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滑板車上路拉風時尚?交警叔叔:沒有路權

為了持續深化主城區道路交通綜合整治工作,進一步鞏固前期城區非機動車違法整治和宣傳教育成效,加大機動車不禮讓斑馬線、亂停亂放不文明現象的整治力度,結合人大常委會專題視察調研“市容市貌十大專項治理工作”,7月19日,我市開展了第二十七次主城區道路交通集中整治。

在當日的整治行動中,交警在主城區海峽路口、濱鐵路口、萬達路口、芭蕉林路口設置四個整治點,對非機動車交通違法開展整治,按照統一流程對違法駕駛人開展查處、現場學法、體驗教育和處罰行動。同時,依託各非機動車整治點,整治查處路口機動車不禮讓斑馬線不文明違法現象。此外,執法人員還對車城大道、幸福大道、嬌子大道、仁德西路、九曲河示範段、濱江路、沱東新區等主要路段易出現機動車亂停亂放不文明違法行為開展治理。

電動滑板車上路拉風時尚?交警叔叔:沒有路權

滑板車上路?交警叔叔說NO

上午8點左右,整治行動剛剛開始,資陽日報全媒體記者就看到嬌子大道上,一位踩著滑板車的美女從身邊飛快的經過。仔細一看,踩滑板車的美女手裡還拿著“遙控器”,原來,這不是普通的滑板車,這是高科技的“電動滑板車”。

對於這樣受到年輕人歡迎的時尚裝備,交警叔叔的說法卻是“no”。交警表示,滑板車不能上路行駛。“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在任何公共道路上駕駛電動滑板車、平衡車都屬於非法上路。“也就是說,電動滑板車本身是沒有路權的,只能在一些小區或者娛樂的公共場合、公園、封閉道路內、封閉場所內,進行娛樂性的活動,不能作為交通工具使用。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四條規定, 行人不得有“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的行為,一經查處,將會被處以罰款。

非機動車不按規定載物也要遭起

在芭蕉林路口整治點,交警攔下了一輛滿載著木板的電動三輪車。被請下車之後,駕駛員還有點“懵”,交警告訴他,按照相關規定,“自行車、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得超過1.5米,寬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車把0.15米,長度前端不得超出車輪,後端不得超出車身0.3米”,他這種行為是“不按規定載物”,要接受處罰。除了要在帳篷學習點學交規,還要在朋友圈集贊,並上路體驗指揮交通,最後接受處罰。

據統計,當日整治行動共出動各部門執法人員126人,整治車輛29輛。各部門積極參與、合力整治,共查處各類交通類和市容市貌類違法共計449起:其中查處交通違法397起(查處非機動車違法172起;機動車亂停亂放101起;機動車不禮讓斑馬線9起;拖移暫扣機動車7輛;其他各類交通違法108起);查處市容市貌類違法52起(拖移、暫扣佔道單車35輛,電瓶車5輛、佔道物品12件);同時檢查營運出租車40餘輛,規範勸導非機動車行車秩序200餘次。

資陽日報記者 謝承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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