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一女子扶摔倒大妈被讹十几万。对方还称上头有人?

憧灵



谢邀。老人摔倒,路人相救,这在以前是再平常不过的事情了。助人的人也会受到社会的尊敬,受到伤者及其家人的感激的。

可是,不知从何时起,人们的道德沦丧到老人摔倒,就成了一次敛财的机会。谁要帮助我,我就粘住你,小则几百几千元,多则上万几十万元就。美其名曰:你撞倒我了,必须对我负责,如果你没有撞到我,怎么来扶我呢?

在世风日下的今天,一大妈摔倒,被一女子救起,这是何等难能可贵的事情。可是这位大妈却利令智昏,把自己的恩人讹上了,自己的手术费十几万元推到救自己的恩人身上了。而其女儿也是推波助澜,说什么上头有人,你跑不掉之说,来以势压人,让好心的人听着都心寒。

更让人心寒的是摔倒现场没有监控,女孩想撇清自己很难。

为了正社会风气,还好心人的清白,我想我们的政府部门应以此事为推手,查明事实真相,如果确系女孩所撞,那她包赔损失理所当然;如果不是小女孩所撞,是老太太恶意讹人,则应对其进行法律治裁,并澄清小女孩的清白。


民谚民俗民间故事


见义勇为和扶危济困都是传统美德,现在为什么变得“见义不敢为,见老不敢扶”,就是因为一些老人和其家属唯利是图,甚至就是故意碰瓷的行为导致人与人之间越来越多的不信任,甚至产生了矛盾。在事件中父女好心扶人反被讹,被扶老太太女儿竟称“上头有人”,说的是头上有神灵吧,就不怕被雷劈死。

请看下图事件描述:

因为没监控,竟然说:“在谁家门口摔倒就要谁负责”,如果这样都行,我雇一些身体不太好的老人,每天轮流去你家门口倒地上,不让你赔个倾家荡产都不算完,说这种话,简直就是社会败类。



现实中,我相信每一个人见到老人过马路或摔倒都会产生想要上去扶一把的想法,但随之而来的却又想到自己担责了怎么办?正是这种矛盾的心理,使每一个好心人都不得不冷静下来,都想的是:“算了吧,自己不扶也不一定出什么问题,可是真的扶了出了问题自己又有麻烦,还是不扶的好”,就是这种几乎所有人的心理,导致好人不敢做,好事不敢为。

我也相信大多数老人和家属都是会感激那些扶危救人的好心人的,可是哪怕就个别的非常少的一部分人,把老人的摔倒怪罪在好心人身上,甚至开出巨额索赔,对于好心人更是寒心加窝火呀。


也不可否认,有些确实可能有人不小心碰到了老人,老人也因此摔倒,但对于很大年龄的人,在没有人陪同的情况下,出现了意外,难道老人自身就不应该反省一下自己的身体情况吗?难道家人就不应该想一想自己陪护的不到位吗?出了事怨这个怪那个,想办法找人承担责任,真的应该吗?

希望法律对于事主也没有直接证据的判断扶人者有责任的事件,不对扶人者给予判罚,否则社会将越来越缺少正义感,也越来越缺难再有扶危救人的传统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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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我得福


谢谢邀请:父女二人扶一位摔倒的大妈被讹十几万,不管是谁遇到这样的事情心里都会难过。扶摔倒的老人是我们出自一份爱心,扶起来却成为了被讹的对象,没有监控,没有人作证,让做好事的人感觉到心里哇凉哇凉的,

做好事被讹的事情时有发生,被讹让做好事的人心寒,为什么这些缺德的事情经常发生?真的没有好的办法预防控制吗?前一段时间一位老人摔倒,公交车司机停车把老人扶了起来,家人到了不仅没有感谢,一句话咬死就是公交车司机撞的,如果不是警方调取公交车上面的记录仪,恐怕这位公交车司机做了好事又被讹了,最后老人家人向公交车道歉,如果没有记录仪是不是又愿望一个做好事的人?

道歉后没有任何损失,是不是这些人就没有一点道德底线?别人帮助你应该得到感谢,而不是被讹诈。应该对这样的人进行处理,还做好事的人一个公道。就像银行一样,欠钱不还拉入诚信黑名单,让自己的家人和子女都受到牵连,是不是也让这些没有道德底线的人拉进诚信名单?

