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旧社会五毒之鸦片烟毒

成都旧社会五毒之鸦片烟毒

曾几何时,那些上了年纪的老成都人,爱把旧社会中的“烟毒”、“赌博”、“袍哥”、“娼妓”、“特务”之类的坏事情,称之为“五毒”。五毒给当时的成都究竟带来了怎样的伤害?{成都故事}将在接下来的几期里,向广大的读者们一一道来。

本期,我们就先来讲一讲烟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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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毒之中,首屈一指的要算烟毒,它为害最烈,染上烟毒的人,从吸鸦片起,逐步升级,吃“梭梭”、“吗啡”、“红丸”、“白面”、“海洛因”……,轻则倾家短寿,重则亡国灭种。

烟毒的老名称叫“罂粟”,又叫“米囊花”,最后照译音通称为“鸦片”,这种植物,原产于埃及,公元前四世纪,是由阿拉伯人经过东南亚辗转传入中国,到了明代成化年间,才知道从罂栗果实中,割出白色浆液,干燥成块,用来做镇痛药,清代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海禁大开,葡萄牙人从澳门把鸦片作为合法的药材输入中国,这时沿海就开始有人学习吸食,只需两三次,便能上瘾,数年之间,便辗转流传,到了各省。

四川由于地处西陲,交通不便,风气闭塞,在嘉庆以前,还没有人作为吸食之用(四川通志和各县县志都没有任何有关鸦片的记载),到了道光初年,鸦片由云南流入四川,从那时起,我们成都社会上便开始出现了,以后越来越多,到了嘉庆年间,英国大量向中国输出,一次达四千五百多箱,美国、法国、俄国看见有利可图,便勾结国内奸商,也开始售卖鸦片,每年掠走中国的白银高达四千多万两。

终于到了1840年,英帝国主义在美法两政府的支持下,发动侵华的“鸦片战争”,结果清廷战败,被迫签订了“南京条约”,割地赔款,丧权辱国,使中国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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鸦片战争失败以后,咸丰时朝的君臣文武百官,再也不敢提禁烟二字,有些人主张:不如干脆自己栽种,自己生产,价格低廉,瘾民都吃国产鸦片,外国烟土没销路,自然也就杜绝了。也有人主张,吃烟的都不是什么好人,朝廷可以加重征税,寓禁于罚,增加收入,一举两得,多好啊。还有人认为烟价一贵,有钱人不愿吃,没钱人吃不起,不禁止自己都会自绝的。基于以上的种种主张,咸丰九年,清廷正式下诏公布准许民间吸食、买卖,并和英、美、法等九国公使,在上海订了相关条约,征“进出口货物税”,外来的鸦片,改称“洋药”,国产的改称“土药”。

烟禁大开以后,长江沿岸,田畴中罂粟花开,色彩绚丽,不禁令人回想到李太白的“烟花三月下扬州”,真是巧合。十九世纪八十年代,烟毒不断向西扩展,我们成都平原,也是罂花遍地,华阳、温江区、崇庆、郫县、新都区、双流县、大邑县、彭县、金堂县……到处红红白白,成了罂花世界!同时瘾民人数,以惊人的速度向前发展,由于四川地处亚热带,日照和雨水充足,种鸦片不占水田,地势条件,极为有利,按当时农作物价值比较,比种小麦利润高出百分之九十,比其他作物高出更多,因此农家都争相竞种。

那时清廷民穷财尽,一切都靠鸦片税来作开支,光绪二十三年,又增加鸦片印花税,每百斤征银六十两,四川年产鸦片二万担,只此一次,即应征收七百二十万两,超过全省一切地丁杂税,到了光绪三十三年,袁世凯又奏请将鸦片税率增至每百斤征银一百两,国家财政枯竭,人民苦不堪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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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有老成都回忆道:从1918年到1935年的十七个年头,都是四川军阀割据时期,前前后后,打了大小四百多次巷战。各个防区主要财源,就靠鸦片收入,在种、运、售、吸的过程中,各种烟税名目之多,世所罕见,有记载的如“烟亩税”、“烟苗金”、“烟苗罚金”、“营业税”、“起运税”、“过境税”、“印花税”、“牌照税”、“红灯捐”、“瘾民月捐”以及数不清的附加税,各防区各自为政,花样百出,举一个很奇特的税名,有一些防区内,农民认为负担过重,便拒不种烟,仍种粮食,结果竟被责令缴纳“懒捐”,懒捐的税率,比粮税高三倍至五倍,还有一些县份规定更妙:凡是种过鸦片的土地,如改种粮食,一年便要上七年的粮税。

防区时代,四川鸦片的年产量是一百二十到一百四十万担(即6-7万吨),据当时可靠部门的资料显示,除中国外,全世界其他各国鸦片年产量总和为一千七百七十吨,中国只是四川一省的产量,就比全世界总和还大几十倍!

