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一女子扶摔倒大媽被訛十幾萬。對方還稱上頭有人?

憧靈



謝邀。老人摔倒,路人相救,這在以前是再平常不過的事情了。助人的人也會受到社會的尊敬,受到傷者及其家人的感激的。

可是,不知從何時起,人們的道德淪喪到老人摔倒,就成了一次斂財的機會。誰要幫助我,我就粘住你,小則幾百幾千元,多則上萬幾十萬元就。美其名曰:你撞倒我了,必須對我負責,如果你沒有撞到我,怎麼來扶我呢?

在世風日下的今天,一大媽摔倒,被一女子救起,這是何等難能可貴的事情。可是這位大媽卻利令智昏,把自己的恩人訛上了,自己的手術費十幾萬元推到救自己的恩人身上了。而其女兒也是推波助瀾,說什麼上頭有人,你跑不掉之說,來以勢壓人,讓好心的人聽著都心寒。

更讓人心寒的是摔倒現場沒有監控,女孩想撇清自己很難。

為了正社會風氣,還好心人的清白,我想我們的政府部門應以此事為推手,查明事實真相,如果確係女孩所撞,那她包賠損失理所當然;如果不是小女孩所撞,是老太太惡意訛人,則應對其進行法律治裁,並澄清小女孩的清白。


民諺民俗民間故事


見義勇為和扶危濟困都是傳統美德,現在為什麼變得“見義不敢為,見老不敢扶”,就是因為一些老人和其家屬唯利是圖,甚至就是故意碰瓷的行為導致人與人之間越來越多的不信任,甚至產生了矛盾。在事件中父女好心扶人反被訛,被扶老太太女兒竟稱“上頭有人”,說的是頭上有神靈吧,就不怕被雷劈死。

請看下圖事件描述:

因為沒監控,竟然說:“在誰家門口摔倒就要誰負責”,如果這樣都行,我僱一些身體不太好的老人,每天輪流去你家門口倒地上,不讓你賠個傾家蕩產都不算完,說這種話,簡直就是社會敗類。



現實中,我相信每一個人見到老人過馬路或摔倒都會產生想要上去扶一把的想法,但隨之而來的卻又想到自己擔責了怎麼辦?正是這種矛盾的心理,使每一個好心人都不得不冷靜下來,都想的是:“算了吧,自己不扶也不一定出什麼問題,可是真的扶了出了問題自己又有麻煩,還是不扶的好”,就是這種幾乎所有人的心理,導致好人不敢做,好事不敢為。

我也相信大多數老人和家屬都是會感激那些扶危救人的好心人的,可是哪怕就個別的非常少的一部分人,把老人的摔倒怪罪在好心人身上,甚至開出鉅額索賠,對於好心人更是寒心加窩火呀。


也不可否認,有些確實可能有人不小心碰到了老人,老人也因此摔倒,但對於很大年齡的人,在沒有人陪同的情況下,出現了意外,難道老人自身就不應該反省一下自己的身體情況嗎?難道家人就不應該想一想自己陪護的不到位嗎?出了事怨這個怪那個,想辦法找人承擔責任,真的應該嗎?

希望法律對於事主也沒有直接證據的判斷扶人者有責任的事件,不對扶人者給予判罰,否則社會將越來越缺少正義感,也越來越缺難再有扶危救人的傳統美德。


大家如有其它見解,請於下方回覆交流。可加我關注瞭解更多新聞奇趣,記得點贊喲!


遇我得福


謝謝邀請:父女二人扶一位摔倒的大媽被訛十幾萬,不管是誰遇到這樣的事情心裡都會難過。扶摔倒的老人是我們出自一份愛心,扶起來卻成為了被訛的對象,沒有監控,沒有人作證,讓做好事的人感覺到心裡哇涼哇涼的,

做好事被訛的事情時有發生,被訛讓做好事的人心寒,為什麼這些缺德的事情經常發生?真的沒有好的辦法預防控制嗎?前一段時間一位老人摔倒,公交車司機停車把老人扶了起來,家人到了不僅沒有感謝,一句話咬死就是公交車司機撞的,如果不是警方調取公交車上面的記錄儀,恐怕這位公交車司機做了好事又被訛了,最後老人家人向公交車道歉,如果沒有記錄儀是不是又願望一個做好事的人?

道歉後沒有任何損失,是不是這些人就沒有一點道德底線?別人幫助你應該得到感謝,而不是被訛詐。應該對這樣的人進行處理,還做好事的人一個公道。就像銀行一樣,欠錢不還拉入誠信黑名單,讓自己的家人和子女都受到牽連,是不是也讓這些沒有道德底線的人拉進誠信名單?