其实大家遇到老人摔倒,都会上去扶,这也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扶摔倒老人应该得到尊重,而不是被讹诈,如果这样以后谁还敢做好事?一定让做好事的人感觉到温暖。

这位大妈厉害,在谁家门口摔倒谁家就要负责,女儿更是嚣张,自己上头有人,为什么这么嚣张呢?是谁在背后给这位大妈和女儿撑腰呢?如果不扶这位摔倒的大妈,这对父女也不会有这么麻烦的事情。希望目击证人能出面证实一下,还这对父女一个公道,让失去道德底线的人别在嚣张,更是让做好事的人不能感觉到心寒。


踏雪寻梅jia


扶不扶?绝大多数人都在抱怨这个社会现象,老慢想,其实,大家更应该探讨一下,为什么近些年这些缺德的现象越演越烈?另外,难道真的就没什么从根本上解决缺德现象的好办法吗?

传统中国,很少出现这些缺德的问题,为什么呢?几十年前,中国还处于普遍的农业社会,绝大多数人都靠种地生存,人口的流动性很低,一般都是处于封闭状态的家庭、家族社会之中,所以,犯罪有法律制裁,缺德靠道德礼法制约,谁在道德礼法上有什么缺失,街坊四邻家族之中,人尽皆知,这样的人很难在这种相对封闭的社会中生存,缺德的代价非常高,所以,缺德的事情也很少发生。

这些年中华不同了,生存方式发生了几千年一遇的根本改变,从普遍靠种地变成了普遍靠上班,而靠上班这种生存方式,只跟自己有关,个体直接在社会上混,跟家庭、家族等封闭环境的关系很少了,自己过自己的,又没有了周围环境的制约和压力,当然自己怎么合适怎么来,所以,犯法有法律,但这些缺德现象谁也管不了。所以,依然靠传统的道德礼法去制约,根本没什么现实可操作性,更不会有什么效果,过时了,就不匹配了,这才是近些年这些缺德现象愈演愈烈的根本原因。

知道了问题的根本原因,对策也就清楚了。中华文化的核心就是:凡事都要动态匹配,环境变了,对策也该跟着变,两者动态匹配,才能达到最佳效果,希望对这个方面有兴趣的朋友参考老慢的《中庸本义》等著作。

那么,如何对症下药,治理新的生存方式下的普遍的缺德现象呢?这就是建立针对每个人的诚信体系。你可能没犯法,但干了缺德的事情,随着监控等科技能力越来越强,覆盖面越来越广,越来越精细,如此,用不了一二十年,每个人的缺德现象都会记录在案,而工作生活交朋友等方方面面,随时都可以查到你的诚信记录,你的诚信记录越高,方方面面都给你开绿灯,否则,让你诸事不顺,如此,这些缺德现象自然而然就会少很多,社会的风气自然而然好起来。

建立全民的诚信体系,是被动的让你从缺德变成有道德。主动的方法,当然还是靠教育,而教育的核心恰恰不好教你知识技能,而是教你做人,教你如何一辈子顺顺利利,教你学会做适合自己天性的事情,做符合社会整体需求的事情。在这方面,谁学的好,社会应该一路绿灯,谁学的不好,社会一路红灯,如此,虽然教育的周期长,这才是治本的办法。


老慢


当年的“彭宇案”引发了社会上关于“老人摔倒扶不扶”的讨论,现在杭州女子扶摔倒大妈被讹,“扶不扶”问题再一次成为讨论的话题。

如果我是路人,我还是会去扶。但是老人的做法如果令人寒心,那就需要采取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

题主问老人是什么心理,我实在不能理解老人是什么心理。如果是自己摔倒了,别人好心扶你,应该表示感谢才对。老人家属的一句“我上头有人,你们逃不出的。”更是让人费解。难道坏人都变老了?

也有网友这么说。


我认为不论该女子是不是第二个“彭宇”,老人是不是“坏人”。我们都需要静待事实。也希望摔倒的老人都多一份真诚,路人多一份爱心,让“扶不扶”不再成为难题。


没八卦的娱乐圈


看到这样的事情,我真怀疑这是不是在炒作?

现在人们对倒地大妈该不该扶的问题非常敏感,也非常关心。假如说有些人真的是撞到了老人,将老人撞倒受伤,老人向其索赔。而该肇事者事后又反咬一口,说自己是去扶摔倒地的老人,老人却讹诈他等等。

那么我们该相信谁呢?是不是老人被别人撞倒就不该索赔呢?那这样下去岂不是纵容了肇事者?



