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大学生最高可获8000元助学金

贫困大学生最高可获8000元助学金

星沙时报讯(记者 张兴莎 实习生 田清竹)高考成绩出炉后,大多数学生沉浸在即将升入大学的喜悦中,但还有少数特困家庭的学生正在为学费及生活费发愁。近日,记者从长沙县民政局获悉,长沙县2018年度特困家庭高等教育慈善助学工作已启动,资助标准为每人一次性资助3000元至8000元,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到户口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进行申报。

据了解,申报时间为即日起至9月30日,具体资助标准为:本年度录取到全日制一本、二本、三本院校或高职院校的低保家庭、孤儿家庭学生每人资助8000元(市助5000元,县助3000元),其他特困家庭学生每人资助3000元;在校在读全日制一本、二本、三本院校或高职院校的大二大三大四低保家庭学生每人每年资助4000元。

申报对象限长沙县户籍,本年度录取到全日制一本、二本、三本院校或高职院校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或者在校在读全日制一本、二本、三本院校或高职院校的大二、大三、大四低保家庭学生。另外,本次申报对象包含按国家任务计划形式录取,保送到本科院校的学生,但不含录取到有津贴的军事院校的学生。

其中,家庭经济困难符合以下任意一项即可:一是低保、孤儿家庭;二是建档立卡精准扶贫对象家庭;三是家庭年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的100%至200%之间,或者其家庭成员因病、因其他突发事件在申报前12个月内家庭刚性支出较大,且申报前12个月内家庭总收入减去支出后,其年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200%以下的特困家庭学生。

申请长沙县助学金资助的学生必须持相关申报材料于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据悉,本次申请按批次进行,第一批 (今年录取的一本、二本)申报截止日期为8月1日,第二批(今年录取的一本、二本、三本、高职) 申报截止日期为9月1日。另外,申报长沙县资助在校在读低保家庭学生的截止日期为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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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所需材料

1.本年度录取到全日制一本、二本、三本院校或高职院校的特困家庭学生若需要资助,由其本人或者监护人持下列材料到户口所在地村委会或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

(1)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孤儿证(复印件)、特困证明;

(2)填写长沙市(县)特困家庭子女高等教育助学金申请表(申请表样表可到村、镇、街道领取,或在长沙县慈善会网站下载);

(3)大学录取通知书及本人相片1张(1寸);

(4)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张;

(5)学生本人农商银行账号复印件;

(6)三本院校或高职院校学生需提供就读证明(此证明在入学后补交,凭就读证明发放助学金)。

2.在校在读全日制一本、二本、三本院校或高职院校的大二、大三、大四低保家庭学生,由其本人或者监护人持下列材料到户口所在地村委会或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

(1)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复印件)或低保证明;

(2)填写《长沙县低保家庭学生高等教育慈善助学金申请表 》(申请表样表可到村、镇、街道领取,或在长沙县慈善网站下载);

(3)学生本人户口本和身份证复印件;

(4)学校在校在读证明(必须是下半年入学后的证明);

(5)学生本人农商银行的银行账号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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