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出錢,一個出力,如何分股?

一個出錢,一個出力,如何分股?

《至愛親朋》是一部由秋霞導演,廖京生、艾麗婭等演員主演的情感劇。高家人物介紹:父親高常有,大哥高梁,二哥高山,小兒子高小天,女兒高小云。

大哥高粱去了美國後回來,娶了美國人為妻子,且給高家帶回了30萬美元。高家討論致富決定:小天提議將30萬美元投資建溫泉度假村。

溫泉度假村開業後,小天一直兢兢業業的為度假村付出,給高家帶來更多財富。

股權之爭

在第十六集劇情裡:高家討論關於度假村的股權分配問題。

一個出錢,一個出力,如何分股?

高梁提出自己是投資人應占大股,有對度假村的決策權、管理權和支配權。

小天堅決不同意,度假村是他傾盡心血和汗水一手建立的,他不肯讓出。高梁一氣之下提出要讓法院裁決。

看到親兄弟為錢財相爭,高常有傷心之極,他忍住火厲聲警告兩個兒子:誰要打官司誰就離開這個家。

法院傳訊了小天,沒想到兒子真的起訴,高常有一怒之下將高梁夫婦趕出家門。

柳媽媽又氣又急也病倒了。小云勸大哥為了爸媽到法院撤訴。

在最後的劇情,高小天放棄了與大哥的股權相爭,出外獨闖天涯去了。而高梁已也將度假村管理的井井有條。

從以上劇情可以看出,高家兩個兒子為了股權鬧到了法院,也讓人為之惋惜。但股權架構一開始沒有分配好,其矛盾是不可避免的。

一個出錢,一個出力,如何分股?

高粱出錢,小天出力,都說親兄弟明算賬,而他們顯然沒算清楚這筆賬。兩個人合作好,就是黃金拍檔如虎添翼,合作不好那就是直面矛盾針鋒相對,不象三個人合作尚有迴旋的餘地。

一個出錢,一個出力,如何分股?

兩人合夥創業,應避免的股權結構

均分:50%:50%


股權均分容易造成決策僵局。《公司法》規定,對於股東會的表決事項,多數須經二分之一以上表決權通過。但是在經營過程下中,要求所有股東對錶決事項意見完全一致不現實。

於是,僵局就出現了。這類均分或相互制衡的股權結構,投資者在選擇的時候會非常謹慎。

博弈型:65%:35%


《公司法》第四十四條 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兩人合夥股權分配65%:35%,聯合創始人具有一票否決權,不利於修改公司章程、增資等重大事項的決策。

創始人吃獨食:98%:2%


創業聯合創始人只能分到2%的股權,後面投資人進來還會被稀釋,基本上還是僱傭狀態而不是創業狀態。

史學家范曄曰:牆高基下,雖得必失。

這就像一家創業公司,在創業伊始,要做好股權設計,否則稍遇挫折,便搖搖欲墜。

一個出錢,一個出力,如何分股?

兩人合夥,股權分配原則

必須有一個明確的領導者


一個團隊必須要有一個明確的領導者。哪怕兩個人關係極親密,能力、級別、出資等相當,也應該分出主次,找出那個能夠在創業遇到危難時刻擔責任的人。

否則就會出現案例中的情況,遇到問題沒有人能做主,經常出現決策僵局。

要有調整機制


現在兩個人一起創業,選出一個領導人後,誰也不知道他是否能夠承擔更大的責任,對公司做出更多的貢獻,所以需要對團隊領導人做一個動態股權調整機制。

比如一個創始人說他有豐富地從業經驗和社會資源,對公司的發展非常有利,那麼當這些承諾兌現後,再把股權分給他。

根據創始人未來的貢獻,能者居之,最大的調動創業者的積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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