现实生活中我相信讲良心的人还是很多的,老人摔倒了,被别人搀扶起来,老人一般都会感激不尽的,哪还会能再讹人,这样不是恩将仇报吗?

话说搀扶倒地的老人被讹十几万,对方还声称上面有人。这也未免太嚣张了吧?有什么伤就索赔十几万?这不是讹人,而是在犯罪。如果查明情况真是这样,可以告对方敲诈勒索。即使对方上面有人,更应当遵纪守法,更应当尊重社会公德。

扶倒地老人被讹诈这样的例子很少,也许是杜撰出来的,但是不管怎么样?确实给社会造成了不良的影响,让爱心人士的爱心很受伤。

所以以后碰到这样的事情,应当追查事情的真相。将那些讹诈别人的小人绳之以法,绝不让英雄流血又流泪。弘扬正气,传播正能量,加大表彰和奖励那些见义勇为,甚至是蒙冤被诬的好人的力度,让他们得到应有的尊重和实惠。

让那些好人敢于做好事,勇于做好事,这样社会才会越来越美好。

你说不是吗?


法重情深


谢谢朋友相邀,

这个问题可以做两种假设解释:第一种,确实是老太太(大妈这个词,已经被扭曲了)诬陷,讹诈女子,那么,天理难容。无需理会,两个字“没钱”,爱哪告哪告去,法院也没辙,是真的没辙。



第二种,女子确实碰到人了,也无需反咬一口,好好跟老太太解释,尽量得到老太太家人的理解,注意,是家人。尽自己最大努力,把事情圆满解决。现在,我们在谈谈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为什么?这种现象一而再,再而三的出现?真的是坏人变老了?我想,最主要的原因还是社会造成的。


当前社会,物欲横流,一切以金钱为准绳,碰瓷,讹诈。这些才是出现此现象的根源,当然,也与现在的保险规模,覆盖率有一定的关系。



还有,想我中华泱泱大国,十数亿民众,出现这样的事也属正常,只是现在资讯发达,讯息传播速度太快,网络上往往可以把小事化大有关。还是请各位看官停止围观,个自撒了吧。别急,点了“赞”再走。

谢谢朋友们。


我不像坏小孩


这就是一个喷老族自媒体老掉牙的假新闻!所谓的“杭州网友”随便发个帖子,贴上两张图片,编造一个楚楚动人我见犹怜的民间文学故事,还拿“大妈”做秀,妄图博得跟风网民一掬同情之泪,达到其诽谤“大妈”的肮脏目的。下面简单说一下,如何识别“窦娥冤”似的假新闻。


1·新闻五要素残缺不全的,千万别信。

比方这个关系道德名声和医药赔偿的杭州新闻,发生在牛年马月?“杭州网友”姓甚名谁云里雾里的不清楚?为什么自媒体不标识清楚?网络言论自由,不等于是造谣诽谤自由。除了读者外,一些真心转述,打抱不平,助人伸冤的网络好汉,更要谨慎小心,以免触犯法律,成为唐吉坷德怒目攻击假想敌的笑话。


2·新闻不能是孤证,公说公有理,不见婆说理的,不可听信。

网民只要回想一下,臭了大街的自媒体发布的,很多旧日时光的新闻,或翻新制造的“新闻”,就知道要么是疯人自语,要么就似天方夜谭。此话中的“大妈”,芳龄几许,是四十七岁的中年妇女,还是七十四岁的白发老人?含糊其辞欲显又隐。自媒体要请人算八字,又不给年龄,你当读者都是傻子?所以,谁若认认真真毫不质疑,又费马达又费电的分析评论,甚至拍案而起,义愤填膺,你就上了别有用心者的当了!


3·即使是权威官方的新闻,也须有多家媒体的交叉报道相互印证。

你若用新闻做证据搞道德批判,如何认定其为真伪呢?最好的办法就是,看它是寡人的一家之言,还是多家媒体都做了新闻五要素俱全的同一个报道,以此来交叉佐证,判别真伪,然后方可听信。否则假新闻转眼被揭露曝光后,陷入尴尬境地的丑角是你自己。


以上是最简单主要的几种方法,总而言之,自媒体若有意捅出新闻五要素残缺的报道,诱人上当,是只为博眼球,追热点,而不顾新闻道德的无良行为。如此社会影响恶劣的话,还要被警方介入调查,若触犯法律就会被严惩不贷。君不见网络上多少惊悚新闻,今天感天动地,明天反转打脸,读者若想介入评论,必须要三思而后行。否则你一不小心就会成为假新闻的陪葬品。

