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8月1日起,電動三輪車上路,扣!無證駕駛,拘!

南方網訊(全媒體記者/李榮華)深圳交警發佈消息,從8月1日起,電動三輪車上路行駛的,車輛一律暫扣,無證駕駛的,一律行政拘留。

按照市政府協調會精神,結合各快遞企業置換電動三輪車過渡期的承諾,2018年7月底深圳要求送快遞業電動三輪車全部退出,交警將繼續加大管理和督促。

深圳:8月1日起,电动三轮车上路,扣!无证驾驶,拘!

原特區外快遞電動三輪車沒有按承諾置換

近年來,隨著深圳交警的大力整治,各快遞企業、配送企業的積極配合,三輪電動車違法上路行駛的情況大為減少,但在執法過程中仍然會遇到。

電動三輪車違法上路不顧安全的情況仍然屢見不鮮,不僅嚴重影響道路的行車秩序,還是道路安全的重大隱患之一。

據統計,2018年上半年,深圳涉及電動三輪車的傷亡類交通事故共11宗,造成5人死亡、6人受傷。

如何規範和管理好電動三輪車上路行駛,也一直是交警部門關注的重點工作。對於為什麼深圳禁行電動三輪車,深圳交警解釋,主要原因有:1.電動三輪車沒有國家標準;2.電動三輪車屬性為機動車;3.電動三輪車尚不適合在深圳發展;4.快遞行業電動三輪車管理情況;5.深圳電動三輪車管理態度明確。

深圳交警表示,對於快遞行業,深圳交警過去、現在、以後都將一如既往的支持他們的健康、規範發展。深圳交警與行業主管部門及協會從2012年以來就保持了緊密的聯繫,良好的溝通、協調機制。

2012年共同推出了特殊行業車輛備案管理制度,允許備案的電動自行車不受限行道路通行,支持了快遞、送水、送氣、送報、搶修等民生相關行業在深圳的健康、規範發展。同時,根據行業的實際需求,逐步增加配額。深圳交警在2016年就給予快遞企業電動三輪車實施過渡期管理,過渡期後予以淘汰。但原特區外的快遞電動三輪車還是各快遞企業的主要交通配送工作,一直未能按照承諾實施置換。

交警一直強調禁用違規電動(機動)三輪車

根據深圳交警每半年發佈的《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關於對深圳部分道路限制電動自行車行駛的通告》,“人力三輪車、電動三輪車以及其它安裝動力裝置的二、三輪非機動車,禁止在深圳道路上通行”。對於違法使用電動三輪車上路行駛的,暫扣車輛,處2000元罰款;如駕駛人員無相應駕駛資質的,對車輛駕駛人員無證駕駛行為處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

深圳交警表示,其支持的是快遞業在法律框架下合法合規地健康發展,對少數企業、少數從業人員,使用不合法車輛或有交通違法行為的,深圳交警態度也是明確的,要依法查處整治。

目前,深圳路面上大量存在超標電動自行車和違規生產的電動(機動)三輪車,沒有合法資質,不能上路行駛,也無法上牌規範管理。由於現行法律、法規、標準不完善,甚至缺失,導致一方面企業、門店不斷在生產銷售超標電動二輪車、三輪車,一方面市民在購買、在使用,不知不覺中違法上路,交警不得不依法查扣。

每年交警局收到涉及禁摩限電工作的投訴有1500多宗,包括人大、政協提案建議10宗左右,佔所有交通類投訴65%,主要都是對摩托車、電動車亂象的投訴和意見。這可能是問題的核心,也是造成亂象的主要原因。

7月後置換電動三輪車過渡期結束

深圳交警介紹,每一次大規模整治,交警提前與快遞行業進行了溝通,通過下發通知和組織座談會的形式,解讀相關政策,告知其重點查處的是超標電動自行車、電動(機動)三輪車違法上路,要求快遞企業杜絕使用違規的電動(機動)三輪車。但是,有個別快遞從業人員及快遞點,依然違法現象突出。

今年初,深圳市政府專門召開過協調會,研究快遞行業電動三輪車安全管理有關問題,要求按照“既適應發展需求,又要管理到位”要求,積極有序推動快遞電動三輪車置換為符合標準的電動自行車或新能源汽車。

為此,市郵政管理局聯合深圳交警對快遞業電動三輪車制定了緩衝期,在緩衝期內,准許快遞電動三輪車在指定通行區域行駛。緩衝期結束後,深圳快遞服務末端配送交通工具形成“2+4”模式(電動自行車+汽車),大力推廣新能源汽車在快遞領域的應用。

今年以來,深圳交警在全市範圍內共開展37次交通秩序大整治BD行動,共查扣摩托車電動車154870輛,其中三輪車14695輛。接下來,交警將繼續加大管理和督促,按照市政府協調會議精神,結合各快遞企業置換電動三輪車過渡期的承諾,2018年7月底要求送快遞業電動三輪車全部退出。

為此,從8月1日起,電動三輪車上路行駛的,車輛一律暫扣,無證駕駛的,一律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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