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洲財務 伏月玲
2018年7月20號,國地稅正式掛牌。個稅起徵點、徵收方式都有新的變化。2019年1月1日起,社保將在稅務局徵收。今年下半年,稅改動作越來越大,需要我們學習的東西層出不窮。變化比較大的是個稅,與此相關的新規定和管理辦法頻繁出臺。實際工作中,個稅涉及的面廣,難度大。這裡小編總結了與此相關的27個個稅涉稅點,供大家收藏備用。
1、公司工資表中始終申報老闆一個人或者長期只給1、2個員工申報個稅。
2、員工的工資長期為0元或者1元。
3、大部分員工的工資都是5000元或者臨近5000元。
4、規模較大或經營狀況較好的單位長期申報稅額為0元。
5、存在部分員工雖然發放工資但是沒有進行全員全額個稅申報。
6、個稅申報的人員數跟繳納社保的人員數差距較大。
7、個稅申報系統申報的工資薪金跟企業所得稅年報中申報的工資薪金差距較大。
8、隱藏人數,從而達到小微企業標準來享受小微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9、員工存在兩處或者兩處以上工資薪金,但是未自行進行個稅申報。
10、公司存在自然人股權變更但是未申報個稅。
11、公司年終存在向自然人股東分紅但是未代扣個稅。
12、公司存在自然人股東借款長期不還又未用於經營。
13、公司經常出現向員工發放福利、補貼等但是未併入工資薪金申報個稅。
14、公司存在虛列人數分解高工資達到少繳個稅的目的。
15、公司存在讓員工拿費用發票來抵工資薪金的現象。
16、公司存在向客戶贈送了大量的禮品,卻未按規定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17、公司每月以誤餐補助名義發給職工的補貼、津貼,為併入當月工資、薪金所得扣繳個人所得稅。
18、公司存在聘用退休人員、臨時人員上班但是未申報個稅。
19、公司存在支付外部人員勞務費雖已代扣個稅,但是沒有取得勞務費發票。
20、公司存在員工的工資薪金年所得超過12萬元以上但是未按照稅法規定的期限進行自行納稅申報。
21、公司存在每月定期發放員工出差補助之名義,達到少繳個稅目的。
22、公司長期存在發放工資均通過現金髮放而且額度較大的現象。
23、公司存在經常為員工報銷與經營無關的日常費用的現象但是未申報代扣個稅。
24、公司存在一個納稅年度多次使用年終獎個稅計稅辦法的情況。
25、會計編制的工資發放的記賬憑證僅僅附件為銀行代發工資的支付證明,而沒有人員明細。
26、公司存在以個人借款方式來規避工資個稅的情況。
27、公司存在未按月發放工資,一次性補發數月工資但是計提個稅錯誤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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