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墟出土的青銅廚具里有人骨,商王朝真的吃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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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王朝不是所謂的食人族。

你看到的那個青銅器中的人頭骨,其實是裝著人牲的禮器,這是給鬼神享用的,而不是給活人的大餐。儘管食人風俗在原始社會長期盛行,但進入農業社會後就很少見了。畢竟有更好吃的食物,誰犯得著去吃人呢?即使有個別,那也是大饑荒的年代,或者是對仇人的報復。

今天我們去祭祀,祭品是要分食的,因為我們認為祭品的靈魂已經被鬼神吃了,這其實是一種節約的表現,和燒紙錢一樣。但是當時對祭祀看得很重,這些出土的青銅器實際上都是陪葬品。如果這些祭品是被生人吃了,那剩下的骨頭應該當做垃圾扔了才對,怎麼會放回禮器埋葬呢?

除了這個放在禮器的人頭,其實在殷墟王陵遺址還發現不少人頭坑,很多就是十個頭骨排成一個坑,十個坑又排成一排。這種砍頭祭祀習俗很常見,不可能是祭祀吃掉後又放回陪葬坑的。至於人牲這種陋俗,在商朝也明顯減少趨勢,到西周也沒完全根絕。但這些都是給鬼神吃的,不是給活人吃的。別嚇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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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屋公子


首先,那個不叫廚具。正式名字叫銅甗(yan)。

最早的確是用來做廚具,但是到了商代的時候,逐漸演變成為禮器,就是用於祭祀,占卜等重大的事項,而並不是單純的廚具。




其次,有句俗話叫做:“大丈夫生不能五鼎食,死當五鼎烹!

這是漢代大臣主父偃的名言。五鼎食和五鼎烹都是有深刻含義的。

鼎是重要的禮器。有了鼎就有了身份,古代貴族通過鼎的數量來區分爵位,絲毫不能亂,五鼎就是卿大夫的階層。有九鼎,就是天子的象徵。

鼎烹,則是古代的一種酷刑,就是把人扔到鼎力煮熟。

鼎的地位剛剛說過了,是貴族的象徵。死於鼎也不是隨便一個人就可以。




史記中記載,死於鼎烹的酈食其是漢王劉邦的使者,是貴族。

春秋時期晉文公重耳圍攻鄭國,也要求交出曾侮辱自己的大臣叔詹,要鼎烹叔詹。

所以以史為鑑認為商代青銅甗中發現的人頭,並不是商代貴族要吃人的證據,而是商代某位貴族用來懲罰其他部落的貴族,或者他抓住敵人的首領。

通過鼎烹這種酷刑,一方面是用來祭祀祖先,標榜自己的戰功。另一方面是通過這種酷刑,讓敵人膽寒而不敢反抗。

這才是商代青銅甗內發現人頭真正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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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史為鑑


殷商王朝真正吃人的記錄非常罕見,且基本作為懲罰性或警示性手段出現,但這並不表示商朝是個文明寬容的王朝,事實上殷墟出土的大量人骨不是被“吃”,而是被“用”。

中國青銅時期的奴隸王朝歷來以人殉、人祭為國禮中的必要祭祀手段之一,其中尤以殷商時期最為鼎盛,僅在殷墟出土的人骨就達六千多具,而在甲骨中記錄到的,用於人牲祭祀的人數,更是達到一萬五千具之多。

這些被殺死的多半是周邊被征服的外族部落或者奴隸,其中又以羌人居多,《甲骨文合集》中有記載“以羌王於門尋”便是獻羌人於商王用於門尋之祭,並且當時還有專門為殷商王族提供“用人”的狩獵部落,由此可見,在殷商時期,用人獻祭祖先或天地神祇,是常見的習俗儀式。

在甲骨文字中,涉及到人牲、人祭的詞彙也非常豐富,如“用”(一般指把人牲用器皿烹熟獻祭)、“烄”(把人燒死以求雨)、“曝”(把人曬死)、“醢”(把人剁成肉醬)等,但真正涉及到“吃人”的,目前發現的有關殷商王朝的記錄反而只有帝辛(紂王)這一個時期的內容。

《史記》、《世本》中均有記載,紂王曾納九侯之女為妃,因九侯之女不愛淫樂,觸怒紂王,被其剁成肉醬,賜食九侯(很有可能是《封神演義》中伯邑考的原型);後來鄂侯與紂王爭辯,紂王一怒之下又把鄂侯做成了人肉脯分賜群臣,這是目前為止史料上有關殷商食人的最明確記錄,但可以看出,紂王雖然殘暴,但依然把人肉作為一種震懾臣屬的手段,至於他自己有沒有吃人的愛好,那便不得而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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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下翩竹


