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认为长春长生违法违规生产狂犬疫苗案件的责任人应该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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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因此药品生产质量管理是非常重要的。药品的生产过程涉及到许多生产环节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每个环节的疏忽都有可能导致药品质量不合格,加强药品生产质量的管理,保障医药安全,禁止生产不合格的药品。

习近平对吉林长春长生生物疫苗案件作出重要指示

正在国外访问的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对吉林长春长生生物疫苗案件作出重要指示指出,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违法违规生产疫苗行为,性质恶劣,令人触目惊心。有关地方和部门要高度重视,立即调查事实真相,一查到底,严肃问责,依法从严处理。要及时公布调查进展,切实回应群众关切。习近平强调,确保药品安全是各级党委和政府义不容辞之责,要始终把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放在首位,以猛药去疴、刮骨疗毒的决心,完善我国疫苗管理体制,坚决守住安全底线,全力保障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安全稳定大局。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总理就疫苗事件作出批示:此次疫苗事件突破人的道德底线,必须给全国人民一个明明白白的交代。李克强作出批示要求,国务院立刻派出调查组,对所有疫苗生产、销售等全流程全链条进行彻查,尽快查清事实真相,不论涉及到哪些企业、哪些人都坚决严惩不贷、绝不姑息。对一切危害人民生命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重拳打击,对不法分子坚决依法严惩,对监管失职渎职行为坚决严厉问责。尽早还人民群众一个安全、放心、可信任的生活环境。

根据习近平指示和李克强要求,国务院建立专门工作机制,并派出调查组进驻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立案调查。调查组将抓紧完成案件查办、责任追查、风险隐患排查等工作。吉林省成立省市两级案件查处领导小组,配合国务院调查组做好相关工作,并结合此案件全面排查高风险药品企业。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收回长春长生狂犬病疫苗药品GMP证书,停止该企业狂犬病疫苗生产及销售,暂停该企业所有产品批签发。

保障医药安全须用重典

实现对临床数据造假个人、药企和监管部门刑责追究的全覆盖,无异于抓住了惩治临床数据造假顽疾的"牛鼻子"最高法、最高检日前联合发布《关于办理药品、医疗器械注册申请材料造假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依法惩治药品、医疗器械注册过程中的数据造假违法犯罪行为。根据此次发布的司法解释,药物非临床研究机构、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合同研究组织的工作人员,故意提供虚假的药物非临床研究报告、药物临床试验报告及相关材料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的"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

众所周知,医药临床试验数据作为循证医学的数据基础,关乎人民群众的安全健康和生命保障,丝毫不容许任何造假。只有临床试验的数据真实可靠,医药行业的数据才有参考和应用价值。但遗憾的是,一直以来,我国医药行业临床数据的造假行为屡禁不止,以致造假临床数据成了各方利益博弈的最有效法宝。在此现实语境下,两高发布司法解释,旗帜鲜明地将临床数据造假行为纳入刑罚惩治范畴,彰显了以严刑峻法铸造公众医药安全法治利剑的司法价值取向,其重要意义自不待言。医药行业临床数据的造假行为屡治不止,固然是因为利益的博弈导致了始作俑者的贪婪和疯狂,但违规成本的过于低廉显然是始作俑者敢于疯狂的重要诱因。尽管目前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对临床数据造假的处罚均有明确规定,但这些处罚手段还仅止步于行政处罚的层面,且处罚对象以机构为主,对个人的处罚力度有限。这种明显偏轻的处罚,既让药企和个人的违规成本过低,又让监督失职没有成本,不可能从根本上有效震慑临床数据的造假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将临床数据造假行为直接入刑,用严刑峻法的利剑斩断临床数据造假灰色利益链条,自然也就成了根治临床数据造假顽疾的优选。

此次两高发布的司法解释,不仅将个人实施临床数据造假的行为以"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定罪量刑,而且还以列举的方式明确六种"情节严重"的情形。这意味着个人实施临床数据造假行为有可能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情节严重,还有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面对如此严厉的顶格惩处,那些利欲熏心乐此不疲实施临床数据造假的始作俑者还敢铤而走险的话,无异于自掘坟墓,落得个作茧自缚的可悲下场。值得一提的是,司法解释还对药品注册申请单位的工作人员和负有核查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临床数据造假中的失职行为,分别以"生产、销售假药罪"和滥用职权罪或玩忽职守罪追究刑责。这种既追究临床数据造假个人,又追究药企和监管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刑责的司法制度设计,不但有助于斩断临床数据造假的利益链条,而且有助于倒逼药企和监管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实现对临床数据造假个人、药企和监管部门刑责追究的全覆盖,无异于抓住了惩治临床数据造假顽疾的"牛鼻子"。

