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抵押,不按时还债,房子归债权人所有”合同约定有效吗?

“房子抵押,不按时还债,房子归债权人所有”有效吗?

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通常都会需要债务人提供担保,大家经常做的是把房屋抵押,签订抵押合同。

而有的朋友,在签订房屋抵押合同时往往会约定“债务人不能按期履行债务时,房屋归债权人所有”,这句话到底有效吗?

答案是无效。

“房子抵押,不按时还债,房子归债权人所有”合同约定有效吗?

“债务人不能按期履行债务时,房屋归债权人所有”,为法律规定的“流质条款”。

根据《担保法》、《物权法》的规定“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

“房子抵押,不按时还债,房子归债权人所有”合同约定有效吗?

不能直接约定房屋直接归债权人所有,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合同时,可以折价补偿和拍卖变卖。

流质条款的法律规定,签订抵押合同时不能约定还不了债务直接归债权人所有,债务到期后可以商谈抵押物的具体价值,也算是对抵押人的一种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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