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定期调度|滨州实行深化“一次办好”改革工作台账通报机制

为全面贯彻落实好《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确保快落地、真到位、早见效, 近日,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下发通知,在全市实行深化“一次办好”改革工作台账通报机制,自7月份开始每月定期调度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通知》要求,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定期通报“一次办好”改革目标任务、推进措施、进展情况、任务完成证明材料等项目。

《通知》指出,各级各相关单位要围绕《实施方案》要求,全面、准确按时填报各项内容,其中,“进展情况”填写工作落实完成的具体情况,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相关意见建议及工作未完成情况的原因;“完成情况”栏填写实际完成时间;“任务完成证明材料”栏填写目标任务完成的有关证明材料的名称、文号或网址,证明材料作为附件同时报送。各县区根据出台的实施方案内容,对照《滨州市深化“一次办好”改革工作台账》和《滨州市优化营商环境10个专项行动工作台账》要求,制定各自的工作台账,做到衔接紧密、规范报送,各市属开发区要根据《实施方案》部署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订工作方案,扎实推进本区域“一次办好”改革工作。

逾期不报送工作台账的,一律不再催报,视为未开展相关工作,按进度为“0”进行通报。市深改办将负责工作台账通报机制的指导推进工作,市职能办将具体抓好相关事项的调度汇总,每月向市、县区党委、政府及市直有关部门通报情况,对连续出现进展不明显的县区或部门,将进行重点调度、跟踪指导,直至按照时限完成目标任务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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