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也有拆迁补偿,很多方案现在还在用

拆迁这事儿,并不是今天才有,在一些经济比较活跃的城市,人们在城市中见缝插针一样修建住宅、商铺、出租屋,侵占街道,造成城市空间的拥挤。这时候,政府往往就会要求居民拆迁。比如宋代,便是这样一个时代。

古代也有拆迁补偿,很多方案现在还在用


宋时,政府取消原来的“坊市制(在坊市制时代,哪里可以建房,哪里可以开铺,都由政府严格规划好)”,这是个有利有弊的举措,有利的是市民可以自由建筑房屋与商铺的,有弊的是城市建设陷入杂乱无章的状态。

比如当时的汴京,百姓之间为了争夺商铺,常把房子建在临街,导致街道两旁被侵犯,来往的车马难以通过,这时政府为了梳理交通,强制拆迁一些房舍,维护街道秩序。也有一些是政府为了建设重要的设施,比如建府衙、修补城墙、建养老院等设施,征用百姓土地。这是都是拆迁项目。

古代的拆迁和现代一样,政府有权强制拆迁,然后通过正常手续给予补偿或者处罚。除此之外,百姓之间也会产生拆迁事宜,如有钱商家向居民购买废弃老房子,拆迁之后建设新的商铺,这种行为偏向土地买卖,双方可互相协商解决。
古代也有拆迁补偿,很多方案现在还在用

那么宋朝有没有拆迁补偿呢?有的。中国自古承认私有物权,拆迁作为对私有物业的征用,当然必须作出合适的补偿。

当时宋政府对拆迁户的补偿,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实物补偿,即由政府另拨给官地、另造房屋还给拆迁户,这种其实就像开发商建设安置房,按实际拆迁平方米及当地房子物价,补差价赔偿给拆迁户;一种是货币补偿,按照房地产的市场价,给予赔偿。其实这两种也是现代拆迁补偿的主要方式。不过也有综合赔偿,既赔偿房子也赔偿货币。
古代也有拆迁补偿,很多方案现在还在用


虽然历史上关于拆迁补偿费记录很少,不过元丰六年闰六月的另一次拆迁,则留下了政府补偿标准的记载。

当时开封府搞了一次大规模的市容市貌整顿,按照规划,城墙内侧三十步范围内的官私建筑物都要拆迁,以便留出足够的城市公共空间。负责拆迁工程的是开封府的推官祖无颇。

祖推官统计了工程涉及的拆迁户数目,并一户一户参验地(房)契,再根据当时开封府的房地产价格,计算出被拆迁物业的估值,总共有“百姓屋地百三十家,计值二万二千六百缗”。此外,尚有一部分寺观、官屋也要拆迁,由“京城所”择地重建。 130家拆迁户,共补偿22600贯钱。算下来,平均每户可获得政府补偿170多贯钱。朝廷批准了这个拆迁补偿标准,由户部拨款支付。

古代也有拆迁补偿,很多方案现在还在用


那么每户170多贯钱的补偿到底是高是低呢?这需要参照当时汴京的物价与市民收入水平。北宋时,在汴京街边摆个小摊做小买卖的社会底层人物,一天约有几十至一百文钱左右的收入,170多贯钱大约是一个底层小市民五六年的收入;从物价的角度来看,北宋开封的房价,繁华地段绝对是“寸土寸金”,170多贯钱肯定买不了一间像样点的房子。

不过,这次拆迁的房屋都在城墙附近,属于偏僻之地,又是一般平房,房价毫无疑问要远低于市中心的豪宅,北宋前期,在开封府下辖的中牟县,100贯钱就可以购买到一套很好的住宅了。应该说,每户170多贯钱的补偿是参照时价计算出来的,虽然不高,但还算在合理区间。

百姓努力一辈子就是想要一套房一个安稳生活,虽然很多人通过拆迁补偿,一夜变成几百万,几千万的富翁。可是在我的观念里,土地是根,是乡愁,是可以传给子孙财富,他们失去的远远比得到的多,当你把拆迁得来的钱财花光之后,我们还能留点什么给子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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