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维护司法权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本院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高元
公民身份号码:642221198412271772,住固原市原州区下东海一区2-3-603室。
执行标的:70800元
执行法院: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号:(2016)宁0402执348号
悬赏期限:2018年07月23日2019年07月23日
悬赏条件:提供被执行人的下落并协助法院查找到被执行人,悬赏10000元。
悬赏理由: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且下落不明。
举报电话:0954-2064272
閱讀更多 寧夏高級人民法院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