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来报名!广州公办学校公开招聘220名教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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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个教职员岗位可供选择,其中不乏编制岗位。

快来看看有哪些职位:

广州市执信中学琶洲实验学校公开招聘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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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2018年第一次公开招聘新疆内地民族班专职辅导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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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2018年第二次公开招聘教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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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执信中学琶洲实验学校公开招聘12名教师

一、招聘职位和人数

详见《广州市执信中学琶洲实验学校招聘教师职位表》,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

二、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和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身体健康;

5.非广州市常住户口人员应符合(穗府〔2014〕10号)文规定的广州市区户口准入条件;

6.具备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1.各职位具体要求详见公告《广州市执信中学琶洲实验学校招聘教师职位表》。

说明:“应届毕业生”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即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2018届毕业生以及持有效暂缓就业协议书的往届毕业生。“社会人员”指除应届生以外的符合招聘公告中所规定条件的其他人员。报名时毕业不超过1年的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视为应届毕业生,超过1年的视为社会人员。

2.所有应聘人员(2018届毕业生除外)必须持有与报考职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18届毕业生,须承诺在转正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

3.关于报考人员的年龄要求,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有广州市常住户口的人员:具有本科学历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50周岁以下。

(2)非广州市常住户口的人员:具有本科学历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或经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学士学位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50周岁以下。

相关年龄年限的计算以2018年7月28日为界(以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为例,即要求报考者须是1982年7月28日后出生。其他的年龄年限要求以此类推)。

4.应聘语文教师职位的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达到二级甲等或以上。

5.通过考试确定为拟聘人员的社会人员应提供由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2018届毕业生如在2018年7月31日前无法获得职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7.海珠区教育系统在职在编人员,不受理报考。

8.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受理报考。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方法:应聘者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hrssgz.gov.cn)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18年7月28日(星期六)上午9∶00至8月1日(星期三)下午17∶00。

3.每位应聘者限报1个职位。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广州市执信中学琶洲实验学校招聘教师职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对岗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信息有疑问的,请报考人员直接与聘用单位联系。如在资格审核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4.每个职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以上(含1:3)才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减少招聘人数。

5.打印准考证:成功通过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请于2018年8月3日(星期五)上午9∶00后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网络报名环节不作人工资格审核,由报名系统自动初审,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并记录在案。

(二)笔试

地点:广州市执信中学(越秀区执信南路152号)。

笔试包括学科专业知识等。笔试满分为100分,时间为90分钟。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进入面试)。

2018年8月8日(星期三)下午17∶00后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hrssgz.gov.cn)、海珠区政府门户网人社局考试招聘栏(www.haizhu.gov.cn/gzjg/szfbm/hzqrsj/kszp/)、海珠区政府门户网教育局专栏(http://zwgk.haizhu.gov.cn/HZ03/)、广州市执信中学门户网站(http://www.zhxhs.net)上公布笔试成绩。

(三)面试

面试,即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以说课/说题的形式进行。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入面试。

时间:2018年8月16日—17日(具体时间以聘用单位通知为准)。

地点:广州市执信中学(越秀区执信南路152号)。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进入体检和组织考核阶段)。每名考生面试后,以书面的方式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该考生。

(四)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3:7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60分以上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体检和组织考核阶段。

广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12名新疆内地民族班专职辅导员

一、招聘职位、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职位数共计12人,详见《广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2018年第一次公开招聘新疆内地民族班专职辅导员岗位需求表》。

二、报考者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要求的基本条件、《广州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问答(一)》(穗人社发〔2010〕128号)第二十条规定及以下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热爱祖国,政治意识强,综合素质较高,拥护四项基本原则;

4.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吃苦奉献精神和高度的责任心;

5.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教育引导能力等;

6.身体健康;

7.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具体参阅:http://www.gz.gov.cn/gzgov/s2811/201402/2632488.shtml);

8.具备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受理报考。

(二)资格条件:

1.各职位具体要求详见《广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2018年第一次公开招聘新疆内地民族班专职辅导员岗位需求表》。

说明:“2018年毕业生”指于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非2018年毕业的往届生”指于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不限”是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2.所有报考人员所修学的专业必须与应聘的职位相对应。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8年版)(见附件2),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职位所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则须在报名前提供毕业证书和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组织招聘部门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3.关于报考人员的年龄要求,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之一:具有本科以下学历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具有广州市户籍)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招聘职位表中有明确年龄学历限制的,以招聘职位表为准。相关年龄年限的计算以2018年7月19日为界(以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为例,即要求报考者须是1982年7月19日后出生。其他的年龄年限要求以此类推)。

4.通过考试的拟聘用社会人员应提供由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网络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报考者于2018年8月2日8:00至6日17:00之间,将填好的《广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2018年第一次公开招聘新疆内地民族班专职辅导员电子报名表》(见附件3)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email protected]。发送材料时,须在邮件标题中注明“报考单位和职位+姓名+民族+毕业院校”。逾期不接受报名。

每位报考者只可根据所学专业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职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现场资格复审。

1.报考者于2018年8月10日9:00至17:00到广州市的指定地点(具体地点电邮通知为准,请考生及时关注登陆本人电邮)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考生须提供《广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2018年第一次公开招聘新疆内地民族班专职辅导员现场资格复审材料一览表》(见附件4)所列的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作为资格复审的依据。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放弃笔试资格。资格复审期间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的视为复审不合格,不得参加笔试。通过资格复审者领取准考证。

