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亞迪就11億廣告詐騙案發聲

比亞迪廣告詐騙案:7月16日早間,比亞迪股份有限公司發佈澄清公告稱,對近日引發廣泛關注的鉅額廣告詐騙事件進行回應。主要內容涉及4點:

比亞迪就11億廣告詐騙案發聲

1,李娟及網傳的“陳振宇”非比亞迪在職或離職員工,也不是比亞迪董事、監事或高級管理人員,比亞迪從未授權上述人員以比亞迪名義從事經營活動、代表比亞迪簽署合同。

2,比亞迪及子公司上海比亞迪電動車有限公司印章並未出借給李娟或遺失,李娟以比亞迪及上海比亞迪電動車有限公司名義對外簽署的合同所用印章系偽造。

3,李娟冒用比亞迪員工身份、使用偽造印章對外簽署合同,已涉嫌犯罪,比亞迪已就上述事項向警方報案,警方已介入調查,目前李娟已被警方採取強制措施。

4,李娟的上述行為損害了相關方的利益,也給比亞迪的聲譽帶來較大傷害。比亞迪作為受害方,將與各方一起積極配合警方調查,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此前的7月12日午間,總部位於深圳的電動車製造商比亞迪),在官方微博發佈《關於李娟等人冒用比亞迪名義開展相關業務的聲明》稱,李娟等人在上海浦東世紀大道國金二期租賃辦公場所,使用上海雨鴻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的名義,對外聲稱是比亞迪派出機構,同時李娟冒用上海比亞迪電動車有限公司市場部總經理的身份,偽造比亞迪多枚印章,以比亞迪名義,與多家單位及機構展開廣告宣傳類合作。

比亞迪在聲明中強調,李娟等人冒用比亞迪高管身份,用偽造的比亞迪印章與任何單位或機構簽署的合同,比亞迪均不知情,也與比亞迪無關。

這在汽車廣告圈引發極大關注。

因為在過去3年中,有多家廣告公司跟李娟方面合作,從事比亞迪的品牌推廣活動,而其中,大部分廣告商尚未拿到相應的業務款項。

7月12日晚間,上海競智廣告有限公司發佈一篇名為《人BY臉,天下無D》的文章稱,比亞迪聲明中認定的合同詐騙行為長達三年,涉及至少25家廣告供應商,累計金額高達11億元。競智廣告列舉多份證據稱,比亞迪對於李娟所開展的市場推廣活動不可能不知情。

整個騙局最為弔詭之處在於,多名廣告商告訴澎湃新聞記者,他們並未給過李娟好處,因為他們本身也沒收到多少錢,實在無法理解,李娟如果是騙子,她圖什麼?

有廣告商稱,李娟近日已經以1200萬元的房產來源不明為由,向警方“自首”。廣告商們如今急得像熱鍋上的螞蟻,正在商討如何追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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