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萬支假疫苗打進山東孩子體內,你們怎麼看?

l追夢人y


從網絡上那篇關於疫苗的文章刷屏之後,“疫苗”焦慮再次進入大眾的視野,去年那次爆發出的疫苗問題,也就是爆料出的25萬支假疫苗進入山東,那會兒也是一片焦慮,但之後,那批假疫苗依舊沒有後續處理,以及關於疫苗依舊沒有得到徹底的處理。

半透明機制下的疫苗產業,缺乏透明監管

從小到大,大家都應該打過各種疫苗,關於疫苗,我們所知其實甚少,信息基本被打疫苗方壟斷。打疫苗就會免於某種疾病的危險,至於為何,公眾幾乎無從驗證。信息的極大不對稱下,如果疫苗流入不健康的市場環境中,或者沒有完全透明的監管體制,人性的黑暗面就很容易被誘發出來,良心還是賺錢重要,基本是經不起考驗的一個問題。

疫苗焦慮並不是孤例

而作為公眾方,疫苗是直接注入身體的成分,而很大部分又是注入孩子身體中,疫苗出現一點問題,都會產生大面積的恐慌,這是一個基本的生存問題。

必須要嚴肅處理這個問題,真正從源頭上保證疫苗的安全,嚴格監管,才能最終讓大家感到安全。

你怎麼看待這次的疫苗焦慮?你認為會最終徹底解決嗎?歡迎在下方留言評論。


老李有刀


疫苗是一種生物製品,生產環節比較複雜,審批生產運輸等環節容易出現問題。所以,我國借鑑發達國家制定的藥品標準,結合我國實際情況,制定了“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範”,也就是GMP標準。規範了疫苗等藥品的審批生產運輸。如果疫苗生產沒有嚴格執行國家GMP標準,就會產生質量差,效價低的不合格疫苗。


比如,國家藥監局根據線索(舉報?),對長生生物生產現場進行飛行檢查。檢查組發現,長春長生在凍幹人用狂犬病疫苗生產過程中存在記錄造假等嚴重違反《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範》(藥品GMP)行為。具體說,是擅自更改了發酵罐的規格等等。由於狂犬病不注射疫苗的死亡率百分之百,所以如果沒人舉報,這可能會害死很多人。

吉林省食藥監管理局發行政處罰決定書,長春長生所生產的“吸附無細胞百白破聯合疫苗”(批號:201605014-01),經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檢驗,疫苗有效性不符合規定。吉林食藥監局對百白破疫苗效價不合格事件調查了264天。長生的百白破疫苗生產線去年調查開始後就停產了。百白破疫苗是一種主要面向3月齡-6週歲兒童接種的,用於預防百日咳、白喉和破傷風的疫苗。

上述不合格的疫苗,我估計多數情況任然有效,但是無效率和副作用率會有所提高。由於疫苗的使用量巨大,這些無效率和副作用率的小提高,也會導致很多孩子受到健康和死亡威脅!所以相關責任人必須判刑!相關私有企業既然管理不規範,應該國有化!


有人會問,既然疫苗等生物製品生產如此複雜,不嚴格生產管理的話質量如此容易出問題,

那如果每一批疫苗國家都詳細檢測,不就安全了麼?的確如此,但檢測完疫苗的有效期已經過半。因此,按照GMP等法律法規要求,中檢院對企業報請批簽發的疫苗,逐批進行安全性檢驗,但是對 效價、有效性指標,按國際通行做法,隨機抽取5%進行檢驗。尤其我國是發展中國家,人均GDP不高,藥品管理水平也是和人均GDP一樣處在發展中國家水平,所以很難完全杜絕安全隱患!很難完全監管住這些逐利的企業!私營企業逐利的本性,讓其生產存在隱患,應該對產品質量不穩定的那些企業逐步國有化!


事實上,中檢院年年都有發現疫苗不合格的情況,不管是國產疫苗還是進口疫苗。世界上不存在完美產品!如下表拒籤數。

至於疫苗接種人,如果不放心可以去醫院查效價,效價不夠補打一針合格的疫苗就好。


最後,我要再次提醒大家,儘管疫苗管理不完美,但是如果放棄疫苗,那就是因噎廢食,非常反智!沒人因為農藥化肥就不吃飯,沒人因為霧霾不呼吸,沒人因為車禍高發而不出門。同樣,不要因為疫苗的不完美而不按時打疫苗!


