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亚迪”亿级广告诈骗奇案具体是怎么回事?

一生不羁爱放纵1


这个案件,如果单单看表面案情,会觉得匪夷所思,感觉比亚迪占了大便宜,李娟是比亚迪的“活雷锋”,为比亚迪省下了巨额的广告推广费用,但实际上,太阳底下无新事,背后或许有巨大的利益推动。

根据媒体和各方的报道,本案表面基本事实是:

一个叫李娟的85后女子,在其上级的安排下,以比亚迪上海公司的名义,对外与许多广告公司签署了多项广告合同,广告公司们在长达3年的时间里,为比亚迪提供了公众宣传推广服务,根据供应商所称,相关业务的待付款将近11个亿,但是比亚迪称,李娟不是比亚迪的员工,比亚迪和广告公司都是被害人。(注意这可能只是表面事实)

对于此事,比亚迪表示:

1. 李娟及其上师“陈振宇”非比亚迪在职或离职员工

2. 李娟以比亚迪名义对外签署的合同所用印章系伪造,比亚迪不知情,与比亚迪无关。

3.李娟冒用比亚迪员工身份、使用伪造印章对外签署合同,已涉嫌伪造公司印章罪和合同诈骗罪

广告公司表示:

1.由李娟以上海比亚迪名义发包给雨鸿公司的广告业务均属比亚迪旗下真实业务,有比亚迪广告部门及大区相关人员对接,事后有大量业务确认

2.大量广告公司垫资为比亚迪做了11个亿的宣传,比亚迪不可能不知情

3.大量合同签订和活动执行,都有比亚迪官方人员签字和参与

李娟家属表示:

李娟也是受骗者,其上级领导陈振宇骗她,自己是比亚迪的隐形股东

李娟是否构成伪造公司印章罪?

认定该罪主要看两点,第一,所谓的虚假印章是不是李娟制作或者授意他人制作的;第二,李娟主观上有没有伪造公司印章的故意。在比亚迪在声明中,李娟等人冒用比亚迪高管身份,用伪造的印章开展业务,但是比亚迪并没有拿出李娟伪造比亚迪公章的证据。而如果李娟使用了伪造的公司公章对外签订合同,此行为并不会构成伪造公司印章,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但是合同诈骗罪本身还有严格的入罪门槛,后文将详述。

因此,确认李娟是否构成该罪的关键,在于这些印章到底是不是李娟制作的,目前还需要进一步的调查。相信经侦的进一步调查会有明确的答案。

李娟是否构成合同诈骗罪?

所谓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因此认定该罪,最重要的两点:一、李娟是否虚构了事实,隐瞒真相,诈骗他人;二、李娟是否非法占有了他人的财产。

一、李娟是否虚构事实、隐瞒真相?

目前本案表面是陷入了罗生门,比亚迪被李娟盗用公司高管身份,伪造文件和公章并完全不知情;李娟被自称为比亚迪隐形董事的陈振宇欺骗;而广告供应商则被李娟欺骗,自掏腰包为比亚迪办活动。考虑到本案已经刑事立案,警方可能通过调阅李娟与比亚迪合同中查看其是以什么身份与比亚迪合作,再查看李娟与广告供应商中的地位与身份,如果她以不同的两个身份出现,就可能构成虚构身份。比如说,根据李娟的亲属的一段采访,李娟本人也是受骗人,她一直以为自己是比亚迪公司的人,受比亚迪的高管陈振宇领导。关于此点,根据21世纪经济报道的采访某位知情人士:“她的真实名字叫李娟,但每次来比亚迪总部,都自称是雨鸿广告的汪晓婷,而对其他的供应商,她的身份则是上海比亚迪市场部总经理李娟。”如果以上事实都经过查证属实,那就可以确定,李娟可能存在虚构事实的行为。

虚构了事实,是否就一定构成合同诈骗罪?不。

因为使用假公章对外签订合同,只是构成欺骗的方法,还不能直接构成合同诈骗罪中的“诈骗”。诈骗犯罪中的诈骗手段,必须是对支付能力或资金安全产生威胁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才能构成诈骗手段。

因为在司法实务中,如果说李娟为了工作便利,为了促成商业合同达成,而不是为了骗取他人财物,使用了虚假的公章,可能这种欺骗行为可能还较难构成合同诈骗罪罪,而仅仅是民事欺诈。

因此,本案是否构成合同诈骗罪的关键点就是:李娟是否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

二、李娟是否非法占有了他人的财产?

