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一女子,在7年裡從同一人手中騙走了上千萬元,對此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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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能說什麼?這麼拙劣的謊言竟然能夠先後騙到共計1000餘萬元,這年頭真的是傻子太多,騙子不夠用了。從事發經過來看,女子的謊言諸多,根本經不起推敲:

第一、女子謊稱自己的父親是高管,自己是不對團級幹部,但是試問團級幹部為何要幫你這個忙?而且既然是團級幹部,完全可以到李某家裡做客去了解下情況再來確認其身份真偽,但是很可惜,丁某並未去核實,就單純的以一面之詞信任了李某。

第二、所謂的保證金也不符合常理,李某說是疏通費用倒是還符合邏輯,保證金到底保證什麼?保證軍校招人了,丁先生兒子不反悔?這種保證金的名頭就有問題。

第三、在第一次進軍校沒有辦法的情況下,丁某竟然還相信李某可以安排其進入北京擔任高管?請問軍隊和地方的政務系統根本不是一個系統怎麼能夠安排?而且連軍校都不能安排進去,就能安排進入北京?很明顯這是一場拙劣的演技對決,只可惜丁先生的一廂情願矇蔽了自己的雙眼。

第四、丁某的行為已經構成詐騙罪,其詐騙數額高達千萬,已經屬於數額特別巨大,根據《刑法》的規定本案對其判處有期徒刑12年並處罰金50萬元符合法律規定。

第五、丁先生先後支出1000餘萬元,想必家底殷實,我想至少也應該是經商的家庭,但是往往因為經商也就造就了商人易於相信所謂的找關係這件事,對於騙局的識別能力往往比常人還要弱,避免被騙的唯一辦法,就是不要輕易相信所謂的關係,即使有也應當至少核實清楚之後再做決斷。


麋鹿說法


我覺得這個人最初的目的就是想為自己孩子找個好的工作,能有發展有前途。用錢來買權利。當今社會很多事不是有錢就可以辦到的,一定要有人,所以才會給騙子這個可乘之機,再加上有經濟實力。這位先生肯定也覺得好的工作或者職稱沒那麼容易得到,所以才願意一直等待,再加上騙子的天花亂墜的語言,和各種虛假的材料。讓丁先生信以為真。

可是騙子也是真的勇敢,居然騙了那麼多錢。我覺得這種法治社會里,他也應該懂得一些法律知識,知道最後自己一定會被抓捕。

這位丁先生從這次教訓也要知道人要務實,要一步一腳印慢慢學習才能發展到最後,要學習經驗和技能,想投機取巧。到最後承受不了這些壓力也是一樣會被社會淘汰。

所以各位不要想著一下發大財當大官,沒那麼容易的,不是所有人都有那些領導的品質和意志力的,做好自己,一步一腳印。認真堅持自己工作和事業,一定會成功的!


叫皮呦呦就好


丁某,一個很有些閒錢的土豪,同情其遭遇的同時,也譏笑他的愚蠢。李某,一個貪得無厭的江湖騙子,卻是聰明反被聰明誤,活該。

以下是案情的整個經過:

  今年55歲的李某是昆明人,女,高中文化,無業。2010年,丁先生在人引薦下認識了李某。當時李某自稱自己人脈很廣,她的父親是“高官”,她自己也是部隊裡的“團長”,他家和很多領導都很熟。
  丁先生一直想讓自己兒子上軍校,而李某得知丁先生正為兒子的前程犯愁時,謊稱自己認識領導,可以幫丁先生的兒子上軍校,但需要交納“保證金”。
  於是,從2010年到2014年,這4年時間裡,“愛子心切”的丁先生先後多次轉給李某400多萬元。而為了博取丁先生的信任,李某還夥同他人偽造了虛假的“任命書”“接收函”等材料。
  2014年底,由於長期無法到崗位報到工作,丁先生找到李某,說李某耽誤了自家兒子的前程,要求李某還錢。此時,李某也擔心事情敗露,為了穩住丁先生,她又想出了新的騙局。李某一邊口頭承諾儘快還錢,一邊謊稱自己和中央領導關係密切,能讓丁先生去北京當官,並偽造了任命書,任命丁先生為“西北王”“西北狼”,負責總管雲、貴、川、藏四省。從2015年到2017年10月,李某以此為藉口,又從丁先生手裡騙走了800餘萬元。

  2017年11月,發現自己上當受騙後,丁先生向公安機關報了案。經偵查,民警將李某抓獲,2017年11月20日,李某因涉嫌詐騙罪被刑事拘留。

首先說這個李某,明知道自己沒本事兌現丁某的託付,卻在四年裡斗膽花了人家的400多萬元,眼見事情就要敗露,又心生騙計,再次從人家手裡騙取了800萬元。這女人真個是狗膽包天,畢竟紙包不住火,難道她真的就沒想到事情會有暴露的一天麼?

這個貪婪的李某貌似很有些聰明,其實正是她的小聰明把她送進了牢房,這應該也算是惡有惡報吧。

再說這個丁某,人家是不是部隊裡的團長,難道七年的時間裡就看不出一點端倪嗎?更為可笑的,當後來李某編造說要任命其為“西北王”“西北狼”,負責總管雲、貴、川、藏四省時,竟然也屁顛顛的相信了。

當代中國,還真有這樣的一個官職嗎?丁某這樣的智商,真的讓人懷疑,他的這麼多錢,是不是賣了祖上的財寶得來,還是從天上掉下來的。

這個案例給我們的教訓就是,做人還是要誠實本分、腳踏實地為好。騙人,終究會有露馬腳的一天。同時,也不要妄想能有那個天外高人助自己一臂之力,好讓自己一朝飛黃騰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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