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虎在起诉书中说周立波妻子的姐姐通过微信威胁不让莫虎采取法律行动,对此你怎么看?

华北杠精


谢邀。莫虎作为一个律师,而且是合法执业四十余年的律师,无论其声望信誉如何,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既然他诉状中提到:胡洁的姐姐威胁他。那么可以明确,莫虎的这项陈述,应该是有证据的。因为,同样的事实陈述或者描述,执业律师和他人的不同之处,就在于,其所陈述的每一个事实,都应该有证据依托,而且,他陈述的事实,和他的诉求,是有关联的,莫虎是以此证明周立波一方对他的不当行为。这是职业律师长期执业所形成的一个思维模式。反过来观之,就可以很清楚的看到,尽管周立波也陈述了大量的事实,也提供了大量的证据,但给人的感觉,一是,事实与证据之间的关联性不强。二是,事实说的很热闹,但真正能认证其主张,也就是被陷害的证据不足。所以,这就是,执业律师,和一般人打嘴仗的区别。

多说一句,周立波,至今没有举出,其被他人构陷的证据,也无法说明某某构陷他的合理动机。尤其没有回答:如果某某收买了唐爽,意图就是为了陷害他,那为什么,在美国开庭的时候,唐爽不出庭,保持沉默?既然一开始就是陷害,也有合谋了,直接上庭指证周立波不就完了吗?如果那样的话,周就不会因为程序问题脱困,这不就达到陷害他的目的了吗。

所以,所有的一切,都是一个热闹,为了热度,没有合理的解释,没有法律意义上的因果逻辑关系。至于是谁喜欢这个热闹,稍加分析,不难明白。只不过,自以为聪明,很可能聪明反被聪明误!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