妓院合法化,是明代社會爛掉的重要原因!

明初,朝廷在京師開設妓院,並派專人管理。劉辰在《國初事蹟》中記載:“太祖立富樂院於乾道橋……專令禮房吏王迪管領。並沿襲兩宋的酒樓制度,於富樂院之外,又建有十六樓:南市、北市、醉仙、鶴鳴、輕煙、翠柳、淡粉、梅妍、鼓腹、謳歌、來賓、集賢、重譯、樂民、石城、清江,專以處俏酒歌妓者。”

妓院合法化,是明代社會爛掉的重要原因!

“官妓的迅速擴大很快就誘導出整個社會的狎妓冶游風氣。實際上,明初統治者採取了開放妓院、鼓勵冶遊的政治態度。”雖然明朝有“禁止文武官吏及舍人,只容商賈出入院內”的規定,如《椒園雜記》亦載“前代文武官,皆得用官妓。今狎妓宿娼有禁,至罷職不斂。”

但對官員招妓俏酒卻沒有禁止,官營妓院等級森嚴無法進入,“文武官吏”便出入等級較低的富樂院,由此,狎妓宿娼的風氣就愈發盛行了。沈德符在《敝帚齋餘談》中記載:

“今上辛巴壬午間,聊城傅金沙光宅以文采風流,為政守潔廉,與吳士王百穀厚善,時過其齋中小飲。王因匿名蠍於曲室,酒酣出以薦枕,遂以為恆。王因是居間請託,橐為充牣。”

妓院合法化,是明代社會爛掉的重要原因!

由此可見明代官吏的狎妓風氣已蔚然成風。明朝政府有關娼妓業的設置,對整個社會狎妓的風氣產生了深遠影響,政治的腐化敗壞,影響到社會的其他階層。

上位者大多耽於聲色的享樂,荒淫無度,其他官吏更是留戀妓家,導致明代政治的混亂,文人們逐漸喪失對現實政治的熱忱,或是受淫逸風氣的影響,或是面臨政治的迫害而選擇避禍縱情。

最終,明朝的文人選擇了聲色歡愉作為自己縱慾的方式,他們既是狎妓風氣的浸染者,也是狎妓風氣的推波助瀾者,明代中葉以後,娼妓業更為興盛了。

妓院合法化,是明代社會爛掉的重要原因!

政府禁止官吏狎妓的規定雖未落到實處,但畢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官營妓院的發展,而民間的青樓妓館不僅沒有受到衝擊,反而方興未艾。

隨著工商業的發展,交通便利處出現了許多商業都市,上到富商巨賈,下到小生產者以及販夫走卒各色人等,他們財力有餘,成為了嫖妓狎娼的主力。

同時,原來等級森嚴只承應達官顯貴的教坊也向社會全面開放,朝廷從中抽取稅費,於此出現了官營妓館與民間妓館合流的趨勢。

此外,明朝為了加強對教坊樂籍的管理,對娼妓的服飾有明文規定:“教坊司樂藝,青字頂巾,系紅綠裕恕。樂妓,明角冠,皂措子,不許與民妻……教坊司婦人,不許戴冠,穿措子。樂人衣服,止用明綠、桃紅、玉色、水、茶褐色。徘色長樂工,俱皂頭巾,雜色絛。”

妓院合法化,是明代社會爛掉的重要原因!

由此可知,明代法律明文限制娼妓的服飾不能與一般婦女的相同,劉辰在其《國初事蹟》中也有類似記載:“太祖立富樂院於乾道橋,男子令戴綠頭巾,不許街道中走,止於道邊左右行。或令作匠穿甲腰繫紅搭膊,足穿帶毛豬皮靴,妓婦戴皂冠,身穿皂楷子,出入不許穿華麗衣服。”

從政府對於娼妓服飾的限制便可看出娼妓群體身份的卑微,各個方面均有不同程度的限制,連服飾都不能隨意自由的搭配。

但到了明代中葉以後,奢靡之風蔓延,逾越禮制的現象越來越普遍,隨著嫖客對娼妓審美要求的提升,娼妓愈發重視梳妝打扮,其所用服飾也開始僭用,並影響到市井民眾。

妓院合法化,是明代社會爛掉的重要原因!

此後,娼妓在服飾方面的選擇越來越傾向於奢華,不再以樸素、淡雅為主,反而追求鮮華綺麗,巧樣新裁,這種轉變也影響到明代中後期的社會風氣,她們以微賤的身份,贏得了世俗的豔羨與模仿,領導著都市其他女性服裝的潮流,朝野上下,競相追逐奇裝異服。

明代中期以後,全國的娼妓事業以南京為盛,除此之外,各地的鶯花亦為繁盛,如揚州“瘦馬”、大同的“婆娘”,均為舉世豔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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