小黑雖然在別的問題上侃侃大山,但在學術上還是挺嚴謹的,哈哈哈。言歸正傳,商王朝是否吃人這個問題,題主意思應該是當時的商人是否吃奴隸或者戰俘之類,小黑沒見到確切的證據——商人吃人的證據,所以沒法證明商人吃人。


雖然在河北澗溝的龍山文化出土的人頭骨上有刮削的痕跡,這個只能說明當時有剝頭皮的現象,這種風俗在近代西南少數民族還存在,也不能說明古人吃人。

秦漢以後的文獻倒是記載有吃人的現象多數為城市被圍困、遭受水旱災害的特殊時候,也不能說明古人有吃人的習慣。


殷墟出土青銅廚具裡有人骨,這個說法不太準確。考古的材料是這樣的,目前在殷墟遺址發現有兩個青銅甗中有人頭骨,其中一個是武官村北(也就是西北崗王陵區)M259中,出土在二層臺上,當時一共有14個人頭(其中一個在銅甗內),另一個在劉家莊北出土銅甗中。


專家在釋讀甲骨文的材料,發現殷墟時期,商人的用人祭祀的行為非常普遍,僅在武丁時期就有九千多人被用於祭祀,武丁曾經在一次祭祀中殺掉過近一千人用於祭祀。這些人牲一般被認為是來自甲骨文中所記載的“羌”人。有學者通過對殷墟人牲牙齒的鍶同位素研究和比對,證實了這個猜測。殷墟甲骨中也發現有人頭骨刻辭,就是在人頭骨上刻字。

參考文獻:《殷墟的發現與研究》


小黑侃大山


這個說法其實非常不嚴謹。

質疑1:殷墟那件青銅容器是不是廚具?

質疑2:假設第1個質疑是成立的,人頭骨在廚具裡面就能夠證明人頭骨是食物嗎?

質疑3:假設前2個前提都成立,人頭骨就是烹飪好了的給人吃的嗎?

所以,從一個現象到一個問題中間有著很多不一定成立的前提,不要輕易提出一些本身就存在問題的問題。

好,回到問題本身。我們首先看那件青銅容器是不是廚具,它的名字叫做“甗”,這種器物確實是一種與飲食相關的容器,但是由於是青銅材質的,一般認為那個時代的青銅容器都屬於禮器,像青銅鼎、青銅簋等等。“甗”是一種用於蒸食的容器,由上下兩部分組成,下半部是鬲,用於煮水,上半部是用來放置食物的甑,工作原理類似於今天蒸饅頭。可以認為那件銅器確實是一件“廚具”。

(青銅甗,網圖,侵刪)


那麼在這種廚具中發現人頭骨該如何解釋呢?越來越多的考古發現表面,殷墟商人確實有殺人祭祀祖先的殘忍行徑,同位素分析表明,這些被殺的人往往是外來人口。那麼我們可以認為青銅廚具裡有人骨恰恰是某次祭祀行為的結果,而不是商王朝活人要吃的食物。


別人家的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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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以先發出來這張圖片就是告訴大家出土青銅器藏有人頭骨是千真萬確的事。

這一件青銅器是1999年出土於安陽殷墟,當時一共出土過兩件,但並不放在一起。編號也能看出:99ALNM1046:4

這個青銅器出土的時候是和一批人頭骨存放一起的。只有這叫青銅器中有頭骨。可見青銅器盛放頭骨並不常見。這在之前的考古發掘也能看出來。並沒有先例。

青銅器“甗”(讀眼),嚴格來說是一件禮器。雖然開始的時候它就是老百姓的日常使用的炊具,但從商周開始,尤其青銅製造的甗,都是禮器。甗主要用在祭祀的時候使用。規格沒有鼎高。卻很普遍使用。


甗就是現在的蒸鍋,上部用以盛放食物,稱為甑(讀贈),甑底是一有穿孔的箅,以利於蒸汽通過;下部是鬲(讀力),用以煮水,高足間可燒火加熱。這不禁讓人聯想,難道商人是吃人的麼?答案顯然不是。

沒有任何證據證明出土的這叫青銅器個頭骨受到了高溫加熱的痕跡,就算有,也不表示是給人實用的。商人祭祀一貫使用人牲,無論是記載的商王武丁殺千人祭祀,還是婦好出徵得祭祀,都是大量屠殺奴隸和俘虜的,更別提殉葬了。

甗作為禮器,盛放了人頭,一定是祭祀時屠殺人牲後,將人頭放在了甗中,這和後世的豬牛羊三牲類似。雖然現在看來很殘忍。但不同的時代有不同的制度,歷史前進的腳步最大的好處就是文明在進步,矇昧在消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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