以阿森纳比亚迪的合作为例,今年4月份,阿森纳俱乐部宣布与比亚迪合作,比亚迪品牌及公关总监Sherry Li出席了活动,也就是说,比亚迪对于合作事项是知情的,但是比亚迪对于合同的价款是否知情,目前不得而知。

比亚迪和阿森纳的合作是由李娟代表的上海雨鸿广告公司促成,雨鸿有比亚迪阿森纳项目的代理授权文件,李娟和雨鸿相当于一个中间人角色,根据媒体报道,李娟和阿森纳合作金额确定是5000万,但是李娟给比亚迪的报价是120万。那这需要支付给阿森纳的5000万应该由谁出?是否已经支付?目前还需要等待经侦调查。

如果以上情况属实,假设李娟作为中间人的确存在虚报价款的问题,那她这种行为是否构成合同诈骗罪?笔者认为比较难。因为即便李娟对比亚迪的报价是120万,却接受了阿森纳5000万的报价,这种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如何定性?

除非李娟本人接受比亚迪打款120万以后将资金截留,没有支付给阿森纳,就可能构成非法占有目的而构成合同诈骗罪。

但是,如果比亚迪是直接把款打到阿森纳账户上,李娟就没有侵吞的可能,但是李娟因为促成了合作,获得了比亚迪或者阿森纳支付的相关服务费用,这种行为笔者认为并不能构成诈骗犯罪,而是一种民事欺诈行为,因为其根本目的是想通过促成商业合作获利,而不是通过欺骗手段获得他人的财物。

所以本案中的关键点就是,李娟的目的到底是为了什么?是想依靠虚假合同骗取他人财物,还是仅仅使用了欺骗手段,促成商业合同的达成,自己从中赚取商业利润,就可能不构成刑事犯罪,而仅仅是民事欺诈行为,对相关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承担使用伪造公司公章承担行政处罚。

可能涉嫌融资问题

所以,如果单单考虑李娟、比亚迪和广告商的关系,还是很难看出其中有刑事犯罪问题。但是,如果跳出来看,就可能不一样。比如说,如果有人伪造比亚迪的印章,比如如果李娟目的不是在于促成商业合作,而是为了将此事作为背书,以比亚迪上海公司的名义对外大规模借款和融资,就可能构成刑事犯罪问题。比如阿森纳项目中,5000万的费用,因为该项目有比亚迪背书,很多广告商在有合法利息的前提下,愿意花费几千万垫资,而实际上,成了受损方。

那有人问,这种行为虚构事实,承诺高额利息的行为是否属于集资诈骗?

不属于

。因为集资诈骗必须是针对不特定公众公开宣传集资,承诺保本付息的行为,本案却很明显不会公开宣传,而且是针对特定对象借款和集资。

那这种寻找垫资的行为是否属于诈骗罪或合同诈骗罪?

这种也要分情况来看,如果行为人是以比亚迪上海的名义提供担保或借款,则可以确定使用了诈骗方法,但是其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还需要更多的证据支持。如果李娟是以个人名义借款,比亚迪只是一种难以具象化的信用背书,那可能构成普通的民事借贷欺诈也有可能。


金融犯罪刑事辩护曾杰


这些天,比亚迪“广告门”事件不断发酵。

  30多岁的上海姑娘李娟成了“双料间谍”,上演了广告圈内的无间道。一方面,她以“上海比亚迪最高负责人”的身份和广告供应商们签约合作,另一方面,她假冒上海雨鸿文化实际控制人汪晓婷的身份和比亚迪深圳总部联系。

  24岁的民族品牌比亚迪愤怒又委屈,自己叫苦,却被一众广告商围剿。比亚迪副总裁李珂发了一条朋友圈:此事实在让我愤怒,远在美国矜矜业业埋头苦干时,竟然莫名其妙的被骗子陷害了!警方一定要把什么陈振宇,宋博,李娟以及背后有猫腻的广告公司一并抓出来,狠狠严惩这样的欺骗行为!否则天理难容!

  百余家广告公司身处倒闭边缘苦不堪言,11亿巨额欠款不知去向。事发至今,涉及其中的广告公司一直在为自己讨说法,称比亚迪所说“不知情”绝无可能。

  那么,李娟如何“勾搭”上比亚迪的?此举动机为何?比亚迪如此大的公司真的在别人免费为自己做宣传这个事儿上不知情么?或像广告公司痛斥的那般得了便宜卖乖?广告圈水深至此?

  “双面”李娟:“上海比亚迪的最高负责人”or“上海雨鸿文化汪晓婷”

  李珂口中的“骗子”李娟工作经历丰富,目前查阅的网上资料来看,2009年毕业之后她先后在瑞安房地产、某不知名广告公司、五河文化等多家公司工作,在这场杀熟的“骗局”中,老同事成为最主要的“诈骗”目标。

  2017年时,曾经和李娟在同一家广告公司一起共事过的上海雨鸿文化实际控制人汪晓婷,接到了代表比亚迪的老同事的合作邀请。在查验了上海比亚迪电动车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实地参观了上海比亚迪位于陆家嘴国金中心的办公室之后,2017年4月,雨鸿公司与上海比亚迪电动车有限公司正式开始合作。

