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由税务局收,现在找第三方代缴社保是否会有影响?会受到什么影响?

用户2639869328164


人力资源管理公司一类的第三方代缴机构,一般受托为用人单位代理社会保险的方式有两类:“小帐户”管理或“大帐户”管理。

1、“小帐户”管理方式。用人单位依法、依规进行社会保险登记,与中介机构签订委托管理协议,委托中介机构管理用人单位社会保险帐户,管理用人单位参保、缴费、转入、转出、缴费基数核定申报以及待遇领取等业务,这是小帐户管理方式。

2、“大帐户”管理方式。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依规进行社会保险登记,与中介机构签订委托管理协议,将用人单位员工直接做为中介机构员工(为了参保需要,中介机构还与代管员工签订劳动合同),通过中介机构社会保险登记帐户,办理用人单位参保、缴费、转入、转出、缴费基数核定申报以及待遇领取等业务;用人单位和员工的社会保险缴费,由用人单位转入代管机构财务专户。这是大帐户管理方式。

举个例子:某代理机构受托管理100个用人单位的10000名职工社会保险业务。如果,100个用人单位都进行社会保险登记,代理机构分别操作各用人单位社保帐户,管理社会保险业务,就是小帐户管理方式。如果,10000名职工,仅通过中介机构开立的一个社会保险帐户、以中介机构员工身份参加社会保险管理,就是大帐户管理方式。

“小帐户”管理方式。用人单位依照《社会保险法》规定,完成了社会保险登记、参加了社会保险。用人单位员工,也是参保单位的参保员工。用人单位、参保单位与劳动者、参保员工是统一的。合法的中介机构仅仅是参保单位聘请的社会保险受托管理机构,受托管理与用人单位委托有资格的中介机构进行人事代理、审计代理服务一样。因此,“小帐户”管理方式依法、合规。

“大帐户”管理方式。用人单位违反《社会保险法》规定,没有进行社会保险登记、没有参加社会保险。用人单位员工,是参保单位的“挂名”员工(中介机构与参保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仅仅是为办理业务需要,与参保员工并没有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参保单位与劳动者、参保员工是分离的。因此,“大帐户”管理方式违法、违规。

社会保险费征缴制度改革后,大帐户管理方式不应再存在。税务部门征缴主体是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应依法进行社会保险登记,然后再由税务部门征缴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进行社会保险登记之后,仍然委托第三方机构管理本单位的社会保险工作,这样做没有问题。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