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法治建设年”工作任务实施方案》出台

大庆网讯(大庆日报记者 徐卫)近日,记者从市法制办了解到,为深入贯彻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加快推进法治大庆建设,市政府出台了《落实“法治建设年”工作任务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记者了解到,《实施方案》紧紧围绕市委《2018年全市“法治建设年”活动方案》和省里方案的各项要求,在细化工作措施上做到不缺项、不漏项。对我市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分工、要求及要重点解决的突出问题均作出了规定,并明确了各项任务的时间节点,对能够提出具体要求的工作,明确工作完成时限。

《实施方案》包含“指导思想、工作目标、要重点解决的突出问题、工作任务及完成时限、方法步骤和组织实施”六大部分。市法制办对省里方案中“严格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实质性推进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强化诚信建设”、“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深化‘放管服’改革”等14个方面工作内容进行了细化和充实,对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决策合法性审核制度、开展“双随机”联合执法、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等我市起步较早、已经完成省定进度的事项提出了更高要求,使之更具有大庆特点。同时,还结合我市实际,对照省里的方案作了删减,充分考虑了“突出问题导向”和“突出重点工作落实”两个问题,增加了“工作目标”和“要解决的重点问题”两项内容。

据法制办工作人员介绍,《实施方案》要重点解决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建立不规范、执行不到位,个别执法部门的领导干部对法治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党政部门法律顾问流于形式、顾而不问,行政执法行为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执法流程不优特别是多头执法、多层执法,滥用行政执法裁量权等问题。

值得一提的是,《实施方案》结合“争当全国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排头兵”工作任务,增加了“认真开展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工作”一项任务。在明确工作任务的基础上,将对各县、区政府和市直各有关部门2018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相关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此外,市法制办根据《建设法治大庆工作委员会关于成立五个工作组的通知》规定,公布了严格执法组成员单位和组成人员,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督导检查三个方面的要求,为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保障。

根据《实施方案》规定,我市“法治建设年”活动从2018年5月开始,至12月底基本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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