2.报考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广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2018年第一次公开招聘新疆内地民族班专职辅导员电子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录用。

3.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以上才能开考。对于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笔试时间:2018年8月11日9:30-11:30(以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地点:详见准考证。

内容:考察应聘人员的维吾尔族语、汉语语言能力,民族宗教政策掌握情况及辅导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成绩:满分为100分,按50%折算计入总成绩。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在分数不低于60分的考生中,据笔试成绩高低,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全部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于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教育局网站上公布。

(四)面试

1.面试预计在2018年8月15日左右,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

2.面试形式:面试主要考察招聘职位所需要的思想素质、专业知识等,形式包括面谈、实操等。各职位的具体面试形式由聘用单位另行提前通知。

3.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轮。面试成绩按50%折算计入总成绩。

4.按笔试、面试所占比例计算总成绩,总分为100分。总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方可进入体检。如出现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排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通过加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广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96名教职员

一、招聘职位、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职位数共计196人,详见《广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2018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

二、报考者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报考者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要求的基本条件、符合《广州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问答(一)》(穗人社发〔2010〕128号)第二十条规定及以下条件:

5.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具体参阅:http://www.gz.gov.cn/gzgov/s2811/201402/2632488.shtml);

6.具备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各职位具体要求详见《广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2018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

2.所有应聘教师职位的人员(高职中职专业课教师、实习指导教师职位的应聘人员以及2018年毕业生除外)必须持有与报考职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18年毕业生以及应聘高职中职专业课教师、实习指导教师职位的人员,须承诺在转正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

3.所有报考人员所修学的专业必须与应聘的职位相对应。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8年版)(见附件2),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职位所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则须在报名前提供毕业证书和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组织招聘部门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4.关于报考人员的年龄要求,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之一:具有本科以下学历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或与应聘职位相对应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具有广州市户籍)或技师职业资格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或应聘职位相对应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招聘职位表中有明确年龄学历限制的,以招聘职位表为准。相关年龄年限的计算以2018年7月20日为界(以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为例,即要求报考者须是1982年7月20日后出生。其他的年龄年限要求以此类推)。

5.应聘语文教师职位的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达到二级甲等或以上。

6.通过考试的拟聘用社会人员应提供由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2018年毕业生如未在2018年12月31日前获得职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则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8.广州市教育局局属单位的在职在编人员,不受理报考。

9.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受理报考。

三、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网上填报资料:2018年8月6日9:00至8月8日下午17:00,报考者登陆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www.hrssgz.gov.cn),按网上提示方法填写个人资料进行报名。逾期不接受报名。

2.网络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由系统进行网上初审,通过初审者方可参加笔试。应聘人员可在8月10日凌晨起自行登陆系统查询是否通过网络初审。

3.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18年8月16日17:00后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

4.报名要求

(1)每位报考者只可根据所学专业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职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以上才能开考。

(二)笔试

地点:详见准考证。

内容:医师、校医、会计、出纳、中职学校的公共基础课职位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教育学、心理学等。其他职位的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等。

成绩:满分为100分,按30%折算计入总成绩。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请考生自行登陆网络报名系统查询本人分数及是否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环节。

在分数不低于60分的考生中,据笔试成绩高低,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复审。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全部进入现场资格复审。

职位招聘条件要求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符合条件的应聘者不受开考比例限制,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职位招聘条件为“学士及以上”或“硕士及以上”的,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如具有博士学位,不需参加笔试,但该职位开考须符合开考比例要求;职位招聘条件为“学士”或“硕士”的,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如具有博士学位也需参加笔试。职位招聘条件要求具有初级以上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如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不需参加笔试,但该职位开考须符合开考比例要求;职位招聘条件要求具有初级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如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也需参加笔试。不需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的,面试成绩为总成绩。

(三)现场资格复审

1.时间:预计在2018年9月3日至9月5日,具体时间以电话另行通知为准,请考生在此期间保持手机通讯顺畅。 2.地点:详见附件1各聘用单位联系方式。

3.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者凭身份证、准考证和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并亲笔签名的《报名表》前往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同时提供《广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现场资格复审材料一览表》(见附件3)所列的资料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作为资格复审的依据。在职在编人员还需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现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免笔试人员也须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4.报考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录用。 5.通过现场资格复审者方可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期间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的视为复审不合格,不得参加面试。如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未通过(含未参加)资格复审,将按笔试合格成绩排序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6.现场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教育局网站(http://www.gzedu.gov.cn)和中国广州人社网(http://www.hrssgz.gov.cn/)上公布。

(四)面试

1.面试预计在2018年9月6日至9月23日左右,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

2.面试形式:面试主要考察招聘职位所需要的思想素质、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和操作技能等,形式包括试教、说课、专业技能测试、实操、面谈等。各职位的具体面试形式由聘用单位另行提前通知。

3.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未达60分者不能进入下一轮。面试成绩按70%折算计入总成绩。

4.按笔试、面试所占比例计算总成绩,总分为100分。总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方可进入体检。如出现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排序确定。如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进行加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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