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生生物: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被立案調查,下午復牌

長生生物7月23日午間發佈公告稱,收到證監會 《調查通知書》(蘇證調查通字 2018074 號),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被立案調查。如果公司因前述立案調查事項被監管部門最終認定存在重大違法行為或移送公安機關,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有關規定,公司股票可能存在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暫停上市或終止上市的風險。為維護廣大投資者利益,保證公平信息披露,避免造成公司股價異常波動,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相關規定,經向深圳證券交易所申請,公司股票自 2018 年 7月23 日開市起停牌。 於 2018年7月23 日下午開市起復牌。

長生生物同時發佈《關於子公司凍幹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 細胞)調查進展的公告》稱,公司及長春長生將嚴格落實藥品監管部門要求,積極配合藥品監管部門對生產、質控體系開展全面自查,及時採取有效措施清除生產質量隱患,認真強化生產管控。 因暫時無法預計準確的復產時間,此次停產將對公司及長春長生的生產、經營產生較大的影響,但對本報告期具體影響情況尚存在不確定性。

7月22日,據央視新聞報道,國家藥監局負責人通報長春長生生物科技有限責任公司違法違規生產凍幹人用狂犬病疫苗案件有關情況。根據舉報提供的線索,7月5日,國家藥監局會同吉林省局對長春長生公司進行飛行檢查;7月15日,國家藥監局會同吉林省局組成調查組進駐企業全面開展調查。7月15日,國家藥監局發佈了《關於長春長生生物科技有限責任公司違法違規生產凍幹人用狂犬病疫苗的通告》。

現已查明,企業編造生產記錄和產品檢驗記錄,隨意變更工藝參數和設備。上述行為嚴重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範》有關規定,國家藥監局已責令企業停止生產,收回藥品GMP證書,召回尚未使用的狂犬病疫苗。國家藥監局會同吉林省局已對企業立案調查,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根據公告,此次事件,不僅給社會和長生生物帶來巨大的經濟損失,也使長生生物的誠信和社會責任形象受到重創。公司意識到自身存在的生產管控的差距和風險,也深切地意識到公司的責任之重,公司將認真反思,痛定思痛,強化生產管理體系建設, 認真執行GMP標準,制定切實可行的糾正預防措施,進行全面、徹底的整改。進一步提升企業生產管理水平,嚴格執行疫苗生產各項操作規範,確保生產的合規性、真實性、可靠性、可追溯性以及疫苗質量的安全性。

長生生物表示,公司及長春長生對此次事件的發生深表歉意。公司及長春長生將密切跟蹤事件進展,積極配合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吉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等相關監管部門開展後續工作,嚴格按照中國證監會、深圳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公司會正確對待,虛心接受社會的批評、意見,認真反思,切實整改,重塑企業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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