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什麼會出現長春長生疫苗事件?

家的味道a田村


值得注意的是,僅僅8個月之前,長春長生就有效價不合格疫苗被處置,25萬支已經流向山東的百白破疫苗被處置和召回。如此高頻率的出現疫苗問題且屢教不改,不僅僅是業內人士認為的“頂風作案”這麼簡單,而是企業內部無論是質量管理流程、風險控制體系,還是反思整改措施的全部缺位。以及違法成本太低和追責體系不完備。

長春長生狂犬病疫苗事件再次給國內疫苗企業敲響警鐘。經歷過山西疫苗事件、山東疫苗事件之後,國產疫苗本身在公眾中的信任度已經降至冰點,此次事件會給疫苗產業帶來何種影響尚未可知。

我個人觀點認為

首先,疫苗生產記錄造假不一定意味著生產過程有問題。其次,藥品GMP認證取消後,醫藥行業實行產品全生命週期管理,這對企業內部流程再造、理念重塑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長春長生就是在這樣高水平監管下的中招企業。今後,企業必須有意識的主動加強產品全生命週期管理,明確第一責任人意識!

在國內疫苗企業屢次出現大案之時,可以注意到涉事企業中鮮有外資疫苗企業,而同一家本土疫苗企業卻8個月內接連出事,為何?在風險管控方面,國內疫苗企業還有多遠的路要走?企業在產品質量安全方面應該承擔的角色是什麼?中國何時能放心用上我們自己的疫苗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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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產疫苗再起風波

7月15日,國家藥監局對長春長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稱“長春長生”)飛行檢查發現長春長生在凍幹人用狂犬病疫苗生產過程中存在記錄造假等行為,嚴重違反藥品GMP行為。

當天,長春長生髮布緊急通知,要求各省推廣團隊立即通知轄區內的區縣疾控機構和接種單位立即停止使用其狂犬疫苗、立即就地封存其狂犬疫苗、啟動召回程序。

7月16日,長春長生髮布公告,稱本次飛行檢查的涉事批次產品尚未出廠和上市銷售,全部產品已經得到有效控制。為了保證用藥安全,長春長生正在對有效期內所有批次的凍幹人用狂犬病疫苗全部實施召回。

至於外界最關心的已經被接種的狂犬病疫苗會不會有質量問題,長春長生也進行了回應。其在公告中稱:“根據長春長生近幾年對凍幹人用狂犬病疫苗不良反應監測,未發現因產品質量問題引起的不良反應。”

對於記錄造假的具體細節和原因,目前還沒有明確的說法出現,長春長生董秘趙春志接受採訪時說具體原因還不知道,需要等待相關部門調查結果。有記者致電長春長生生物,電話一直未被接聽。

有采訪稱,

首先,從目前的信息並不能確定產品是否有質量問題。生產記錄造假並不意味著生產過程違反藥品GMP規範。有兩種可能的情況,其一是GMP認證取消、由過去的結果式監管終結之後,企業尚沒有習慣動態監管,沒有養成記錄習慣,事後才補充記錄;其二是生產過程確實出現了瑕疵,為了掩蓋瑕疵而造假。無疑,後者情況更加惡劣。

長春長生在公告中進行了道歉,稱將落實監管部門要求,積極配合監管部門對生產、質控體系開展全面自查,及時採取有效措施清楚生產質量隱患,認真強化質量管控。

但此事已經在公眾中迅速發酵,引發輿論。疫苗關乎公眾預防用藥安全,在公眾中信任度本來就不高的國產疫苗又被推到風口,遭遇信任危機。資本市場也迅速反應,受疫苗事件影響,7月16日開盤,長生生物一字跌停。

長春長生是上市公司長生生物的全資子公司,主營業務是人用疫苗產品的研發、生產和銷售。在售產品共6個品種,凍幹人用狂犬病疫苗是其主打產品。在2017年中國狂犬疫苗批簽發上市支數份額中,長春長生共批簽發2077.577萬,佔總支數的25%左右。根據長生生物董秘的回應:凍幹人用狂犬病疫苗銷售收入約佔長春長生總收入的一半左右,此次事件不涉及公司其他疫苗產品。

吊銷GMP證書意味著佔總收入一半的狂犬病疫苗產品將無法生產和銷售,長春長生稱無法預計疫苗準確的復產時間,此次狂犬病疫苗停產將對長春長生生產、經營產生較大影響,將利用多品種優勢將此次停產損失降至最小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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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隔8個月再出問題,為何屢教不改?

