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理解子彈的「空腔效應」?

書中有路


空腔效應是指子彈在射入人體之後,對液體產生擠壓,然後產生空腔對人體進行破壞。在彈道測試凝膠中,我們可以理解為子彈對人體會造成破壞的範圍,如果子彈的空腔越大對人體的破壞也就越大。

最早的理論是子彈的截面積越大產生的空腔效應則越大,於是德國HK公司由於不太滿足9mm子彈在當時的停止作用於是隨之開發了UMP 45這樣使用大口徑手槍彈的衝鋒槍而滿足作戰的需求。而隨著民用警用彈道學的發展,人們逐漸開始發現,如果說使用軟質鉛作為彈頭,來引導外部銅殼擴張,這樣就可以在使用9mm這樣的手槍彈的前提下,產生更大的空腔效應。並且由於.45的彈丸質量過大,並不是特別利於釋放動能,而9mm這樣的產生擴張後速度急劇下降,減少的動能實則都轉化為在人體中釋放的破壞力,而造成更大的擠壓產生更大的空腔。

而當子彈的彈頭直徑減小,彈速提升,產生空腔效應的理論又發生了變化了。在二戰後期,人們開始注意到在戰爭中,有很多彈道非常優良的子彈,實際的殺傷效果並不樂觀。就比如說日本二戰三八式步槍使用的6.5 JAP子彈,包括今天很多的精確射擊比賽競技中都大量使用6.5mm的彈頭。主要原因就是子彈的彈道過分優異之後就會造成高速子彈,穿過人體,而不能充分釋放能量。反倒是類似於7.92*33以及30 carbine這樣的中間威力彈可以更好的釋放子彈的能量。而在後來,人們開始注意到,當子彈的直徑質量減小,而加快速度時,相反的,由於子彈的質量較小,運動狀態比較容易改變,動量較容易轉化為目標上的動量,所以反而可以釋放更多的能量與破壞。並且由於其不穩定的飛行姿態,一旦發生翻滾則動能會快速釋放,像有些比如說35gr的彈頭,其對凝膠的穿透能力甚至還不如手槍,但是其能量確是遠遠大於手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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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講,就是發射的子彈由空氣進入人體,彈頭的速度傳遞給人體的肌肉等組織,是彈頭周邊的人體組織有了一定的速度,這些組織向四周運動,完成一定的空腔,彈頭飛出後人體組織復原,空腔消失,但是組織已經破壞的很嚴重。



還有一種情況就是彈頭在人體內翻滾,也完成空腔效應。

再有就是彈頭射入人體帶入人體一定的高壓空氣,也造成空腔效應。


空腔效應是槍支對人體的最大破壞效應,造成的損傷是不可逆的。空腔效應大,停止作用一般越大。一槍不斃命也沒有反抗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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