其實大家遇到老人摔倒,都會上去扶,這也是我們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扶摔倒老人應該得到尊重,而不是被訛詐,如果這樣以後誰還敢做好事?一定讓做好事的人感覺到溫暖。

這位大媽厲害,在誰家門口摔倒誰家就要負責,女兒更是囂張,自己上頭有人,為什麼這麼囂張呢?是誰在背後給這位大媽和女兒撐腰呢?如果不扶這位摔倒的大媽,這對父女也不會有這麼麻煩的事情。希望目擊證人能出面證實一下,還這對父女一個公道,讓失去道德底線的人別在囂張,更是讓做好事的人不能感覺到心寒。


踏雪尋梅jia


扶不扶?絕大多數人都在抱怨這個社會現象,老慢想,其實,大家更應該探討一下,為什麼近些年這些缺德的現象越演越烈?另外,難道真的就沒什麼從根本上解決缺德現象的好辦法嗎?

傳統中國,很少出現這些缺德的問題,為什麼呢?幾十年前,中國還處於普遍的農業社會,絕大多數人都靠種地生存,人口的流動性很低,一般都是處於封閉狀態的家庭、家族社會之中,所以,犯罪有法律制裁,缺德靠道德禮法制約,誰在道德禮法上有什麼缺失,街坊四鄰家族之中,人盡皆知,這樣的人很難在這種相對封閉的社會中生存,缺德的代價非常高,所以,缺德的事情也很少發生。

這些年中華不同了,生存方式發生了幾千年一遇的根本改變,從普遍靠種地變成了普遍靠上班,而靠上班這種生存方式,只跟自己有關,個體直接在社會上混,跟家庭、家族等封閉環境的關係很少了,自己過自己的,又沒有了周圍環境的制約和壓力,當然自己怎麼合適怎麼來,所以,犯法有法律,但這些缺德現象誰也管不了。所以,依然靠傳統的道德禮法去制約,根本沒什麼現實可操作性,更不會有什麼效果,過時了,就不匹配了,這才是近些年這些缺德現象愈演愈烈的根本原因。

知道了問題的根本原因,對策也就清楚了。中華文化的核心就是:凡事都要動態匹配,環境變了,對策也該跟著變,兩者動態匹配,才能達到最佳效果,希望對這個方面有興趣的朋友參考老慢的《中庸本義》等著作。

那麼,如何對症下藥,治理新的生存方式下的普遍的缺德現象呢?這就是建立針對每個人的誠信體系。你可能沒犯法,但幹了缺德的事情,隨著監控等科技能力越來越強,覆蓋面越來越廣,越來越精細,如此,用不了一二十年,每個人的缺德現象都會記錄在案,而工作生活交朋友等方方面面,隨時都可以查到你的誠信記錄,你的誠信記錄越高,方方面面都給你開綠燈,否則,讓你諸事不順,如此,這些缺德現象自然而然就會少很多,社會的風氣自然而然好起來。

建立全民的誠信體系,是被動的讓你從缺德變成有道德。主動的方法,當然還是靠教育,而教育的核心恰恰不好教你知識技能,而是教你做人,教你如何一輩子順順利利,教你學會做適合自己天性的事情,做符合社會整體需求的事情。在這方面,誰學的好,社會應該一路綠燈,誰學的不好,社會一路紅燈,如此,雖然教育的週期長,這才是治本的辦法。


老慢


當年的“彭宇案”引發了社會上關於“老人摔倒扶不扶”的討論,現在杭州女子扶摔倒大媽被訛,“扶不扶”問題再一次成為討論的話題。

如果我是路人,我還是會去扶。但是老人的做法如果令人寒心,那就需要採取法律手段來保護自己。

題主問老人是什麼心理,我實在不能理解老人是什麼心理。如果是自己摔倒了,別人好心扶你,應該表示感謝才對。老人家屬的一句“我上頭有人,你們逃不出的。”更是讓人費解。難道壞人都變老了?

也有網友這麼說。


我認為不論該女子是不是第二個“彭宇”,老人是不是“壞人”。我們都需要靜待事實。也希望摔倒的老人都多一份真誠,路人多一份愛心,讓“扶不扶”不再成為難題。


沒八卦的娛樂圈


看到這樣的事情,我真懷疑這是不是在炒作?

現在人們對倒地大媽該不該扶的問題非常敏感,也非常關心。假如說有些人真的是撞到了老人,將老人撞倒受傷,老人向其索賠。而該肇事者事後又反咬一口,說自己是去扶摔倒地的老人,老人卻訛詐他等等。

那麼我們該相信誰呢?是不是老人被別人撞倒就不該索賠呢?那這樣下去豈不是縱容了肇事者?