弄不清虚实真假时,就让子弹先飞一会儿。



默金cc



看到这个新闻确实让人愤怒,如果这位大妈摔倒导致昏迷失忆,记不清发生的事,在失忆状态下说这样的话也可以理解。

还有就是她的女儿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所说的狂言,是一个没有道德没有修养人,说话不讲分寸信口雌黄,对于这样的人不可理喻。

做为一个乐于助人的人必定是一个有道德修养胸怀坦荡善良人家,既然做了就要面对现实,不要做过激行为,耐心等待,人间自有公道在有理走遍天下。



我很敬佩那些见义勇为乐于助人的人,也憎恶那些不明真相就信口雌黄不讲道理的人。

善良是人的本性,乐于助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不能因为一些小人而失去了自己做人的道德标准,更要发挥自己的修养乐于助人的美德,天在做人在看,做个好人必定会有好报的。

奉劝那些小人得志的人,遇事分清是非,还给乐于助人一个公道。



最后祝愿这位乐于助人的好女人好心必定有好报,全家幸福和睦安康,开开心心彰显大爱,做好事我喜欢!


漫步平常人生路1


这个时间是否是真实发生的,不敢确定,没搜到正规媒体的报道,对事件中一些必要的细节也没有交代清楚。

根据网友提供的线索,大概是以下几点:

1、一个大妈在一户人家门口摔倒。(具体如何摔倒的不得而知,由于事发现场没有监控,这个关键的条件缺失)

2、这户人家的女儿和父亲好心将大妈扶起,却被摔倒大妈诬陷称这家人要负全责。大妈的理由是:在你家门口摔倒的,你家就要负责。

3、大妈女儿赶到要求送医,父女两将其送往医院。

4、大妈的女儿要求父女两支付大妈住院费,父女两随即支付。并称后续治疗需要十几万,都要求父女两承担。

5、大妈的女儿在医院嚣张大喊“我家上头有人,你们逃不出的”。

在这个事件中,存在很多疑点。

1、大妈是由于什么原因摔倒的?只凭借大妈的一面之词,并没有任何实质性的证据证明其摔倒与这家人有关。不足以做出有效的、合法的判断。至于大妈说的那句“在谁家门口摔倒,谁家负责。”这纯粹是谬论,无论她是如何摔倒的,这种做法是明显的耍赖、碰瓷、恶意讹诈行为。

2、父女两遇到这样的不平事,自己解决不了,为什么不报警处理?而是听从大妈女儿的话将人送往医院!而且,还垫付了医药费。这相当于主动承认了自己有责任。如果与自己无关,则不应该出那个钱。因为当时大妈的女儿也在场,并非无人支付住院费的状况。这里面是否存在问题,只有当事人知道。

3、需要父女两出十几万后续医疗费用,大妈女儿并非医生,也非医院工作人员,她这个十几万的数额是从哪来的?十有八九是她自己想出来的。结合其之后喊出的“上头有人...”等威胁话语,几乎可以确定其存在一定的撒泼、讹诈等恶劣意图。

因此,很难真正判断出孰是孰非。

如果换做是我,不会随便动现场,直接报警,让警察来处理。这样,最起码母女两不会胡搅蛮缠,将省去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而这个事件最应该关注的有两点:

1、极个别老人及其家属的恶意讹诈行为,严重影响到了整个老年群体的生活。使得人们现在遇到有老人摔倒或需要帮助时,不敢轻易伸出援助之手。使真正需要帮助的老人,得不到及时的救助。罪魁祸首便是这些少数的老人及家属,他们就像几块臭肉坏了满锅的汤,应该受到社会的强烈谴责。

2、在遇到恶意讹诈好心帮扶者的事件时,如果证明好人是无辜的,应该反过来追究恶意讹诈者的法律责任。因为他们的这种行为,已经涉及到了敲诈勒索的犯罪范畴,不应该轻易放过他们。只有运用法律的武器对这些恶人做出相应的处罚,真正做到惩恶扬善,才能使这些丑恶的行为越来越少。人们才能放心的去帮助需要相帮之人!

助人为乐是中华民族几千年流传下来的一种美德,到了我们这一代,需要继续顺利的传承下去!

大家觉得这个事件中,谁的问题更大呢?如果是你,你会怎么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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