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條上的某些字寫錯,真的會導致錢要不回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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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借貸是民間自發的一種融資方式,因為簡便、靈活、快速受到追捧,但因為監管缺失、當事人法律意識淡泊等原因,也存在著一些問題。根據統計,目前,民間借貸糾紛已經成為各級法院受理的民商事案件的主要類型。而這其中,作為當事人實現債權依據的借條,更是頻頻暴露問題,凸顯了民間借貸欠缺規範性的短板——別小瞧借條,錯一個字,錢可能就沒了

 借條怎麼寫

  這裡有個最基礎的範本

  寫借條難嗎?其實不難。

  據瞭解,一份規範的借條,是需要具備以下幾個要點的:第一,必須寫清楚出借人(債主)、借款人的全名,註明身份證號,附身份證複印件;第二,明確借款金額、款項是否已經實際交付、交付方式、借款利息、借款期限、還款日期、擔保方式;第三,一定要有清晰地簽名,一定要保存原件。

  以下,提供一種最基礎的借條範本——

  借 條

  今借到×××(身份證號××××)人民幣××××元(大寫:××××元),所有款項已收到。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利息為月息/年息×%,到期一次性還本付息。

  特立此據為憑。

  借款人(需親筆簽字):×××

  身份證號:××××

  ××年×月×日

你必須知道的借條細節

  借條是有時效的

  借條本身不會因為存放時間過長失效,但存在一個訴訟時效的問題。

  訴訟時效,即向法院起訴主張權利的法定有效期限,一旦超過訴訟時效期間,將會導致權利人喪失勝訴權。

  訴訟時效期間,是指自還款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根據我國《民法通則》第140條規定:訴訟時效因提起訴訟、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之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擔保人要付什麼責任!

  目前民間借貸中出現較多的擔保方式是保證擔保和抵押擔保。

  保證擔保是指:保證人(就是擔保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

  抵押擔保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抵押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法律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

  為他人擔保需要充分考慮風險。比如將自己的房屋為他人向銀行借款或民間借貸提供抵押擔保,一旦借款人不還款,抵押人的房產就會面臨被拍賣。

  借款人只按手印未簽名,有沒有效!

  只要借條的意思表述真實,手印清晰,借款人只按手印未簽名,不會影響借條的有效性。

  借條上寫明的高利息受不受法律保護!

  根據《合同法》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的有關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於銀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

  借貸雙方約定較高利息,本身不是違法行為。但如果一旦發生糾紛,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四倍的部分不受法律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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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也有因借條中的一字之差,導致債主手中的“催命符”瞬間變成一紙空文的情況時有發生。為了讓這種人間悲劇不再上演,在此提醒大家,以下3個字如果出現在借條中,一定要引起警覺。

  借錢不寫“借條”,寫“欠條”

  生活中,很多人都將“借條”與“欠條”混為一談,其實兩者在法律上有著明顯的區別。假如兩者均沒有寫明具體的還款時間,一旦債務人賴賬不還,那麼,借條的訴訟有效期長達20年之久,而欠條的訴訟有效期只有2年,一旦超過這一期限,債主就會喪失勝訴權,該借貸關係便不受法律保護。

  所以,提醒大家,當別人開口向你借錢時,一定要讓對方寫借條;假如對方執意要寫欠條,必須要在欠條內寫明具體的還款時間。

  “今借”與“今借到”的區別

  借條中“今借…”與“今借到…”只相差一個“到”字,就給了債務人賴賬的口實。假如借條中寫的是“今借某某10萬元”一些債務人便會以此大做文章,在法庭上辯解稱,借條雖然是我寫的,但只是表達了借錢意願,本人並沒有真正收到錢!此時,假如債主拿不出其他的證據來反駁,往往就會吃“啞巴虧”。

  因此,建議大家,借條書寫用詞一定要嚴謹、規範,才能避免上述情況的發生。此外,在將借款交給債務人時,最好採用銀行轉賬的方式,保留轉賬憑證,以備不時之需。

  “還”,是“huan”還是“hai”

  假如借條中出現“今還欠款10萬元”的字樣,可以理解為“今還(huan)欠款10萬元”,也可以理解為“今還(hai)欠款10萬元”,究竟是還(huan)還是還(hai)即使債主告到法院,連法官都難以判斷,最終往往以債主敗訴而告終。

  因此,提醒大家,借條書寫過程中,一定要避免上述因一字之差導致歧義的情況發生。比如,上述例子中,如果想表達已經還款的意思,可以寫成“今歸還欠款10萬元”;反之可寫成“今未還欠款10萬元”即可。

  除此之外,一份規範的借款合同,有以下幾點:

  1.欠債的和債主都要在借條上寫清楚名字和身份證號;

  2.借條不要有大面積的空白,否則有可能被動手腳,比如後面加一句“逾期不必償還”那就坑爹了;

  3.寫借條時一定要注意區分數字的大小寫,數字的大小寫、標點符號等會給居心叵測的人很多機會;

  4.如果你們約定了利息,那麼一定要寫清楚是年利率還是月利率;

  5.借條上必須留有明確的年月日,如果沒有寫明日期,當發生糾紛時,訴訟時效將無法確定;

  6.寫借條時,儘量用打印出來的合同,用自己的筆,之前曾有過寫借條時用“褪色簽字筆”搞鬼的報道;

  7.千萬不要有錯別字或用有歧義的表達,以免日後糾結不清;

  8.當有擔保人簽字時,也要標明他的擔保責任,當產生糾紛時可以作為法院斷定責任的依據。(天信投資綜合理財知識等)


用戶153838859


不會的,如果個別字寫錯,要爭取被告出庭,這樣可以查清事實,也可通過與被告通話錄音。


關東狂生


有效,只要能夠確認簽名為對方的真實姓名並親筆書寫;曾有過類似的判例,法院對此是支持的,但是要查明事實,原告要能對此給出證據做出合理解釋,並證明錢款已經交付給借款人。


生活話


借條的本質是表明一種借貸關係,簽字按手印就是事實,有借貸事實,所借金額,還錢時間就應該督促還款,偏偏法律要專字眼(欺負弱勢群體),助紂為虐,沒有辦法,所以說fl就像屎一樣 ,人人都不願意去碰觸,但它“自身”卻很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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