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立波案,法庭为何不让唐爽指证?

哥兜有糖


听过这样一个桥段:一个推理希望没看过的可以看看

周被保释之后,周和胡以及莫律师赶到某某处,把事情经过说给某某听,然后一起商量应对之策。 胡:某先生我们的情况你知道,这是对我们会影响很大。 某:枪的事好说,就说枪是我的。然后警察问到我,我跟警察说,枪是我的,射击之后是我收起来放进包的,无意之中把包放到了车上。 某:毒品的事不好办。 胡:国内对毒品是零容忍,周又是公众人物,毒品的事处理不好,周就完了。 某:那你说咋办?怎么样处理? 胡:只有唐和周两个人在车上,毒品只有让唐来认。 某:唐怎么可能认,这是毒品啊,唐认了前途就毁了。 胡:唐年轻还有机会,周如果这次进去一辈子就完了。我们可以给唐金钱上进行弥补。多给些钱,让他在监狱里比工作得的钱还要多。 某:不知道唐会不会接受,钱少了肯定不行。你先给唐10万美金,然后给他家买套房,让他家人也好过点。 胡:这些都好说,钱不是问题,不过钱不方便从我这里直接出。 某:哦,那这样吧。你把钱给莫虎或者我,我转几转转到四川朋友手上,在成都买一套房给他。 胡:嗯,就这么办吧。 某:到法庭上,想好怎么说。 某:枪是我的,毒品是唐爽的。 莫把唐保释出来,这事得跟唐说好,让唐配合着。你们感觉你们让他认他认么? 胡:我们帮过他,他会认。我们再多给他点钱。 莫:现在就要用钱,你先拿7万美金吧。把唐保出来,一起再合计合计。 胡:好的。 大致上事情就是这样,这是根据周提供的录音推理的。 他们跟唐说有事说,所以唐被保释出来之后直奔某某家,然而,出乎意外的是唐对认毒品一事拒不接受。说我可以最大成都上尽力保护周,让我认毒品的事免谈。 至此他们之间的友谊小桥出现了裂纹。 做以上推理的逻辑性出处。 一,周提供的录音是剪辑过的,内容直接就是主题。合理的解释就是,在谈话中截取了有利自己的内容,不截取不行,因为长一点就露馅了。 二,假设某某真要陷害周,你们觉得某某会给录音的机会吗?只有在几个关系融洽的氛围中,某某才会不在意谈话会不会被录音。 三,周的录音开始只是想留做自己用的,他要牢记其中的某些东西,怕法庭上出错,所以录下来好背足功课。后来唐不答应认毒品。周就在录音上打起来歪主意。这就有了法庭不采用剪切过的录音作为证据。 四,如果录音可信,那么后来的律师为什么不在录音证据上对下功夫,而要煞费苦心的找程序上的漏洞?既然录音能证明你与毒品无关,何不在法庭上让法官直接给你一个清白? 五,唐在法庭上是被认为无罪的,各种证据都无法证明唐是毒品主人。唐绝口不谈此事,一算对周有个情谊上的交代,毕竟来往几年时间了,毕竟周曾经帮过他。但是,唐心伤透了。 六,周在说自己有证据的时候,唐就回怼说,拼接的Ps不算,拿就要拿公证过的。因为上次法庭上不采用的证据,现在再拿出来搞事,实在让人恶心。 如有不到之处,请指正和请补充。 一家推理之言,不要当真。吃瓜就好。


刘总家的仆人




西门观点:因为唐爽是同案犯。

事件大略:

这不是美国法律的漏洞,而是唐爽是‘’持枪藏毒‘’案的同案嫌犯,自己都是嫌疑犯,指证谁呢?

从一年多前案件发生,到一年多后周立波、唐爽被无罪释放,周立波和唐爽都是嫌疑人,所以,法庭不可能让一个嫌疑人指证另一个嫌疑人。



其实,从事件在网上曝光开始,媒体的报道就犯了一个错误,只说是‘’周立波持枪藏毒案‘’,两个嫌疑人变成一个。

其实,也不是媒体犯了常识性错误,而是有意为之,因为,在国内甚至国外,周立波是明星名人,而唐爽只不过是一个不知名的科研人员,所以,为了吸引眼球,而省略了唐爽这个嫌疑人。

因为,案件从发生到法庭宣判无罪释放,自始自终唐爽都是嫌疑人。中间的保释不能算无罪释放。

当然,只说周立波,是因为车是周立波的,枪和毒品都是从周立波车上搜出来的,所以,从理论上讲,周立波的嫌疑可能大一些。

虽然车不是唐爽的,但他当时也在车上,车上就他两个人,所以,也有嫌疑。

如此而已。

谢谢您的关注,期待您的看法!


