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名單」發威 老賴主動現身還款

近日,華容縣人民法院執行法官充分運用“黑名單”+“限高”的信用懲戒措施,成功讓一名“玩失蹤”幾個月的被執行人主動現身要求履行法院生效判決。

劉某與李某簽訂合同約定由李某、劉某與梅某承包一個建設工程的整體拆遷項目。劉某以押金的形式投資24000元,之後因故未能承包該項目,李某另行向劉某出具24000元的欠條,約定此款在2個月內還清。後李某一直未還款,劉某將李某訴至法院,經華容縣人民法院審理判決李某償還劉某24000元。

判決生效後,劉某多次要求李某履行生效判決確定的義務,但李某一直避而不見,分文不還。無奈之下,劉某隻得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執行法官與李某聯繫,第一次電話還能接通,第二次就再無法接通了。向李某發出執行通知書、風險告知書和報告財產令,結果無人簽收。去戶籍地址送達也不見李某蹤影。執行法官通過向李某周圍鄰居打聽,瞭解到被執行人家庭條件不差,有履行能力。法院在李某拒不現身,且經過法院查控系統未查詢到李某財產信息的情況下,決定將李某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並對其限制高消費。

沒想到,峰迴路轉,兩個月後,李某主動聯繫執行法官要求償還劉某欠款,請求法院撤銷他的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和限制高消費令。原來,李某在廣東那邊想回家卻發現自己沒法買高鐵票,住賓館也受到了限制,才發現自己是被納入了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用不良,很多消費行為都受到了限制。

法院收到李某主動交納的執行款後,當日就聯繫劉某,把執行款交到了其手中。至此,一起棘手的執行案件在“黑名單”的制約下畫上了圓滿的句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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