"临床数据造假入刑"迈出了打击医药行业临床试验数据造假的关键一步。期待各级司法机关以司法解释的发布实施为契机,用严刑峻法铸就医药安全的法治利剑,让临床数据造假的恶行尽快在法治利剑的高悬下"寿终正寝"。

国家药监局通报7批次药品不合格

5月10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通告,公布标示为安国市远光药业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生产的7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

经检验,不合格产品分别是标示为安国市远光药业有限公司、江西彭氏国药堂饮片有限公司、海南国瑞堂中药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3批(次)薄荷,不合规项目包括性状、显微特征和薄层色谱;标示为四川固康中药饮片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1批(次)人参,不合规项目为农药残留量;标示为亳州市兴荣中药材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羌活,不合规项目为特征图谱;标示为四川子仁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石淋通颗粒,不合规项目为溶化性。

对上述不符合规定药品,相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采取查封、扣押等控制措施,要求企业暂停销售使用、召回产品,并进行整改。国家药监局要求相关省级药监部门对上述企业和单位依据《药品管理法》相关规定对生产销售假劣药品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并公开处理结果。

人命关天的事 千万别心存侥幸

不到一年,长春长生再曝疫苗质量问题!2017年11月,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接到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报告,检出长春长生生产的一批百白破疫苗效价指标不符合标准规定。国家药品监管部门派出检查组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疫苗使用的铝佐剂存在质量控制问题,并要求企业整改。

2018年7月15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通告:根据线索,国家药监局组织对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飞行检查,发现该企业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生产存在记录造假等严重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行为。短短数月,两次被曝出质量问题,可见长春长生这家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小。纵观近年来发生在安全领域的事故,虽说原因各不相同,但是无一不暴露出生产中存在漏洞和隐患。特别是在药品安全生产的链条上,任何一个环节出现管理不严、排查不力等问题,都有可能引发重大事故。

据通报,此次所有涉事批次产品尚未出厂和上市销售,全部产品已得到有效控制。这可以说是万幸。但是,医药安全是人命关天的大事,万万不能因为这次没造成重大损失就长舒一口气。涉事企业不能心存侥幸,任由安全隐患持续下去。问题发生之前叫隐患,问题发生之后就是灾难了。相关企业必须敲响警钟,汲取教训,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防患于未然,及时补齐安全生产的短板,切勿"侥幸一阵子,后悔一辈子"。监管部门不能心存侥幸,任由企业野蛮生长。这次长春长生的问题疫苗能及时得到有效控制,得益于监管部门的及时介入。可见,作为监管部门,对监管对象一刻都不能放松警惕、放宽要求,对于问题企业,该严惩的严惩,该整顿的整顿,绝不能放过一个安全隐患。

假疫苗的危害

疫苗的作用就是通过,我们还没有被感染,某一种致病或致命的疾病之前,通过这一些低毒性,或者是无毒性的生物分解,能让我们的身体产生相应的抗体,如果我们遇到外界感染的时候,疫苗就会发挥出这种能力来抵抗感染的伤害.

为什么现在国家推出,对新生儿和儿童要强制的注射一些疫苗呢?因为在刚出生的宝宝六个月左右的时候,都会有来自妈妈的免疫球蛋白,但是在六个月之后的宝宝,这种蛋白抗体就会逐渐的减少,甚至消失。可是有些宝宝还没有建立起自己有效的免疫,所以注射疫苗对新生儿和儿童是非常重要的。疫苗可以保护我们免受很多无法治愈的感染性疾病侵袭。比如说像经常发生的,破伤风,狂犬病,麻疹,水痘,腮腺炎,都是在儿童接种疫苗的列表里面。

这次长生生物,曝出有假疫苗的事件,有不少的网友表示出自己的愤怒,因为这些疫苗不是真正的疫苗,也不能刺激我们身体产生相应的抗体,起不了对这些感染性之类的疾病这些预防和保护我们身体的作用,当我们遇到这些感染的时候,注射了假疫苗的孩子并没有起到免疫机制,对这些疾病是没有抵抗能力的,就会出现患病的情况,严重的时候还会引起生命危险。