現實生活中我相信講良心的人還是很多的,老人摔倒了,被別人攙扶起來,老人一般都會感激不盡的,哪還會能再訛人,這樣不是恩將仇報嗎?

話說攙扶倒地的老人被訛十幾萬,對方還聲稱上面有人。這也未免太囂張了吧?有什麼傷就索賠十幾萬?這不是訛人,而是在犯罪。如果查明情況真是這樣,可以告對方敲詐勒索。即使對方上面有人,更應當遵紀守法,更應當尊重社會公德。

扶倒地老人被訛詐這樣的例子很少,也許是杜撰出來的,但是不管怎麼樣?確實給社會造成了不良的影響,讓愛心人士的愛心很受傷。

所以以後碰到這樣的事情,應當追查事情的真相。將那些訛詐別人的小人繩之以法,絕不讓英雄流血又流淚。弘揚正氣,傳播正能量,加大表彰和獎勵那些見義勇為,甚至是蒙冤被誣的好人的力度,讓他們得到應有的尊重和實惠。

讓那些好人敢於做好事,勇於做好事,這樣社會才會越來越美好。

你說不是嗎?


法重情深


謝謝朋友相邀,

這個問題可以做兩種假設解釋:第一種,確實是老太太(大媽這個詞,已經被扭曲了)誣陷,訛詐女子,那麼,天理難容。無需理會,兩個字“沒錢”,愛哪告哪告去,法院也沒轍,是真的沒轍。



第二種,女子確實碰到人了,也無需反咬一口,好好跟老太太解釋,儘量得到老太太家人的理解,注意,是家人。儘自己最大努力,把事情圓滿解決。現在,我們在談談出現這種現象的原因,為什麼?這種現象一而再,再而三的出現?真的是壞人變老了?我想,最主要的原因還是社會造成的。


當前社會,物慾橫流,一切以金錢為準繩,碰瓷,訛詐。這些才是出現此現象的根源,當然,也與現在的保險規模,覆蓋率有一定的關係。



還有,想我中華泱泱大國,十數億民眾,出現這樣的事也屬正常,只是現在資訊發達,訊息傳播速度太快,網絡上往往可以把小事化大有關。還是請各位看官停止圍觀,個自撒了吧。別急,點了“贊”再走。

謝謝朋友們。


我不像壞小孩


這就是一個噴老族自媒體老掉牙的假新聞!所謂的“杭州網友”隨便發個帖子,貼上兩張圖片,編造一個楚楚動人我見猶憐的民間文學故事,還拿“大媽”做秀,妄圖博得跟風網民一掬同情之淚,達到其誹謗“大媽”的骯髒目的。下面簡單說一下,如何識別“竇娥冤”似的假新聞。


1·新聞五要素殘缺不全的,千萬別信。

比方這個關係道德名聲和醫藥賠償的杭州新聞,發生在牛年馬月?“杭州網友”姓甚名誰雲裡霧裡的不清楚?為什麼自媒體不標識清楚?網絡言論自由,不等於是造謠誹謗自由。除了讀者外,一些真心轉述,打抱不平,助人伸冤的網絡好漢,更要謹慎小心,以免觸犯法律,成為唐吉坷德怒目攻擊假想敵的笑話。


2·新聞不能是孤證,公說公有理,不見婆說理的,不可聽信。

網民只要回想一下,臭了大街的自媒體發佈的,很多舊日時光的新聞,或翻新制造的“新聞”,就知道要麼是瘋人自語,要麼就似天方夜譚。此話中的“大媽”,芳齡幾許,是四十七歲的中年婦女,還是七十四歲的白髮老人?含糊其辭欲顯又隱。自媒體要請人算八字,又不給年齡,你當讀者都是傻子?所以,誰若認認真真毫不質疑,又費馬達又費電的分析評論,甚至拍案而起,義憤填膺,你就上了別有用心者的當了!


3·即使是權威官方的新聞,也須有多家媒體的交叉報道相互印證。

你若用新聞做證據搞道德批判,如何認定其為真偽呢?最好的辦法就是,看它是寡人的一家之言,還是多家媒體都做了新聞五要素俱全的同一個報道,以此來交叉佐證,判別真偽,然後方可聽信。否則假新聞轉眼被揭露曝光後,陷入尷尬境地的丑角是你自己。


以上是最簡單主要的幾種方法,總而言之,自媒體若有意捅出新聞五要素殘缺的報道,誘人上當,是隻為博眼球,追熱點,而不顧新聞道德的無良行為。如此社會影響惡劣的話,還要被警方介入調查,若觸犯法律就會被嚴懲不貸。君不見網絡上多少驚悚新聞,今天感天動地,明天反轉打臉,讀者若想介入評論,必須要三思而後行。否則你一不小心就會成為假新聞的陪葬品。