西门白甫


这个问题,大家存在很多误区,甚至有人说唐爽不能当证人,也是错误的。我来试着回答一下,不对之处,欢迎指正。

(1)唐爽被检方撤销所有控罪,理由是与枪毒无关。而周立波被撤销控罪在后,理由是因为警察程序瑕疵,导致证据失效,检方被迫撤诉。两个理由截然不同。但一旦所有控罪撤销,就不再是嫌疑人了。

(2)唐爽在撤销所有控罪后,就不再是嫌疑人了。因此,是可以作为证人作证的。而且,还不是污点证人,因为污点证人是有参与犯罪,用作证换取减轻处罚。

(3)唐爽之所以没有成为证人,一方面是唐爽自己不愿成为证人,而不是什么因为嫌疑人身份,唐爽在撤销控罪后,主动通过律师发表申明,不愿充当证人,不愿做出对周先生不利证词。而更重要的是检方很可能基于各种考量,即便唐爽作证,也解决不了警察程序瑕疵问题,才放弃唐爽出庭作证的打算。无论如何,都不是因为嫌疑人身份。

(4)如果检方真的要求唐爽作证,那唐爽就真有点尴尬了,如果出庭作证就不能作伪证,要想不出庭作证,除非找到不能出庭的充分理由,好在这个如果没有出现。既然这个如果没有发生,现在讨论毫无意义。

所以,唐爽与周立波先后被解除了所有控罪,也就解除了嫌疑人身份,只是解除时间不同,理由不同。而唐爽不是不能作证,更不是什么因为嫌疑人身份,而是检方因为未知原因没有让唐爽作证。

媒体排除唐爽,将周立波当作唯一嫌疑人,是有道理的。因为,唐爽与枪毒无关,是经过检方确认的,而周立波与枪毒无关,没有经过检方确认,换句话说,检方自始至终都没有排除周立波与枪毒的干系。这就是周立波俩口子不惜大动干戈的根本原因。


Y62474373432


看了几个回答,觉得都没有说到案件过程本质。

其实本案未到证人对质阶段,检方起诉后,对是否可以起诉法庭曾组成大陪审团来判定。这个阶段唐爽已经被大陪审团判断取消起诉了,而周立波则判定要起诉。因此,在这之前唐与周同是嫌疑人,之后案件只有一个嫌疑人了。所以回来几次法庭延后审定,都是周一人需要出庭。

关于证人身份问题,已经不涉案的唐不可能成为污点证人,但可以在后续的庭审中做检方或辩方证人。

但案件却没有进行到庭辩阶段,连审判陪审团都未组成,因为在随后的控辩双方由法庭主持下的证物证据庭审阶段中,由于警察被法庭判定违规搜车(未经同意),意味着搜出来的枪和毒是非法证物,不能提交法庭。因此检方撤诉了,即案件不存在往下面环节的可能啦了。

从法律上处理案件的程序看,唐不可能成为污点证人(取消了起诉),也没有可能成为任意一方的证人(案件未到庭审辩论前已取消了)。

从现在披露的信息看,周和唐等人确实有商量过让唐"表达意见"的问题,但实际上唐在法律刚过程中只有"证词"(拘留期间的笔录),而未具"证人"的角色,法庭的"连续剧"都未到需要有证人出现那一集。


zhenhuan2


周立波在美国历尽一年的庭审,最终判周立波违章开车,草草落下帷幕。

周立波回国后,大肆鼓吹自己无罪,而后逐渐在网上流露出很多信息,而这些信息,恰恰把罪恶的矛头指向了周立波。

周立波蛇行开车,导致美警的搜查,结果搜出了枪与毒品,与之同车的只有好友唐爽,两人全被带到警察局,后经胡杰保释唐出来,唐爽出来后,某某与胡杰莫虎共同商量不让唐爽出庭作证,秘密用钱收买唐爽,因为唐爽出庭作证绝对不会承认毒品是自己的,不是唐爽的那绝对是周立波的,所以以后每一次庭审,就没有唐爽的踪影了,而且毒品没有周立波的指纹,周立波只能是硬抗。最终是美国律师钻美国法律的空子,称警察执法偏离原则,枪与毒品不在他们的执法范围,法律也就没有纠周立波毒品一事才被定性违章开车罚款了事。

