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憲後的新法治實踐

——專訪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中國法學會黨組成員、副會長張蘇軍

記者 單一良 姚炎中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是黨和人民意志的集中體現,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權威、法律效力。依據新的歷史時期要求,黨的十九屆二中全會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修改憲法部分內容的建議》,這是我們黨在新時代依憲執政、依憲治國、領導立法的生動實踐,充分彰顯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治國理政的政治智慧和歷史擔當。

修改憲法,無疑是黨和國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具有重大現實意義和深遠歷史意義。同時,對於法治工作者而言,修憲後也將面臨新的法治實踐要求。

那麼,這次憲法修改中有哪些“法治亮點”?這些亮點怎樣落實到具體的法治實踐?作為法學重要學術研究機構,中國法學會在憲法修改後的新時代中如何踐行新思維?為此,《人民法治》記者專訪了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中國法學會黨組成員、副會長張蘇軍。

修憲後的新法治實踐

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中國法學會黨組成員、副會長張蘇軍在接受本刊記者專訪

記者:在這一次憲法修改中,把“健全社會主義法制”修改為“健全社會主義法治”,一字之差說明了對於法的觀念有著怎樣的轉變?今後如何真正樹立“法治”理念?

張蘇軍:如果說“法制”是兩維的,那麼“法治”就是三維立體的。“法制”只是法治體系中間的靜態規範部分。而“法治”不但有靜態規範部分,最重要的是動態實施部分。所以說從“法制”到“法治”是從靜態到動態的過程。從一個有制度到實施制度的過程,從一個有規範,到發揮規範、落實規範的過程。

這一次憲法修改中把“健全社會主義法制”修改為“健全社會主義法治”表明我們國家的法治建設在不斷深入,往前推進,已經從單一重視靜態規範的法制階段,過渡到更多關注動態實踐的法治階段。

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對法治建設高度重視,法治建設在我們黨和國家工作中的作用、地位也在大幅度地提高。總書記對法治的投入也是超出了歷屆總書記,習總書記親自統領法治建設工作,特別是在十九大報告中明確提出要成立中央依法治國的領導小組來統籌法治建設,統籌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建立和法治國家的進程。這也就是要把法制向法治的進程進一步加快推進,雖然僅是一字之差,但含義十分深刻。

因為82年憲法在修訂的時候,當時我們國家在法制建設方面一片空白,當時主要是要解決有法可依的問題,所以要大力的加強法律制度的建設。以立法為中心的法律制度的建設,所以是法制。

經過了40年來的發展,我們在社會主義法制建設方面已經取得了豐碩的成果,應該說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期間,我們就已經基本建成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制度的一個框架體系。社會主義法制已經確立。當然,社會主義法制隨著實踐的發展還要不斷的完善,還有很大的發展空間。但從制度層面來說,它已經確立了。

那麼下一步就是要實施,怎麼把紙面上的法律,從一個制度的法律變成生動的、法治的實踐。所以說,四中全會提出來的要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其中完備的法律體系是法治體系五大體系中間的一個組成部分。當然,要形成完善的法治體系,還需要實施體系、監督體系、保障體系以及黨內法規體系,這些體系加上完備的法律體系就形成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五大子系統。

記者:

這次修改憲法,確立了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在全黨工作中的指導地位,這對於中國法治建設有著怎樣的積極意義?

張蘇軍:這一次修憲確立了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在全黨工作中的指導地位,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一個重要內容就是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思想。

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思想,在十九大報告中有很多地方都有所體現。比如,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八個歸納中的第五項,就是明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總目標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思想的十四個基本方略中,提出了全面依法治國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和重要保障;提出必須把黨的領導貫徹落實到依法治國全過程和各方面,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完善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提出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依法治國和依規治黨有機統一,深化司法體制改革,提高全民族法治素養和道德素質等等。

同時,在十九大報告中間提出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基本方式的時候,就用到了依法治國,依法治國是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式。所以說把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寫進憲法,作為基本的指導思想,就意味著法治將在今後的黨和國家的建設中間,佔有更加重要的地位,並且法治要作為提高我們國家治理能力和治理體系現代化的一個基本手段,所以我覺得這個意義深遠。

記者:這次修憲,還有很重要的一條就是為《監察法》的制訂提供憲法基礎,這一舉措對於健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有何作用?

張蘇軍:目前監察體制改革已經全面推開,對於出臺《監察法》就顯得日益迫切。《監察法》是要提出設立國家從上到下的監察體系,這是國家治理結構的一個重大變化,也是一個重大政治體制改革。《監察法》必須要在憲法中體現,有了憲法依據以後才能夠出臺,因此修改憲法是對於《監察法》和監察體系建設起了決定性的作用。

《監察法》提出,把黨的紀律檢查機構和政府的監察機構統一合在一起,加上檢察院的反貪部分,構成了一個新的國家監察體系。這個監察體系是打破了黨政之間的界限,是按照一體化的思路來構建的。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方面,就是要把國家的法律和黨內的法規打通,黨規國法一體化。這一原則體現在制度上,就是建立監察體制。三中全會公佈的《中共中央關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中也確立了這樣的原則:就是要黨政軍群通盤考慮,建設中國特色統一的、高效的和黨領導的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機構。

記者:這次憲法修改中有著諸多“法治亮點”和新變化。那麼,作為中國法治理論學術研究前沿的中國法學會,將如何按照憲法修改的新精神部署工作、發揮作用?

張蘇軍:首先,中國法學會在十九大以後就迅速成立了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思想研究中心,並按照十九大的部署,確立了重點的招標課題。同時,我們也加強了習近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思想的深入研究。

其次,我們配合國家立法開展諮詢工作,開展專項調研,開展課題設置,舉辦一些大的國際學術論壇。比如,圍繞著十九大的部署,5月份我們要在深圳的法治論壇上以“依憲治國”為主題舉辦專題論壇;今年,經黨中央、國務院批准,我們還要召開“一帶一路”沿線的法治論壇,用法治來保障“一帶一路”倡議的順利落地。由於一帶一路沿線幾十個國家存在不同的法系和法律制度,要做到人流、物流、信息流、資金流能夠通暢就必須要有法治做保障,所以這樣的論壇能夠為“一帶一路”倡議提供很好的法治服務。我們還會通過更多方式,按照憲法修改以後對新法治實踐要求來部署我們的工作,充分發揮我們學會的積極作用。

另外,法治媒體也是積極貫徹落實修憲精神的重要平臺。中國行為法學會是一個很重要的學會,是中國法學會直屬的55個學會中規模較大、比較活躍和影響力較強的學會。《人民法治》作為中國法學會主管、行為法學會主辦的法治類媒體,刊登了很多宣傳法治建設的好文章,我相信也會在本次修憲中起到積極的宣傳推廣作用。我希望,行為法學會特別是《人民法治》雜誌能夠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緊跟法治建設的新形勢,把刊物辦的越來越好,從而在新時代法治建設中發揮更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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