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中央第三環保督察組交辦第34-1批次信訪舉報問題調查處理情況的通報

受理編號4117號:“雞冠區紅星鄉銀河村有一家環保再生資源公司,粉碎加工礦泉水瓶過程中,排放生產廢水,汙染地下水、周邊耕地及穆稜河;生產時鍋爐冒黑煙,汙染空氣”

一、基本情況

舉報材料反映的雞西市福源再生資源有限公司位於雞冠區紅星鄉仁和村三組,2016年1月6日註冊工商營業執照,營業執照註冊號91230300MA18WQFB77,主要從事廢舊物資回收、分類、整理服務,2016年9月在市環保局辦理了《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經現場檢查,該企業目前有粉碎機、扒瓶機、清洗機各1臺和防滲水箱1個。雞冠區環保局在例行檢查時未發現該企業違法行為,也從未接到對該企業相關信訪舉報。

二、核實處理情況

經調查,舉報“該企業粉碎加工礦泉水瓶過程中,排放生產廢水,汙染地下水、周邊耕地及穆稜河;生產時鍋爐冒黑煙,汙染空氣”情況不屬實。

調查處理情況:2018年7月4日接到中央督辦信訪案件後,雞冠區環保局立即向區政府領導進行了彙報,區環保局監察人員於2018年7月5日9時45分到現場進行檢查,發現該企業建設了約80立方米三格防滲水箱,企業生產用水循環使用,無外排跡象,舉報“雞冠區紅星鄉銀河村有一家環保再生資源公司,粉碎加工礦泉水瓶過程中,排放生產廢水,汙染地下水、周邊耕地及穆稜河”情況不屬實。

經現場檢查,該企業沒有鍋爐,舉報“生產時鍋爐冒黑煙,汙染空氣”情況不屬實。

三、問責情況

未發現違紀問題,暫未啟動問責程序。

雞西市人民政府

2018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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