅動狀態下續航里程不少於250公里,氫燃料電池車輛續航里程不少於350公里。

此外,擬從事網約車經營的車輛,還要符合在佛山市登記註冊2年以內的7座及以下乘用車、配置ABS防抱死制動系統等安全配置一系列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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