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柴桑区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指南

生源地助学贷款是国家为保障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惠民政策之一,学生在高校就读期间利息由国家财政负担,学生毕业后如未还款,毕业当年9月1日起,按照前一年度12月20日央行公布的基本利率计算利息。

一、贷款办理对象: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借款人为在读或即将进入高校接受普通高等教育的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并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九江市柴桑区所属辖区内。

二、贷款办理时间:7月10日——9月21日

三、贷款金额:本专科生每学年最多可贷8000元,研究生12000元。

四、贷款办理程序:

1、贷款流程:①学生在农商行(原信用社)申请本人百福卡(柴桑区教育局助学贷款办公室已设立农商行办理点);②学生网上填写申请;③学生到区教育局助学贷款办公室提交材料;④助学贷款办公室管理员审核材料,并在网上审核申请,给通过审核的学生打印申请表和高校回执;⑤学生在区教育局助学贷款办公室签合同;⑥学生带回执到高校报到,省内高校网上确认回执,省外就读学生将盖好高校公章的回执于9月30日前用快递寄回区教育局助学贷款办公室。

2、网上申请:学生网上申请报名网址(学生须记住申请序号):www.jxedu.gov.cn。

3、办理提供材料:首次申请贷款的学生,必须提交的申请材料有:①贫困证明材料(有低保证、残疾证的须提供复印件,或者由村(居)委会开具的贫困证明,并加盖公章。)②学生本人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③学生本人及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复印件各一份;④学生入学通知书或学生证的复印件。以上材料续贷学生可不用提供。

4、注意事项:①初次办理生源地贷款必须学生本人亲自签订合同,家长不得代办,共同借款人必须和学生一起到助学贷款办公室当场签署合同,所以不能选择在外地无法赶回的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以免对学生自己造成延误。②登录申请网站提示“考生号重复”、“身份证号重复”的,到助学贷款办公室现场办理。③续贷签订合同,可由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意一方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助学贷款办公室当场签署,不用重新提供申请材料。

五、贷款办理地点:柴桑区教育局二楼助学贷款办公室

六、贷款咨询电话:0792---6822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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