有了巨额的产量,瘾民人数也相应的猛增,当时成都有句顺口溜:“只要三人同路行,必有一个是瘾民”,“十户住家人,六家有烟灯”。以往,社会上最多的都是饮食店和茶馆,但有一段时间,成都的烟馆比饮食店和茶馆还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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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成都的烟馆分三个类型:

第一类属“豪华型”,专供达官贵人,豪门大贾的需要,著名的有春熙北段的“卡尔登”,锦华馆内的“聊园”,中山公园(现文化宫)附近的“过雨轩”等七八家。其内部房间都是最新设备,富丽堂皇,中西餐之外,还不断供应京苏糕点,有年轻女郎为顾客裹烟,也搞“舒筋捶臂”等按摩服务,歌声笑语,整天不断。

第二类烟馆,档次转低,供中等顾客吸食,一人一榻,有专人伺候吸食鸦片,室内歌女玩童,往来不断,卖小吃的如醪糟鸡蛋、冰糖莲子、怪味鸡块等应有尽有。

第三类烟馆,通称为“售店”,有些在门口挂有“售店”二字的麻布门帘子,有些挂上写明“售店”的白纸灯笼。屋内无窗户,只有两排木板的通铺,通铺上背靠背的距离,摆上烟灯,瘾者都是些下等游民,地痞流氓,偷摸扒窃,一个个瘦骨嶙峋、佝偻驼背,简直是一幅人间地狱图。

除了以上三个类型之外,还有一种游动式的“兜兜烟馆”,提兜人引你到城边地角能够侧卧的地方睡下,便取出已经弄好的烟泡子对灯吸食,照粒数给价,比售店中又要便宜一半。

以上所谈各种类型的烟馆,只容纳瘾民中不便在家里设灯的一小部份人,极大部份都是在家时摆设烟灯,十家人中,就有三四家人经常设置。军政首脑,会商要务,达官贵人,送往迎来,富商巨贾定货成交,恶霸歪人编方打条,无一不是在家里烟灯旁边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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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5年,蒋介石直接指挥四川政权,宣布从这年起,开始执行“六年禁烟计划”,推行鸦片国营专卖,“官督商销”,中央征收税款,地方政府负责禁烟,相互矛盾,相互牵制,把全川一百三十七个县市中的涪陵、宣汉等十个县定为“缓禁县”,其余为禁种县,缓禁县每年减少两个县,五年内减完,做到全川完全禁种。

在全川范围内,进行烟馆和烟民登记,政府发给烟民执照,烟民凭执照到烟馆买烟泡子、烟膏,即在烟馆吸食,执照上注明姓名、每日吸量、按年减少,六年戒绝。这样一来,从此打破了防区时代的封闭状态,在官督商销的政策下,都成了合法化,只要向政府设置的禁烟机构购进,缴纳印花税,就能得到政府的保障和支持,并可任意贩至他地销售。

官督商销政策开始实施后,军阀们的私家银行纷纷站出来,正式插手经营鸦片贩运业务,最为突出的是当时成都行辕主任贺国光,财政厅长刘航琛等人,指使了当时一个号称为鸦片大王的曾俊臣出头专营鸦片,组建了一个“鑫记商号”,在四川四十九个县设“分庄”,云南、贵州、湖北设分号,一年盈利三百多万元。后来扩大改组为“庆康土行”,把川西坝子的鸦片大量外销。曾俊臣成了亿万富翁,1935至1940年间,还在成都立了一个“特业公会”,把鸦片提为正式行业。

1939年,吸烟人数大量继续增加。就在这个时间,成都市市长杨全宇向上级呈报:成都市禁烟政策业已完成,“已无瘾民”,在群情哗然舆论谴责下,四川省政府不得不对杨全宇的虚报成绩宣布“记大过一次”的处分。民政厅长胡次威目睹当时禁政的混乱局面,他良心未泯,深感内疚,在省行政会议上,作沉痛的讲话,会后对各县县长,写了一封私函,函中有一段非常真实而动人的话:

“……本省一百三十七县市,非必处处有匪,然可断定几于无处无烟,且烟祸之烈,远在匪患之上,彼百万烟民,永堕黑籍无论矣,即以该项消费而论,全省总计需烟土一千五百万两。以目前市价计算,约值二万万四千万元,长此以往,纵以吾川之大,不但有如林之忠公所云:数十年后,无可用之兵,无可筹之饷,且将坐令民穷财尽,国亡种灭而后已,抚往思来,能无痛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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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940年至1949年的十年中,成都搞贩运烟毒的路线越来越宽,大部份是从西康运来,先集中在雅安,陆续运到成都,要保证烟运畅通,还由驻新津的一个团的军队和双流县一个营,专门负责护运,到了成都后,便运出一部份到上海卖高价。

烟毒运成都后,极大部份都存放在上翔街刘元琼公馆内,1939年一天日机轰炸成都,上翔街中了一个炸弹,把刘公馆烟库炸垮了,烟土四处横飞,几间房屋都变了颜色,附近大批地痞流氓和贪利的贫民,纷纷前往残垣破壁去用刀子刮烟土,人数越来越多,刘元琼听见后,不动声色,也不去制止,到了黄昏时候,他派出军队,把着路口,一—收缴,结果地痞们苦了一天,毫无所得,弄得哭笑皆非。

除了这条运路外,地方恶霸和封建码头的“总舵把子”(袍哥中的当家),手上都掌握得有三山五岳的活跃份子,为他们奔走贩运毒品,主要来源,是西康和云南,一年四季,川流不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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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蒋政权已经走到崩溃的边沿,一声炮响,人民从死亡线上复苏转来。人民政府开展群众性的禁烟运动,对种、运、售、吸的人,采取了多种不同的措施,轻重缓急,宽严并用,认真负责,使烟毒的制造和贩运,随着一系列大运动而日趋萎缩。

由于普遍展开群众性的禁烟宣传教育,大多数的瘾民,都主动向政府登记,交出存烟存毒和烟具,自我戒绝,有些无力购戒烟药而进戒烟所的,得到政府免费发药。对于戒烟决心不大的,政府发动群众,召开瘾民和家属座谈会,互相倾谈烟毒危害的严重性,订立戒烟公约。

到了1954年,成都市十几万瘾民,大体上都脱离苦海,重新作人,如果和他们谈起以往的情况,都说:回忆起来,真如一场恶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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