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正式入伏啦
意味著一年中最熱的時節到了
今年的三伏天長達40天
走路,大概是這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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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車,大概就是這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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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開車呢?
近日,網友爆料
網友評論
很多網友不贊成這種行為
@登哥要突我先倒地:不違法,但是很不道德,耽誤了大家的通行時間
@我是大老王_:如果司機不缺心眼的話應該會在快變燈之前把車提到前面等待變燈,如果路面車流量大這麼等燈就欠妥了
@沫沫CXR:不違法,但不提倡,擁堵路段為了多放行幾輛車還在弄各種待行區待轉區,然後這麼長一段路被白白浪費了你說可惜不。
@靑醬噠:這年頭社會上自私的人太多了
@Q懶羊羊:我也經常遇到這種損人不利己的~如果介樣不違法,以後都跟著學,大馬路上都能碰碰車了
@xxgx-2008:這是以前自行車騎慣了改不回來了吧
@小秋褲的平凡天國:雖然法無禁止,但是每次我都不好意思停在涼快地方
也有網友說這樣做沒多大事
@kina康康:我也會這樣
@flamingo-F:我覺得沒什麼吧,但是,汽車為什麼要遮陰????騎自行車騎慣了忘了自己開車了???
@紐軲轆面夫斯基:我會這樣,但前提保證一變綠燈趕緊走不拖累後車
@張正義丶:就算他去太陽底下曬著等著 後面的不也是走不了麼
@Miss__橙:應該不影響什麼吧 啟動的時候也是快速往前走 停前面啟動的時候只能慢慢的 影響不了多少啊
對此記者採訪了幾位開車的司機,開車在等紅燈時會不會躲在陰涼處等紅燈?大多司機說:應該不會,畢竟馬路上車多,為了自己陰涼佔用馬路,感覺自己這樣做太自私,有點不道德。但也有司機說:如果馬路上車不多,又離紅燈不遠剛好有陰涼地,可能會躲一下陰涼。還有的說:如果看到別人這樣做,自己也會跟著這麼做,這樣不違法吧?也沒有規定啊!
這種行為算不算違法?
來看看交警蜀黍怎麼說
交警蜀黍說了:
從法規上並不禁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一條第(五)項規定:機動車通過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交叉路口遇停止信號時,應當依次停在停止線以外。沒有停止線的,停在路口以外。
但並沒有直接提到避陰涼是否屬於違法。
對於這種“躲陰涼”行為,全國有的城市屬於交通違法行為,比如《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條例》規定:遇交通信號停車等候時,第一輛車與停止線間距不得超過一米,後車與前車間距不得超過二米。
為了“躲陰涼”,在機動車道上避曬停放,這種行為會提高交通事故的發生。通常這種“避曬式”停車等待,車輛與停止線往往都有一定的距離,原本可以讓其他車輛停放,卻因這車擋住,大大降低路口的通行效率。同時,也會迫使後方其他車輛越線(白實線)變更車道,發生交通事故。
再者部分司機為了“避曬”甚至會將車輛停在非機動車道陰涼處等候紅燈的,往往會將非機動車“驅逐”至機動車道上通行,增加道路通行的安全隱患。
除了以上兩點妨礙他人通行外,還很有可能導致後方來車誤判車輛行駛軌跡,誘發他人路怒,還會增加交通事故發生幾率。
最後提醒的司機朋友
在行經紅綠燈路口時
請勿“避曬式”等紅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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