司大勇


已有權威消息,流向山東的疫苗,分散到了濟南、淄博、煙臺、濟寧、泰安、威海、日照、萊蕪等8個市,已經接種了247359支,涉及兒童215184人。

一開始有的地方是否認的,還在報紙刊登“闢謠”消息,後來不知為何,畫風一轉,有登報致歉,說是搞錯了。

2017年10月27日立案,八個多月後的7月19日,處罰決定書才下來,為什麼耽擱了這麼久後,現在又速速下發了處罰決定呢?為什麼在立案後不立即進行查封、召回,錯失了時間,讓更多的無效疫苗流進了無辜孩童的體內,是否有人應當為此負責呢?

我們常說二樣的兒童是祖國的花朵和未來,可這些無良的企業是怎麼對待我們的花朵和未來的,這樣的結果是哪個家庭都不能承受的疫苗之重,無論哪個家長看到這樣的消息內心都不能平靜,作為一個家中有小寶寶需要打疫苗的家長,除了憤怒,還是憤怒,但是憤怒過後,卻又非常無奈!

看到一些省份疾控部門已經發聲,要停止使用或暫停使用長春長生的疫苗,這是一個好的消息,可是其他企業的疫苗是否就安全呢?如果不是長春長生內部職工因為崗位調整、獎金分配不均憤而舉報,長春長生也是那個我們不知道的“好”企業,可一旦揭開了蓋子,才發現“裡子”都壞了!

罰就要發他個傾家蕩產,並且還要追究相關人等的行政責任、刑事責任!


打虎拍蠅


這件事刨到根,還是我們的老大難問題:作惡成本太低。這已經是這麼多年絕大多數人的共識,但就是解決不了。

我先給大家講兩個自身經歷。

1,15年前,我在一家地產銷售公司做設計。當時正是房地產的旺季。有一個新項目馬上開盤,然後公司開會研究策劃方案。我們策劃部拿出的文案就是一部詐騙集。裡面全是虛假宣傳,全都是違法的。我這人法律意識比較重,我一看就說不行啊,你們這麼寫違反廣告法呀。我們老闆撓撓腦袋,這事個問題。然後策劃部的經理不緊不慢的說,這個問題我們也考慮了,違反廣告法最多罰款30萬,咱們公司可以先準備好這30萬,他要是罰就給他,不罰咱們這筆錢留著大家旅遊。老闆說很好。靠虛假宣傳,開盤當天就賣出100多套房子,哪套房子不30萬以上呀。拿出詐騙來的百分之一就夠罰款了,而且結局也不出乎意料,這30萬也是沒人來罰的。

2,有一次我辭職,老闆直接說工資就不給你,愛哪告哪告去。真的沒辦法。你告他,肯定能贏。但是為了這點事,你需要去起訴,然後提供證據,最後調節,判決,沒倆月你折騰不完。你官司打贏了又能怎樣?大不了法院判公司給你開工資,然後你繼續等。公司那邊就不給你,你還得等。你再申請法院強制執行?這一套下來,半年不夠。所以怎麼算都是算了吧,有這精力就不如再找個工作去幹了。而這些老闆也就看死了這點。這就是我寧可餓死也得創業的原因。

為什麼這麼多公司就這麼明目張膽的欠薪、扣工資?我們維權的成本太高,他不講誠信的成本太低。如果說公司欠薪吊銷營業執照或者罰多少,我們工作的環境也不至於此。

真的,我們這個時代,守規矩的人活的太難了。那些不講信用,甚至是喪盡天良的人活的太滋潤了。他們害人的成本太低了。

這次疫苗是件大家也不用顧慮太多,這兩天大領導已經發話了,法院那邊也就知道該怎麼做了。長生的頭目已經被抓,20年打底。善後也不用擔心。但問題是他們哪來的這麼大膽子?

還不是這麼多年的低作惡成本的社會造成的嘛。

你守法你守信用你講規矩,那你就吃虧,是你自己傻。這是文盲、法盲的狂歡派對,這是個文盲、法盲、沒有信用概念的人,不擇手段發財的年代。如果不是媒體發達的時代,如果大領導沒發話,長生這件事頂天幾百萬就擺平了。十幾年來大家就是這麼幹的。第一你發現不了,第二你發現了,我擺事兒的錢早就準備好了。