唐爽从始至终没有出现在法庭,全是胡杰,周立波,某某,莫虎的共同主张,唐爽如果在法庭作证,对周立波是极其不利的,有百害无一利,之所以唐爽这个小科学家蒙在鼓里,周立波回国的无赖做法才唤醒了这个小科学家的良知,状告周立波的不要脸的行为。


慧眼看世间


需要说明,周立波事件的起因是唐爽坐周立波的车回家路上,由于行车轨迹出现异常,被美国警察当街拦车。搜查中发现车上的一个包内搜出一把枪和毒品。两个人当天被警察扣留。两个人被保释出来。经过唐爽的解释和法庭查验。唐爽被认为和这个事情无关被法庭宣布无罪。由于车是周立波的,剩下的就是周立波需要解释车上发现的枪和毒品的来源了。周立波聘请的律师在为其辩护过程中,发现警察当初拦截周立波开车过程中,由于和当事人周立波在语言交流过程中存在障碍。而美国法律规定警察依法搜查时候,必须向当事人说明并征得当事人的同意后才能进行搜查。可周立波不懂英文,或者对英文的使用不熟练。也就是说警察搜查周立波车的时候,有可能事先沟通存在瑕疵,在当事人周立波没有充分理解警察意图的情况下进行搜查的。律师认为警察搜查周立波的车存在程序违法。这样所搜查出来的任何东西都不能作为证物指控周立波。这样法庭只认可了警察对周立波行车异常的指控。其他指控由于程序违法,所搜查出来的物品不能作为指控证据。当然其他指控也不被法庭认可。至于法庭为啥没有传唐爽出庭,可能是周立波律师的辩护技巧吧?


阳光点评


这个问题非常简单,只要想想第三任律师是一资深检察官,就会明白检方为什么不让唐出庭做证了。检方不止没让唐出庭,连同时在场的第二个警察都没出庭做证。

不要把美国的司法系统看得那么清白无瑕,好莱坞电影中的黑检察官黑警察黑法官黑律师也是有生活来源的,并不是编剧和导演完全杜撰出来的。

为什么第一任律师莫虎,第二任律师都没往这个方面考虑,说实话就是这两个人自认为都摆不平检方。如果摆不平检方,唐爽一出庭,这个程序瑕疵就不存在,案件就会进入有陪审团的法庭审理。一旦进入法庭审理,周立波还能出得来?天方夜谭。


lfyhao


按照之前信息推理,周的第三任律师与检察官之间有很多朋友也有亲人。是律师的努力下检察官故意忽略让唐爽出庭作证。帮助周立波成攻撤案。

周立波为了洗白重上舞台,不惜胡编乱语伤害了曾经的朋友,也把自己越描越黑。之前说某某陷害周,现在录音反而证明某某帮助周。陷害唐爽。

最合理推断,枪是某某送给周或借给周,毒品应该是周的。因开车蛇形路被后面車上的人报警而拦检。周与唐同时落难。为了脱罪周、胡、莫虎、某某、唐爽一起在某某家密谋串供,才有被周夫妇偷录音,某某为唐买房子,又说毒品是唐爽的。这些反而打了周立波的脸。前言不对后语。唐不愿顶雷,朋友的交情也断了。


zengguanliu


唐不是污点证人,法庭怎么让他指证?

唐已因被认定为与案件无关、不知情而撤诉,法庭应该不会再找他出来做证,一是在无关不知情的前提下,控方应该不会找唐,否则不是自打耳光么,;二是有这个前提,即使让唐作证,唐说的很难再被陪审团、法官采信;

就唐而言,不愿出来作证,除了网上常见的一些推测,估计也是要规避风险,万一出庭作证说多了,把自己的无关、不知情这个认定推翻,那麻烦大了。


hhrh8624


一群傻逼!

周立波有无犯罪,法院已经清楚的撤销指控!对于私人,疑罪从无,是起码的现代人的认知!

一帮傻逼!幸灾乐祸,无事生非。

事情的起因,无非是周立波觉得被人摆了一道(在国外,老移民设局坑害新移民的套路很多),逃出生天后,周立波要报复那些害人精。而因为顾忌某某在国内的能力,所以通过媒体把事情搞大搞热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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