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别人的名字买房结果他欠债房子被银行没收该怎么办?

灿杰师


根据你的阐述,本案主要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法通则》的相关法条。

案情分析:

1、你父亲当年把房产挂在你伯父名下的时候,他们之间是否有协议约定房产的归属?根据《物权法》第二百四十一条 基于合同关系等产生的占有,有关不动产或者动产的使用、收益、违约责任等,按照合同约定;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

2、你伯父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以该房产作为抵押担保,同时约定你伯父如未再规定期限没返本付息,将会采取拍卖房产的方式优先受偿!你爸作为房产的实际所有人,可以向执行的人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申请,请求人民法院将本案调查清楚后再执行。

3、关于主体资格的问题,你父亲是否健在?因为具体事情是他经办,包括房产款项的流水。对还原案件的事实有很大的帮助。

综上,法院还是讲究证据,如果你拿不出有利的证据,那么就要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所以你们现阶段要多方面寻找有利的案情资料。


宝嘉法律Jason


关于房产登记人与实际权利人不一致的情况在实践中频发,是一个让法官挠头的问题,我简述如下。
第一,如果买方张三与卖方李四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张三虽然已经付款并入住,但基于一些客观原因,房产一直未完成过户登记,此时李四由于债务纠纷被法院执行财产。在法律上,虽然登记是房屋物权产生的要件,但在张三和李四之间的内部法律关系中,登记并不起决定性作用,我们主要还是要通过两人之间真实的法律关系来判断权利的真实归属。如果张三已经对房屋产生了事实的物权关系(一般是占有),即使房屋没有登记在他名下,那么在张三与李四之间,我们也会否认名义上的登记人(李四),而承认事实上的物权人(张三)。只有在房产的法律关系同时涉及到第三方比如王五时,也就是说在与王五有关的外部关系中,登记才起作用,在王五属于善意第三人时,我们会根据登记确定房屋的权利归属。举例来说,如果上述情况下李四将房屋转卖给王五并办理了过户登记,王五又确实处于不知情状态,则我们会承认王五对房屋的权利,张三只能向李四要求损失赔偿。所以在与房屋有关的外部关系中,我们是根据登记来确认权利归属的。法院在执行财产时如果执行的并非特定物(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因房产交易发生纠纷时,房产就是执行中的特定物,否则就不是),而只是执行债务人的责任财产(也就是债务人名下的任一财产)时,也需要尊重内部关系之中真实的财产状况,所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8条规定:金钱债权执行中,买受人对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提出异议,符合下列情形且其权利能够排除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买卖合同; (二)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合法占有该不动产; (三)已支付全部价款,或者已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部分价款且将剩余价款按照人民法院的要求交付执行; (四)非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办理过户登记。
第二,如果张三因某种原因不能将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将房产登记在李四名下,这时首先要看这种不能的原因是什么,如果这种原因不涉及对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规避,并不涉及对公共利益的违反,那么这种情况下法院在执行时,我们还是要从实际权利状况来判断房屋真实权利的归属,法院不能因李四的债务纠纷执行登记在李四名下、但实际权利人为张三的房屋,张三在执行过程中可提出执行异议,并会被法院接受。但如果张三规避登记的原因涉及到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涉及到对公共利益的违反,那么这时我们会根据房产登记来确认房屋权利归属。虽然限购还并没有上升到法律法规,但在实践操作中,法院是不会也不敢承认违反限购行为的效力的,法院会以违反公共利益的理由否认此类行为的效力,也就是说法院是肯定不会承认实际购买人对房产的权利的,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登记人李四因债务纠纷涉及到了财产执行,那么法院就会执行登记人李四名下的房屋,即使实际权利人张三已经实际占有该房屋,并且张三提出了执行异议,法院也不会理会。否则,任何人就都可以通过这个途径将违法行为转变为合法行为,将政府的限购行为架空,而这是法院绝对无法容许的。此时张三对自己的房屋因李四的原因被法院执行所产生的纠纷,在与李四无法协商的情况下,就只能另行提起诉讼。

风逐晴川


首先要弄清楚你父亲以你大伯名义买房时,是否有写下相关协议。如果没有相关的书面协议,你要想拿回房产,你需和你大伯商量好,先帮他还清债务,然后将房产过户你名下。也或者你等银行拍卖时,直接买下房子。

当然如果你父亲与你大伯在买房之前,就写下了书面协议,事情就好办多了。


懒惰天使295316


第一,这不是被银行没收,是因为其欠款被法院强制执行,房子将被拍卖。银行无权没收任何人的房子,即使设置了抵押。

第二,必须在收到法院裁定执行之日起十五日内提案外人执行异议,说明这不是他的房子,登记人和实际所有人不一致,法院不能执行该房屋。

第三,案外人执行异议如果被驳回,可以提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你的急救手段都有严格的期限限制,需要马上采取措施,超过期限,遭受了损失可能无法挽回。


法事法言


你大伯欠钱跑路,政府或银行冻结他名下财产是对的,包括名下房产。至于你说的你们房子写到你大伯名下了,哪就是你大伯的房子,你们拿的钱写你大伯名字,可以赠予可以是债务原因有很多种。可以让你爸起诉你大伯让他给钱,给你房子钱。房子是别打算要回来了


人在旅途175590461


一 ,房子是你大伯的,和你没关系。

二,要把房子过你名下,先替你大伯还债。

三,替你大伯还完债后。然后看你大伯以赠予的方式,还是以买卖的方式把房子给你。这只能是你们商量的事了。

四,实在不愿还钱,法院在拍卖你大伯名下的房产时,你可优先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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