我姑剛從泰國回來,說導遊介紹那邊沒有假藥,販賣假藥槍斃。

他們對犯罪分子很殘忍,但這就是對老百姓的善良。而我們對犯罪分子很善良,這就是在懲罰我們全國老百姓。

這麼多年我始終搞不懂,我們的司法為什麼總是在維護犯罪分子的權益?當出現取捨的時候,我們都是在保護施暴者的利益,而在損害受害人的利益。就像前一陣一個小女孩被同學搶劫,就是因為搶劫的男生未滿14歲,無法立案。這就是典型,這種事情有爭議,但在有爭議的時候,寧可去保護暴徒也要犧牲小女孩。很滑稽,很荒唐。你可不可以犧牲暴徒,就算不滿14歲也處理一下?做不到。

販賣假藥,製造銷售假疫苗,這屬於赤裸裸的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咱們以前都是怎麼判的?按銷售假冒偽類產品處理一下。我真的寫不下去了,氣吐血了快。

現在悟空問答裡也經常出現這類的問題:劫匪闖進我家,他摔倒磕死了,我需不需要負責。按照我們的慣例,劫匪拿刀闖進你家,他是享受全部公民權利的,你不能侵害他的合法權益。他是受保護的。如果劫匪持刀闖進我家,我把刀搶過來把他捅傷了,我肯定會受到制裁。因為刀在我手,他是弱者。標準的操作流程是我把刀搶下來,然後放在地上,然後我打電話報警,這期間劫匪會安靜的在旁邊等著,然後我倆愉快的等著警察的到來。

我把刀搶下來,該不該捅傷劫匪?這個問題有爭議。這個時候法律應該有個傾斜。向誰傾斜?我覺得應該向我傾斜,首先應該保護我守法者的權益。我們兩個之間說不清,這這時候需要作出個犧牲,那也肯定應該犧牲劫匪的權益。但現實的情況是這個時候,還是會按人人平等來考量。劫匪和我有平等的權益。

我就不總結了,大家湊合看吧。


銳視覺何老師


山東孩子倒黴了,花錢受罪不說,並且打的還是假疫苗。這讓山東孩子怎麼受得了啊?

藥廠總共就生產253000支假疫苗,而山東孩子體內就打進去了25萬支假疫苗,這也太不可思議了。

一、製藥企業應當擔當起社會責任來,君子愛財,取之有道。

藥品關係著千家萬戶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半點馬虎不得。製藥企業不要光想著錢,而應當想著社會道義和責任。賺昧心錢,賺黑心錢,終究會惡有惡報的。



二、對於生產銷售假藥的企業,光罰款是不夠的,還要依法追責。

那些明知道是假藥、劣藥而進行生產的企業,其進行的不僅是非法斂財,而且與圖財害命沒有什麼兩樣。

能想到非法的企業生產假藥,但是想不到合法的企業會生產假藥。說穿了,合法的企業生產假藥,比非法的企業生產假藥危害更大、性質更嚴重。

應當加大打擊力度,讓他們付出應有的代價,以震懾違法犯罪。

三、對受害者應當進行賠償。

被打了25萬支假疫苗的山東兒童,應當要求生產企業予以賠償,並對這些兒童重新注射疫苗。


法重情深


對於疫苗的事我深有體會,我親表外甥的孩子一歲多了,就是前一段注射完某疫苗之後死亡了,維權涉及的方方面面較多特別艱難!

醫院說要是想進行完全的醫療鑑定必須解刨,一個一歲的孩子“細皮嫩肉”你給他解剖了心疼不心疼?孩子奶奶難過的直掉淚說:還不如讓孩子“囫圇來囫圇走呢”!

醫院後來給出的初步鑑定是這樣的說的:這個孩子疑似有“感冒”症狀!是否是因為疫苗具有“副作用”尚不明確!

後來再想上訴維權難度變得更大,實在沒辦法只能把個孩子火化銷戶!你說疼人不疼人?

關於疫苗的事,老百姓有兩難:一難在把控源頭,因為老百姓打疫苗多數情況沒得選,防疫站和醫院給你啥你就打啥,自費的還比較貴,好孬根本沒數。二難維權,疫苗注射後的症狀有時候不是馬上表現出來的,可能需要一兩天,甚至更長時間才知道,真出了事涉及的方方面面太多難維權!

好心的醫生說:打疫苗一定按照醫院的要求,觀察半小時到一個小時再走,如果回家後孩子有任何異常情況,馬上送醫院!

疫苗雖小,但是人命關天!老百姓作為被動弱勢群體,有啥能力治得了這個不合格疫苗呢?還得靠相關部門加強監管!還得相信政府,別無他途!

老百姓孩子的命難道不是命嗎?造疫苗的你咋不上山東來試試?給你的孩子打上一針唄?

(我雖然一直寫娛樂方面問答,但是看見疫苗的事,我忍不住就點進來了,雖然影響垂直但是我還是得說!)


