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擬放行電動三輪車!快遞企業緣何糾結?

以電動自行車和電動三輪車管理嚴格著稱的深圳,最近難得地釋放出了善意。

“希望政策能儘快通過實施,深圳的兄弟們就可以換三輪車了!”一位快遞小哥接受掌鏈記者採訪時表示。

該快遞小哥口中的“政策”是,深圳法制辦7月中旬公開發布的《深圳市電動自行車管理若干規定(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若干規定》)。

《若干規定》指出,特定行業(包括快遞、外賣),電動三輪車經備案後可在本市劃定的準行區內行駛;電動三輪車的管理,參照電動自行車管理有關規定執行。

深圳市擬放行電動三輪車!快遞企業緣何糾結?

(深圳發佈《深圳市電動自行車管理若干規定(徵求意見稿)》)

如果《若干規定》按照目前擬定內容實施,真的利好深圳市的快遞行業麼?

什麼樣的電動自行車能夠備案?

根據《若干規定》,電動自行車要符合,今年5月15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和國家標準委聯合發佈的《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以下簡稱《技術規範》)。主要有以下幾個指標:

① 具有腳踏騎行能力;

② 具有電驅動或電助動功能;

③ 電驅動行駛時,最高設計車速不超過25km/h;電助動行駛時,車速超過25km/h,電動機不得提供動力輸出;

④ 裝配完整的電動自行車的整車質量小於或等於55kg;

⑤ 蓄電池標稱電壓小於或等於48V;

⑥ 電動機額定連續輸出功率小於或等於400W。

符合上述要求的電動自行車,經深圳市公安交管部門備案後,還需安裝公安交管部門核發的車輛身份識別芯片。

深圳市擬放行電動三輪車!快遞企業緣何糾結?

(圖:視覺中國)

一家城市末端配送車輛生產企業的負責人告訴記者,按照《技術規範》,快遞用的電動自行車,很少有達標的,幾乎得全部更換。

深圳市法制辦發佈的“《若干規定》的說明”中也提到,“國內市場銷售的電動自行車95%以上不符合國家標準”。

“在深圳市,我們的末端派送公司主要有三種:一是新能源車、二是麵包車、三是電動自行車。前兩種用於距離較遠的派送作業,電動自動車用於短距離派送。”通達系的一位高管許濤(化名)透露。

前述生產企業人士告訴記者,符合《技術規範》要求的電動自行車,至少在3000元左右。“如果全部更換的話,對基層網點是不小的負擔。”

為何擬放行快遞用電動三輪車?

“在《若干規定》公開發布徵求意見之前,根據深圳交管部門此前的相關規定,取締了電動三輪車。”一家快遞企業人士告訴記者。

深圳市全面禁止電動三輪車上路兩年多之後,突然對包括快遞在內的特定行業的電動三輪車放行,主要是出於三點考慮:

一是電動三輪車在安全快捷和裝載量上具有明顯優勢。一輛電動三輪車的載重量約等於3臺電動自行車,而目前深圳市快遞電動三輪車數量約1.6萬臺,如全部置換成二輪電動車,則全市需要增加4.8萬臺電動二輪車,若全部置換成四輪電動車,則企業承擔巨大的成本壓力。

二是參考其它城市的做法。與深圳同為一線城市的北京、廣州,均在允許快遞行業專用電動三輪車一定範圍、一定程度有限制地通行。

三是落實《快遞暫行條例》。《快遞暫行條例》第十三條規定:建立健全快遞運輸保障機制,依法保障快遞服務車輛依法通行,郵政管理部門會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等部門,依法規範快遞服務車輛的管理和使用,對快遞專用電動三輪車的行駛時速、裝載質量等作出規定,並對快遞服務車輛加強統一編號和標識管理。

因此,《若干規定》允許特定行業電動三輪車經備案後,在深圳市劃定的準行區內行駛,其管理活動參照電動自行車管理有關規定執行。

選擇電動自行車還是電動三輪車?

一方面深圳市將強化對電動自行車管理,另一方面又擬對快遞用電動三輪車鬆綁,快遞企業更傾向於哪種車輛,作為末端派送的工具?

上述快遞企業人士則表示,這取決於貨源的結構--末端派送的運輸工具將電動自行車、電動三輪車以及小型貨車共同組成。

而許濤還在觀望。“到底用電動自行車還是三輪車,等《若干規定》正式實施以後再看吧!”許濤說,從成本和效率上考慮,電動三輪車肯定優於電動自行車。

許濤的糾結之處在於,由於深圳市未出臺電動三輪車管理的相關細則。在電動三輪車國標缺位的情況下,深圳市對電動三輪車會有怎樣的技術要求?

“深圳市如果出臺電動三輪車的技術標準,有可能向著快遞用電動三輪車的行業標準的方向靠攏。因為,《快遞暫行條例》的規範車型,也是參考的行標。”上述生產企業負責人認為,當然,這還得參考深圳市的道路情況。深圳市的非機動車的路面較為狹窄,不太適合電動三輪車通行。“

或許對深圳市的快遞企業來說,《若干規定》使他們進退兩難:若電動自行車更換需要承擔不菲的費用,重新啟用電動三輪車何嘗不是成本?

而上述生產企業人士分析,“(快遞企業)如果電動自行車更換成本太高的話,可能會選擇更安全快速的電動三輪車。”

掌鏈記者隋秀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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