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流區人民法院全省首創交通事故案件「刑民二合一」模式

今天(7月23日)下午,雙流區人民法院發佈《機動車交通事故案件“刑民二合一”審判白皮書》。區人民法院率先於2015年7月開創了將涉及道路交通事故的交通肇事刑事案件、民事案件一併在道路交通事故審判庭處理的“刑民二合一”模式,努力打造具有雙流特色的“一站式”交通事故聯動處理機制。

雙流區人民法院全省首創交通事故案件“刑民二合一”模式

據悉,雙流區人民法院發佈白皮書,旨在通過介紹雙流區人民法院提出“刑民二合一”的背景,近三年期間採用該模式處理案件的基本情況,以及該模式呈現的優勢和帶來的社會問題,不斷突破和優化制度,創新解決途徑,為進一步深化道交審判專業化工作、共同預防和化解交通事故糾紛及其帶來的社會矛盾提供參考。

雙流區人民法院全省首創交通事故案件“刑民二合一”模式

交通事故“刑民二合一”模式是由同一合議庭、在相對同一的時間段內對交通事故中涉及的民事賠償和刑事處罰一併審理,在追究肇事駕駛員刑事責任的同時,督促其對受害方及時、足額履行賠償義務,並將民事處理結果直接體現在對肇事駕駛員的刑事量刑過程之中,既對被害人或其親屬的損失及時進行了彌補,也促成了被害人或其親屬對被告人的諒解,體現了刑罰的懲處和教育目的,彰顯司法權威,又實現了“案結、事了、人和”,最大限度地追求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雙流區人民法院全省首創交通事故案件“刑民二合一”模式

雙流區人民法院全省首創交通事故案件“刑民二合一”模式

2015年下半年,適用“刑民二合一”處理案件15件;

2016年,適用“刑民二合一”處理案件66件,訴訟外適用39件;

2017年,適用“刑民二合一”處理案件57件,訴訟外適用32件;

2018年截止6月30日適用“刑民二合一”處理案件24件,訴訟外適用19件;

上述“訴訟外適用”案件均系民事部分當事人已通過訴訟外機制達成和解或取得諒解,從而無需進入民事訴訟程序的案件,故該部分案件本質上已達到“刑民二合一”處理機制的效果。近三年來,“刑民二合一”模式經歷了從探索到完善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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