純技術貼:借條寫得好,欠款好追討(附參考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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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款追討有兩難,證據不足勝訴難,財產轉移執行難。

借條寫不好易導致法律關係不清、事實不明、證據不足、案由模糊,造成難以立案,或直接導致判決敗訴。

當事人欠款沒追回,更花費了訴訟費和律師費,難免痛罵律師無能,法官貪腐,激化矛盾。

一份書寫規範的借條,可以解決很多問題,為立案之基礎,勝訴之保障。

一、標題務必寫借條/借款協議,明確借款關係。

借條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書面憑證,它證明雙方建立了一種借款合同關係。不要寫成“欠條”,以省去訴訟中解釋“欠”款原因、用途的舉證責任。

二、借條寫清楚雙方姓名全稱、地址,核對身份證原件,並寫上身份證號。

不要寫簡稱,暱稱等,以免訴訟主體不明確無法立案。

明確的送達地址,也能節省訴訟時間。

三、借條應表述清楚明確,沒有歧義。

反例如下,張三向李四借款10萬元,借條寫明借款10萬元,後張三歸還1萬元,遂撕毀原借條,重新出具借條一份:“張三原向李四借款10萬元,現還欠款 1萬元”。這裡的“還”字既可以理解為“歸還(huang)”,又可以解釋為“還(hai)欠” “尚欠”。由此產生爭議,對出借人非常不利。

四、借條中明確約定借款利率。

利率雙方協商,年利率至多不得超過36%,訴訟時如發生爭議,法院支持年利率為24%,這點需要注意。

如果沒有將利率寫入借條中,出借人一起訴,借款人不承認雙方約定,出借人的利息請求將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五、借條中明確借款期限和還款時間。

安全起見,借款將還款期限寫入借條中,當借款人逾期不還時,出借人應當在借款到期後3年內向其主張權利。

六、借款建議通過銀行轉賬,在借條中明確收款賬號。

銀行轉賬記錄是證明借款實際交付的核心證據,儘量避免交付現金。

同理,如是還款方,也建議不要歸還現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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