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为拉拢日本围堵新中国,将钓鱼岛划归日本

1943年中美英《开罗宣言》规定,日本所窃取的中国领土,如东北、台湾、澎湖列岛等归还中国。1945年《波茨坦公告》重申:“《开罗宣言》之条件必须实施。”同年8月,日本接受《波茨坦公告》宣布无条件投降,声明无条件地废除中日之间签订的一切不平等条约,《马关条约》即行废止。因此,日本签署投降书后就永久的失去了对钓鱼岛的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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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二战结束后,美国出于亚太战略需要考虑,于1951年与日本等国签订片面的《旧金山和约》,将钓鱼岛划入美国托管区。处心积虑地培养日本来实施“围堵中国”的亚洲策略,企图用日本来替代中国作为美国在远东地区的基石。

对此,中国总理兼外交部长周恩来当即严正声明,“美国政府在旧金山会议中强制签订的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对日单独和约,不仅不是全面的和约,而且完全不是真正和约……中央人民政府认为是非法的,无效的,因而是绝对不能承认的。”

美国为拉拢日本围堵新中国,将钓鱼岛划归日本

当时在台湾的“中华民国政府”也声明不同意该条约,并保留发言权。中国不是《旧金山和约》缔约国,“一国的领土主权,不因其他国家间的条约对该领土有所处置而受到剥夺或影响。”美日之间的条约不具备决定钓鱼岛归属的法律效力。

1958年,中国政府发表的关于领海声明中宣布,日本归还所窃取的中国领土的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一切领土,包括台湾及其周围岛屿”。

但美国对钓鱼岛的“托管”,使钓鱼岛的身份从属于台湾变为冲绳群岛的行政管辖区,为中日有关钓鱼岛领土争端埋下了祸根。

1969年11月,美国政府决定“将琉球于1972年归还日本”。此时,联合国亚洲及远东经济委员会已宣布,钓鱼岛附近蕴藏着大量的石油和天然气,这对资源贫乏的石油消费大国日本无疑是一个巨大的刺激。

美国为拉拢日本围堵新中国,将钓鱼岛划归日本

日本称钓鱼岛未尖阁诸岛

日本立即采取行动,先是派出多家石油公司前往勘探,后又派出巡防舰至钓鱼岛,擅自将岛上原有的标明属于中国的标记毁掉,竖立标明“属于”日本冲绳县的界碑,并为8个岛屿起了日本名称。

1971年6月17日,美日达成《冲绳归还协定》,并将钓鱼岛划入“归还领域”。12月30日,我国外交部发表严正声明,强烈谴责美、日两国政府把我钓鱼岛划入“归还领域”,指出:“这是对中国领土主权明目张胆的侵犯,中国人民绝对不能容忍。”台湾爱国青年及海外华人掀起了轰轰烈烈的“保钓运动”。

美国为拉拢日本围堵新中国,将钓鱼岛划归日本

美国被迫宣布:向日本移交的是钓鱼岛之行政管辖权,与主权无关。直到1996年9月11日,美国政府发言人伯恩斯仍表示:“美国即不承认也不支持任何国家对钓鱼列岛的主权主张”

但日本却根据《冲绳归还协定》于1972年明目张胆地接管了钓鱼岛。

美国通过归还冲绳,一手制造了中日之间的钓鱼岛权属之争,也为日本实际控制钓鱼岛提供了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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