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局新規劍指機票退改簽「亂象」

針對機票退改簽過程中存在的收費過高、捆綁搭售等問題,民航局經過兩個多月的徵求意見,最終形成規範機票票務的新規。7月17日,北京商報記者從民航局獲悉,《關於改進民航票務服務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已正式下發,新規對航空公司、OTA平臺(在線旅行社平臺)和銷售代理企業等在規範制度、改進服務方面提出具體要求,如航企要制定機票退改簽收費“階梯費率”,不能簡單規定特價機票一律不得退改簽等。

一直以來,民航票務服務都是旅客投訴的焦點問題之一,尤其是機票退票、改期和籤轉服務中存在的一些“亂象”,更引發社會廣泛關注。

民航局相關負責人介紹,通知從多個方面對航空公司完善退改簽收費制度並改進服務進行了規範。具體來看,新規強調,航空公司要嚴格執行明碼標價規定,在官網、App等渠道的顯著位置上公佈實際執行的國內航線旅客運價種類、水平及退改簽收費標準,且在旅客購買機票過程中,也要清楚告知;在把控收費標準的合理性方面,航企要合理確定客票退改簽收費標準,退票費不得高於客票的實際銷售價格,要制定機票退改簽收費“階梯費率”,不能簡單規定特價機票一律不得退改簽;航空公司還要統一規範直銷和分銷渠道的退改簽制度,確保全渠道(含直銷、分銷渠道)退改簽收費標準一致,要加強對OTA平臺、銷售代理企業的管理,對違反收費標準的進行嚴格處罰。

除航空公司外,OTA平臺、銷售代理企業也是客票銷售及退改簽服務的主要責任主體。針對公眾普遍反映的該類主體增加退改簽費用這一問題,通知要求該類主體要嚴格執行航空公司退改簽收費標準,不得擅自更改;在旅客購票過程中,該類主體要清楚告知旅客退改簽收費標準等條件;OTA平臺應加強對平臺機票銷售的管理,督促、監督平臺上的機票供應商嚴格執行航空公司的退改簽收費標準,對違規操作的銷售代理企業堅決予以清退,嚴禁為未經航空公司授權的銷售代理企業提供客票銷售渠道。

此外,民航局相關負責人進一步表示,改進票務服務工作的要求最終將落實到正在抓緊修訂的《民航旅客國內運輸服務管理規定》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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