紅色雄起


252600只疫苗,全部銷往山東,這是為什麼呢?其他省先見之明?買不到?大局意識背鍋?還是其他原因? 理論上,是不應該銷往一個省的。

原來說,疫苗問題是流通領域問題,好吧,我信了,可能是買的假廠假藥,所以整治流通領域,現在我們發現,是真廠假藥,這就尷尬了。

假疫苗的危害是什麼?有人說沒效果而已,就像扎點水,也沒有毒副作用。 我想說,這個觀點就是偷換概念的欺騙。 比如被狗咬了,打了失效的狂犬病疫苗,耽誤治療,得了狂犬病,這就跟殺人沒啥區別了。 這就是假疫苗的危害。其他疫苗,道理相同。

一個鄭筱萸被執行死刑,換來了中國十年的食品藥品安全。鄭筱萸(1944年12月—2007年7月10日),原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局長。 2007年5月29日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鄭筱萸案作出一審判決,以受賄罪判處鄭筱萸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翫忽職守罪判處其有期徒刑7年,兩罪並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6月22日作出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7月10日上午被執行死刑。


韓東言


一,事故概敘——

長生生物公司生產的狂犬疫苗、百白破疫苗涉嫌造假,於2017年10月27日立案調查。經查,該批藥品共生產253338支,銷售到山東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252600支,這25萬多支疫苗,禍害的都是山東孩子。2018年7月19日,該公司收到吉林藥監局發來的首張罰單。

二,個人看法:

1、疫苗造假,其後果人命關天。商家喪盡天良,必須從快從重懲處。我看,疫苗造假的商家死有餘辜。

2、對長生生物公司,罰款太輕,要罰到其破產為止。這樣的藥物公司不破產,還留它幹什麼,難道還留它繼續害人嗎?

3、2017年已立案調查,為什麼25萬支假疫苗會打進孩子體內?這其中,該有哪些人為孩子負責任?

4、山東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為什麼會購買假疫苗?這給人的感覺好像是銀行的工作人員偷銀行,果園的看守人員偷水果。專家成堆還讓假疫苗入庫還進孩子體內,這真有點搞笑,不是草菅人命不付責任,便是得了奸商的鉅額回扣。


陀叔拍案


25萬支假疫苗打進山東孩子體內,你們怎麼看?

疫苗這事持續發酵,到了民意鼎沸的程度。

凡事,已經發酵,難免變味。

這不,長生生物的“效價測定不符合規定”的、批號為201605014-01的吸附無細胞百白破聯合疫苗“劣質疫苗”就發酵成了假疫苗,甚至還有人稱之為“毒疫苗”。

暫且不糾結該批次疫苗的“真假”、“優劣”,單論“打進山東孩子體內”,可能會產生什麼後果呢?

疫苗的生物效應

疫苗是使用於健康人預防疾病的生物製品,通常可以是活病毒活細菌(減毒)、死病毒或細菌菌體,病毒或細菌具有免疫原性的部分成分。疫苗用於人體後,會被人體法人免疫系統識別併產生特異性免疫反應,這種免疫反應性還被免疫記憶細胞記住,等到相同種類的病毒或細菌感染時,人體就可以快速集結“軍隊”來消滅這些入侵者。這就是所謂的特異性免疫反應性。

這種免疫反應性是可以進行檢測的,比如將疫苗接種在實驗動物身上,經過一定時間來檢測刺激產生的抗體滴度(特異性體液免疫)或免疫細胞的反應性(細胞免疫)。將測得的免疫反應性與原本預期應該達到的免疫反應性進行比較,獲得比值就是接種疫苗的效價。

如果效價低於一定的數值,就可能不足以對相應病原體建立起有效的抵禦能力,那麼這種疫苗就是效價低的不合格疫苗。

另一方面,由於疫苗是病毒或細菌的菌體或成分,本質上是生物活性成分,人體使用後容易刺激產生身體的非特異性免疫反應炎症,主要就是過敏、發熱、注射部位紅腫甚至潰爛等。這些反應通常是輕微的、一過性的正常反應。極少數時候,可以發生嚴重的過敏反應,甚至致死。

該批次疫苗安全嗎?