最为可怕和严重的事,有研究表示出疫苗的疾病,往往是不容易治疗或死亡率高的疾病,或者是感染之后的许多并发症,传染性高的疾病,就拿这次假疫苗的事件暴露出几个疾病来说,如果注射假疫苗,感染上了狂犬病,一旦发病的话,那么死亡率是接近100%,而白喉这一种疾病,在曾经的一种数据上显示,有一个地区接近死亡人数是80%,还有一种疾病是骨髓灰质炎,孩子一旦感染了这种疾病就是小儿麻痹症,腮腺炎这种看似问题不是太大的疾病也会很可能造成男性不育症。

假疫苗的危害就是它欺骗了生活中所有的人,让父母以为注射过疫苗的孩子之后,就会对疾病免疫了,可是并没有,假疫苗把我们的真心给撒了一地,如果真的出现感染的话,那后果不堪设想,即使自己挺过了这场疾病,也会因为外界的感染,给其他免疫力弱的人群传染,也是非常可怕的。

2017年11月3日,原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百白破疫苗效价指标不合格产品处置情况介绍》,称在药品抽样检验中检出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201605014-01的百白破疫苗效价指标不符合标准规定。不过根据介绍,上述不合格疫苗对人体安全性没有影响。

处罚规定为何延期公布

直至9个月后--7月15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通告称,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生产过程中存在记录造假等严重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GMP)行为。

时隔9个月时间,这一处罚决定才正式公布,时间间隔之久确实令市场质疑。据澎湃新闻报道,山东省济南市某区食药监局一位负责人表示,从立案到结案,即使有检验、行政复议等环节,也不会这么长时间,"一般2-3个月"。

问题疫苗去哪儿了?

处罚决定书中写道,没收库存的剩余疫苗186支。但在库存之外,已有252600支问题疫苗销售到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这些疫苗去哪了?

公开报道中,《新京报》一篇发表于去年11月5日的报道有所提及--报道引述山东食药监局市场处负责人的话说:1、有关部门正开展召回工作;2、问题药品已全部封存。3、这批药安全性没问题,是效价不达标,目前没发现接种这批疫苗出现问题的案例。

关于安全性的说法,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有关专家给予证实:可能影响免疫保护效果,但接种安全性风险没有增加。

但究竟有多少疫苗流入市场?是全部封存了,还是的确有孩子注射了问题疫苗、有多少?有没有孩子因为问题疫苗患病、健康受损?家长们如何判断自己的孩子接种的是不是问题疫苗,有无救济渠道?

处罚

处罚决定书显示,对于涉事百白破疫苗,共没收违法所得85.88万元,并处违法生产药品货值金额三倍罚款258.4万元。25万支问题疫苗,加起来才罚了344.29万元,质疑声不少。

多位法律界人士表示,在现有法律框架内,三倍处罚的确已是"从重处罚";至于是否"情节严重",认定存在难度,暂无证据佐证涉事百白破疫苗造成了较大影响。不过,他们也同时表示,我国目前对于类似违法违规行为处置较轻,警示不够。有资深律师建议,类似行为应十倍处罚封顶。但现行《药品管理法》2015年才修订过,短时间内再修订可能性不大。

对于问题疫苗,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很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在每次事件中找到问题的根源,否则就会陷于"亡羊补牢"的被动之中。从这个角度看,问题的出现,也是改革的契机。在疫苗的生产、销售过程中,是不是还存在监管漏洞?如何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的全链条监管,形成疫苗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如何加强处罚力度,让企业不想、不能、不敢有违法行为?不仅要严肃追责涉事药企,更要规范市场秩序、完善监管制度,避免类似事件再次上演。


Hyman刘兴隆


长春长生自是不能放过要严惩,但其只是一家药企怎么可能独自瞒天过海的制造这么个惊天大案。

真正需要重点查处并严惩的应该是政府各级药监部门。

最次也要问责相关部门,这么大量的各种疫苗在使用前就没有复检机制吗?

(不要告诉全体人民都生活在诚信社会)


云山深处174814299


如果这个事件发生在明清时代,这让我想起了朱重八的酷刑剥皮楦草,就是把犯人的皮剥下来,内部赛入草,挂在衙门口展示。还有明末的时候,袁崇焕受过的刑法,千刀万剐。可惜的是,想实施,估计现在也找不出这样的手艺人了。然后就清朝的十大酷刑了。什么烹杀啊,梳洗啊(用铁刷子梳洗)等等等。这样的酷刑,应该留一两个下来,专门为人神共愤的人准备,实施这种刑罚,必须要全民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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