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
粗心大意的人可真不少
孰不知
還有很多貪婪的眼睛正在後面“盯著”
最近
丹江口兩位市民因疏忽大意
結果遭人“順手牽羊”!
7月16日上午,市民陳先生騎電動車來到丹江大道旁的行政服務中心辦理業務,因為辦事心切而且覺得很快就能辦完,陳先生將車隨便往路邊一停就急急忙忙上樓辦事去了,半個小時後下樓騎車時發現車子不翼而飛,隨後向均州派出所報警。
“都怪我一時大意,但我的車上裝有GPS系統,從手機上能對電動車定位,現在顯示車子在迎賓路45號新港大道附近”。
民警來不及調取案發現場周圍的監控視頻,立即帶著陳先生前往手機定位地點尋找車輛。因為受定位精確度的影響,民警和陳先生找了半天也沒看到丟失的電動車,而且車輛位置一直沒有發生變化。
大家正納悶的時候,電動車位置發生了更新變化,顯示當前位置在三官殿辦事處某小區內。民警又帶著陳先生驅車前往該小區,因小區環境相對封閉,民警拿著電動車鑰匙一邊走一邊按報警器,最終尋著聲音找到了羅某家的車棚門口。
被盜的電動車
面對找上門的民警,羅某一開始還狡辯稱是想替車主保管車輛,但民警對車輛進行檢查後,發現羅某已經將車輛啟動鎖、坐墊鎖和後備箱鎖全部換掉,而且通過GPS定位發現車輛被盜後一直在城區內繞圈,面對鐵證羅某低下了頭。
羅某換下的電動車車鎖
到案後據羅某交代,自己當天上午也在是行政服務中心辦事,下樓後坐在路邊的一輛電動車上看材料,隨手扶了下車把發現車頭沒鎖且車況較新,想到自己最近一直想買輛電動車方便出行,於是臨時起意見四下無人便將電動車給推走了。
因怕被車主追上,羅某推著車在張家營、車站路、城關鎮一帶繞圈子,最後在一處偏僻地段用自己隨身攜帶的摩托車鑰匙將車鎖捅開通電後把車騎回了家中,並在車棚裡把自己之前摩托車上的舊鎖換到了偷來的電動車上以掩人耳目,但沒想到這麼快警察就找上了門。
羅某指認作案現場
目前羅某因涉嫌盜竊罪已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被盜電動車依法向陳先生返還。
另一位小李同志
更是心大
直接把鑰匙放在了車斗裡
……
這是一場定力測試嗎?
然而
果真就有人沒有通過這場測試
“民警同志,我停在店門口的電動車被別人騎走了,請幫我找找。”
7月2日19時許,在丹江口市沿江路某汽修店上班的小李下班時發現自己停在店門口的電動車不翼而飛,在周邊尋找未果後小李想起店裡裝有監控,通過監控視頻回放發現是一名陌生男子將自己的電動車騎走,於是打電話報了警。
民警到場後勘查後,又調取了汽修店周圍的監控錄像,發現實施盜竊的男子是騎著一輛電動車到達的現場,而這輛電動車在民警到達時仍停放在汽修店旁邊。民警分析該男子晚些時候會回來騎走這輛電動車,於是對現場進行了便衣蹲守布控,當晚22時許,成功將前來騎車的嫌疑人譚某抓獲。
譚某指認盜竊的電動車
電動車鑰匙
經審訊,譚某對自己盜竊電動車的行為供認不諱,說到作案原因,譚某稱之前自己的電動車電瓶曾被人盜走,覺得自己受到了損失,當天騎車走到汽修店門口時在屋簷下避雨,發現小李的電動車鑰匙就放在車斗裡,一時貪慾作祟想要彌補之前的損失,於是趁無人注意時將電動車騎走藏在自家院子裡。
嫌疑人被民警抓獲
民警在譚某家中尋回了被盜車輛和鑰匙並及時返還失主,譚某因涉嫌盜竊被公安機關依法拘留,案件正在辦理之中。
法律鏈接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
在這裡
入伏了,雖然天氣炎熱
但是出門切記著急慌張
一定要記得鎖好車,保管好鑰匙
還要對貪婪的人說一句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
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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