其實,相比於長春長生本身受到的影響,外界更關心的話題是:為何國產疫苗屢遭信任危機。

近期,一致性評價政策、抗癌藥零關稅和降價政策、認可境外臨床數據政策等都在展示一個信號:醫藥產業在向著解決公眾用藥需求、提高國產藥品的質量和可及性的方向邁進。藥品安全,尤其是注射類疫苗產品的安全保障問題也尤其被政府提到案頭。2016年山東疫苗事件之後,國務院曾表示:疫苗質量安全事關人民群眾尤其是少年兒童生命健康,是不可觸碰的“紅線”。

在這樣更高監管要求下,長春長生仍然出現此次疫苗生產記錄造假行為,不僅僅是業內人士認為的“頂風作案”這麼簡單,而是國內疫苗生產企業在質量管理流程、規範和風險控制體系上的缺失。

而事實上,這已經不是長春長生第一次出現疫苗問題,而兩次出現問題的時間間隔不到一年。

2017年11月,長春長生曾公告生產批號為201605014-01的百白破聯合疫苗在中檢院的藥品抽樣檢驗中被檢出效價指標不符合標準規定,雖然對人體安全性沒有影響,但可能影響免疫保護效果。

注:2017年11月3日,有人對於長春長生在山東銷售問題疫苗率先曝光,而今長春長生再次因疫苗造假被曝出,顯然上一次的曝光以及懲罰沒有引起這家企業的重視。

值得注意的一點是,在國內疫苗企業屢次出現問題之時,外資疫苗企業鮮少中招。這對本土疫苗企業的質量管理和風險管控體系提出問題:為何當下還會有疫苗安全事情發生?企業在產品質量安全方面應該承擔的角色是什麼?

由於國內部分企業創業時的監管要求比較低,企業一把手在質量管控方面的意識也很淡薄。本土企業大多注重銷售事務,而非生產事務。另一方面,由於過去要求比較低,企業內控標準相應也不高,而如今的情形是,藥品監管部門加入ICH、全生命週期質量管理體系的建立、監管政策與全球最高標準接軌。突然採用與國際接軌的高水平風險管控體系,對企業來說,一定有一個過程,涉及到企業內部大量的流程再造。長春長生是在高標準普及過程中的一家中招企業。

國內另一家疫苗企業、因埃博拉疫苗而一戰成名的康希諾生物高級副總裁毛慧華在接受採訪時曾說:“在2010年左右的時候,國內的質量管理的法規、理念沒有現在這麼先進和與國際接軌,對生物製品的要求也不是特別清楚,法規要求基本處於比較模糊的狀態,重要性也沒有現在這樣。因此把握這個尺度本身就不容易,有的時候有人覺得可以比較少做一點,也能通過,有的時候要求又很高。”

再加上,疫苗行業本身就是醫藥領域風險較高的子行業。疫苗屬於注射劑產品和生物製品,多數疫苗產品是用於健康人群和嬰幼兒,這兩樣特質使其被貼上“高風險”的標籤。2004年,凱龍疫苗因生產瑕疵被英國藥監叫停,導致美國市場流感疫苗供應緊張。

而國際上從九十年代開始就發表了很多監管文件,企業根據法規文件形成了自己的一套管理體系,具體到單個的品種,而且與政府的溝通機制也已經建立成熟。而中國很多企業甚至沒有GMP概念,溝通機制不完善,整個行業都在逐漸摸索和建立自己的監管要求和法規體系。

業內人士認為,長春長生事件以及近段時間來我國製藥領域發生幾個嚴重事件,都暴露我國製藥離世界一流水平還相差很遠,這種差距是全方位的,包括藥品審批、監管、產品開發、生產控制等各個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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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生命週期監管帶來的“二次革命”

在2017年第九屆中國醫藥企業家科學家投資家大會上,原CFDA藥品監管司司長丁建華提出一個概念:上市許可制和全生命週期管理把質量管理體系覆蓋市場放在第一條,這將在醫藥企業掀起一場二次革命,這場革命始於2015年開始的722臨床試驗核查,如果認識不到產品的重要性,未來5000家醫藥企業很可能在二次革命中“被革命”。

在上市許可制下,企業承擔的是全鏈條、全生命週期的責任,人要有質量意識和質量理念,有風險管理的理念。這個“全生命週期”不僅包括產品質量安全有效,還包括服務、產品召回等一系列鏈條。

把企業作為責任主體,這樣就擺脫了過往“保姆式”的監管,以及“警察與小偷”的關係,而轉變為合作關係。一起合作,建立起質量管理理念。企業的日常工作重心也不是以“迎接認證”為中心,而是有意識地主動加強質量監管。監管者的任務則是設計制度、制定規則,包括規則、指導原則、指導性文件。

對於企業來說,塑造理念則是第一要務,個人認為:

最重要的是公司內部定規矩、塑造理念。全面意識到質量管理的重要性,需要全員有清晰的質量管理理念,真正建立起以風險管理為基礎的質量保障體系。而不要忽視了企業法人同時也是質量第一負責人的職責。

這件事情同時也給其他企業敲響警鐘。監管從嚴,過去企業關心銷售、對質量保障投入精力不足的思路已經行不通了,必須擺脫過去“合格和通過”的追求,的回到醫藥行業“製造”的本質,注重人的經驗和能力,把產品質量理念跟患者聯繫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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