由於疫苗是用於健康人來預防疾病的,不同於治療用藥物,它的安全性要求要高得多。通常,嚴重的不良反應或併發症都會低於百萬之一才會被批准上市。

也就是說,只要經過批准的疫苗,安全性是由保障的。

長生生物這一批次的吸附無細胞百白破聯合疫苗,被檢出的僅僅是效價“不合規定”,也就意味著沒有安全性問題。

而且,這些疫苗的確已經被“打進山東孩子體內”,事實上也沒有發現額外的不良反應和事件。

本答主老家所在的縣接種的就是長生生物的這個批次疫苗,而隔壁縣接種的是武生所的疫苗。經過小範圍調查,接種該批次疫苗的孩子中的確沒有發現額外的不良反應。儘管,接種過這些疫苗的家長們個個“氣炸了肺”。

因此,糾結這批次疫苗安全性是沒有必要的。

有的人甚至稱,接種了這批次疫苗的孩子因此咳嗽不止,患上百日咳,這就純屬造謠了。

因為,所謂“吸附無細胞”疫苗指的是百日咳疫苗,是相對於之前使用的全細胞疫苗。吸附無細胞百白破聯合疫苗的成分是無細胞百日咳疫苗(百日咳類毒素、絲狀血凝素和百日咳桿菌粘附素),白喉類毒素及破傷風類毒素,根本不含有任何一種完整的細菌菌體,怎麼可能因為接種疫苗造成感染?

這些造謠者需要小心被公安部門找到頭上,也是活該。

接種【效價測定】“不合規定”的疫苗會有什麼後果

這裡的規定是指《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範》,即Good Manufacture Practice of Medical Products,簡稱GMP得到規定。

GMP是國際通行的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範,對藥品生產過程的各個環節都有具體的規定,只要不符合GMP的規定都不合格。

長生生物批號為201605014-01的吸附無細胞百白破聯合疫苗問題就出在【效價測定】“不符合規定”。

至於怎麼個不符合規定,沒有說明。想必應該是“效價低”,就相當於市場上買東西的“少斤短兩”。

“少斤短兩”最大的危害就是短少到沒有,接種這些疫苗等同於接種一針生理鹽水,不能刺激任何免疫反應性。但是,也不會對身體產生任何危害。

這已經是最壞的情形。

至於這批疫苗到底有效性如何,相信山東疾控部門會做調查,並公佈下一步的補救措施。

即使真的不能刺激產生任何免疫反應性,真正的危害是什麼呢?

由於一類疫苗都是疾控部門集中採購,集中接種給某個地區的適種人群。因此,這批疫苗可以產生最大的現實危害是接種地區的的部分人群中不能建立起針對這三種疾病的免疫屏障,就相當於防火牆上開了缺口。

這個缺口如果足夠大,有可能造成相關疾病在這個地區的流行的風險。如果,真的發生疾病流行,接種了這些疫苗的孩子們由於沒有相應的免疫反應性,就會陷入容易被感染的危險中。

但是,對於是用於公共人群的,25萬支同一批號的疫苗即使集中投放在一個地區,絕對數量也是很小的,也不足以在免疫屏障上撕開明顯的缺口。

何況,這些疾病早已被嚴格的阻擋於人群之外很多年,捲土重來的機會本來就很小。

因此,對於接種這25萬支疫苗的孩子們來說,不會產生任何現實的危害。

當然,如果山東疾控部門確認需要補種,孩子們無非再多挨兩針。

綜上所述,雖然長生生物這次的吸附無細胞百白破聯合疫苗事件很惡劣,社會影響很壞。但是,接種過這些疫苗的孩子的家長其實不需要過度擔心。


掙脫枷鎖的囚徒


我們能怎麼看?

為了自己的私利真的不管別人的死活,誰都有孩子,都曾經,現在或者未來為人父母。可是為什麼會有這麼殘忍的人,殘忍的集團作出這樣傷天害理的事情。

25萬支假疫苗!這是什麼改變,也就是說有25萬條無辜的生命可能會受到威脅,這不是一個人,不是一個家庭,而是殘害了幾代人,殘害了千千萬萬個家庭!

我真的為無辜的老百姓感到心痛,現在打了疫苗的父母們一定非常著急,可是又有什麼辦法呢?所以真的希望國家這次能出面好好對我國的疫苗市場進行整治。這不是賣假鞋假衣服,這是賣假藥啊!這是人命關天的事情!

我相信我們的政府將會妥善處理這件事情,將會對這些利益操控者進行沉重的打擊,對這些不法分子進行制裁!

這個事件的背後引起我們的思考,希望在以後的發展過程中某些企業真的不要只為了自己的利益,替別人想一想,替那些幼小的生命想一想,替那些無辜的家庭想一想!

這是大貓的一些看法,歡迎大家在文章下面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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