弄不清虛實真假時,就讓子彈先飛一會兒。



默金cc



看到這個新聞確實讓人憤怒,如果這位大媽摔倒導致昏迷失憶,記不清發生的事,在失憶狀態下說這樣的話也可以理解。

還有就是她的女兒在不明真相的情況下所說的狂言,是一個沒有道德沒有修養人,說話不講分寸信口雌黃,對於這樣的人不可理喻。

做為一個樂於助人的人必定是一個有道德修養胸懷坦蕩善良人家,既然做了就要面對現實,不要做過激行為,耐心等待,人間自有公道在有理走遍天下。



我很敬佩那些見義勇為樂於助人的人,也憎惡那些不明真相就信口雌黃不講道理的人。

善良是人的本性,樂於助人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

不能因為一些小人而失去了自己做人的道德標準,更要發揮自己的修養樂於助人的美德,天在做人在看,做個好人必定會有好報的。

奉勸那些小人得志的人,遇事分清是非,還給樂於助人一個公道。



最後祝願這位樂於助人的好女人好心必定有好報,全家幸福和睦安康,開開心心彰顯大愛,做好事我喜歡!


漫步平常人生路1


這個時間是否是真實發生的,不敢確定,沒搜到正規媒體的報道,對事件中一些必要的細節也沒有交代清楚。

根據網友提供的線索,大概是以下幾點:

1、一個大媽在一戶人家門口摔倒。(具體如何摔倒的不得而知,由於事發現場沒有監控,這個關鍵的條件缺失)

2、這戶人家的女兒和父親好心將大媽扶起,卻被摔倒大媽誣陷稱這家人要負全責。大媽的理由是:在你家門口摔倒的,你家就要負責。

3、大媽女兒趕到要求送醫,父女兩將其送往醫院。

4、大媽的女兒要求父女兩支付大媽住院費,父女兩隨即支付。並稱後續治療需要十幾萬,都要求父女兩承擔。

5、大媽的女兒在醫院囂張大喊“我家上頭有人,你們逃不出的”。

在這個事件中,存在很多疑點。

1、大媽是由於什麼原因摔倒的?只憑借大媽的一面之詞,並沒有任何實質性的證據證明其摔倒與這家人有關。不足以做出有效的、合法的判斷。至於大媽說的那句“在誰家門口摔倒,誰家負責。”這純粹是謬論,無論她是如何摔倒的,這種做法是明顯的耍賴、碰瓷、惡意訛詐行為。

2、父女兩遇到這樣的不平事,自己解決不了,為什麼不報警處理?而是聽從大媽女兒的話將人送往醫院!而且,還墊付了醫藥費。這相當於主動承認了自己有責任。如果與自己無關,則不應該出那個錢。因為當時大媽的女兒也在場,並非無人支付住院費的狀況。這裡面是否存在問題,只有當事人知道。

3、需要父女兩出十幾萬後續醫療費用,大媽女兒並非醫生,也非醫院工作人員,她這個十幾萬的數額是從哪來的?十有八九是她自己想出來的。結合其之後喊出的“上頭有人...”等威脅話語,幾乎可以確定其存在一定的撒潑、訛詐等惡劣意圖。

因此,很難真正判斷出孰是孰非。

如果換做是我,不會隨便動現場,直接報警,讓警察來處理。這樣,最起碼母女兩不會胡攪蠻纏,將省去很多不必要的麻煩。

而這個事件最應該關注的有兩點:

1、極個別老人及其家屬的惡意訛詐行為,嚴重影響到了整個老年群體的生活。使得人們現在遇到有老人摔倒或需要幫助時,不敢輕易伸出援助之手。使真正需要幫助的老人,得不到及時的救助。罪魁禍首便是這些少數的老人及家屬,他們就像幾塊臭肉壞了滿鍋的湯,應該受到社會的強烈譴責。

2、在遇到惡意訛詐好心幫扶者的事件時,如果證明好人是無辜的,應該反過來追究惡意訛詐者的法律責任。因為他們的這種行為,已經涉及到了敲詐勒索的犯罪範疇,不應該輕易放過他們。只有運用法律的武器對這些惡人做出相應的處罰,真正做到懲惡揚善,才能使這些醜惡的行為越來越少。人們才能放心的去幫助需要相幫之人!

助人為樂是中華民族幾千年流傳下來的一種美德,到了我們這一代,需要繼續順利的傳承下去!

大家覺得這個事件中,誰的問題更大呢?如果是你,你會怎麼處理呢?

【謝謝朋友們耐心閱讀,歡迎關注、評論等,發表看法,一起互動交流!】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