  而在此之前,雨鸿文化了解到,李娟已经以上海比亚迪电动车有限公司名义开展业务超过一年半之久。

  另一边,李娟也打着“免费”的广告服务提供商名头和比亚迪联系。“李娟之前代表雨鸿文化所有邮件里面提到的都是免费广告资源,联系的时候的说自己是汪晓婷,”有匿名人士向媒体提供一份由“[email protected]”发给比亚迪员工的一封邮件,下面署名为商务总监小汪。

  那么李娟设立这个骗局的的动机是什么呢?骗钱?李娟代表的“上海比亚迪”属于支付费用方,广告方不可能提供了服务还到贴钱。回扣?有广告供应商负责人表示,没有给过李娟一分钱回扣,合同都是招标竞标得来的,李娟的所谓诈骗是不存在的。

  李娟到底如何骗钱,尚不得而知。不过,在李娟自己的描述下,她自己也是“受害者”。据媒体报道,李娟自述称她的“老板”陈振宇才是整个事件真正的幕后操盘手。

  同样曾是“前同事”陈振宇因工作关系互加好友,2016年年初,自称比亚迪集团隐形股东的陈振宇说,将和比亚迪董事长王传福的现任妻子、比亚迪高级副总裁李珂一起对集团进行换血,希望安排李娟作为上海比亚迪市场负责人,并许诺其“换血捧人上位完成后”为上海团队升职加薪。

  一场骗局就这样拉开了大幕!迄今为止,陈振宇的身份依然不详,经相关人士查阅,比亚迪内部OA系统也查无此人。

  深陷漩涡的比亚迪:受害or受益?

  迷雾重重。

  事件相关方各执一词中,比亚迪明白告诉众人自己好不委屈。7月16日的最新声明里不再强调自己不知情,而是公告自己为受害方,并且表明将与各方积极配合警方调查,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这一部分就主要从比亚迪的角度来进行梳理:

  让整个事情变得白热化的,是比亚迪在7月12日的一纸声明。文中称,李娟假冒上海比亚迪电动车有限公司市场部总经理身份,伪造比亚迪多枚印章,以比亚迪名义,与多家单位及机构展开广告宣传类合作。对此,“比亚迪均不知情,也与比亚迪无关”。

  一纸声明里,可以看出比亚迪最主要的出发点是撇清关系,但或许他们没有想到事情会闹得如此焦灼。随后,一篇乙方发出、痛斥比亚迪的文章开始疯传,直怼比亚迪不可能不知情。

  7月12日晚间,竞智广告在其微信公众号发表一篇名为《人BY脸,天下无D》的文章,毫不客气地化用比亚迪的拼音缩写,将比亚迪撇清干系的行为称之为诈骗行为、“一个老赖的诞生”,直指比亚迪“令整个汽车界,整个国产品牌蒙羞”。

  竞智广告表示比亚迪声称自己毫不知情,把自己也摆在受害者的立场上,是毫无根据且不能成立的。理由是这些广告营销活动持续时间之长、频率之高、声势之大,比亚迪不可能听不到一点风声,更不可能不闻不问、不管不顾。

  7月15日,上海雨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通过官方微博发布了一则“关于比亚迪广告门事件的声明”表示,由李娟以上海比亚迪电动车有限公司名义发包给雨鸿公司的广告业务均属比亚迪旗下真实业务,事中有比亚迪广告部门及大区相关人员对接,事后有大量业务确认。比亚迪随即明确对外表示:李娟绝对不是比亚迪员工,李娟向广告供应商称其代表上海比亚迪电动车有限公司不是事实。

  事件的另一关键点是与阿森纳的合作。

  据说,2018年4月,已经进入比亚迪供应商名录的雨鸿文化,向比亚迪推荐了与阿森纳的合作,报价120万。今年4月下旬,英超足球俱乐部阿森纳宣布与比亚迪汽车签下全球合作伙伴协议,5月双方在阿联酋航空足球场举行仪式,比亚迪品牌公关部负责人李巍出席。不过,比亚迪上海公司于6月13日发布声明称,有单位或个人伪造该公司印章、冒用公司名义开展广告业务,直到7月12日点名李娟欺诈,次日阿森纳宣布比亚迪自称成为诈骗行为的受害者。

  比亚迪也曾觉得120万的合作价低的离谱,但李娟解释说这只是雨鸿文化与阿森纳谈下来的资源包的一小部分。比亚迪信了。但广告商并不相信比亚迪这一说法,甚至有人认为,该合作实际存在两份合同,合同金额不同。

  被拖欠款项众广告商一口咬定,比亚迪做了宣传,却不想认账……

  11亿“免费”广告,广告主为何愿意做“慈善”?

  长达三年的骗局被揭穿,是因为“上海比亚迪”没办法按时付清广告供应商的欠款。2018年5月底,比亚迪总部陆续收到几家供应商对李娟的征询,原因是供应商们一直收不到上海比亚迪的应付款项。

  过去3年,有30多家广告公司牵扯到其中,其中包括一家上市公司和两家4A公司,欠款规模达11亿元,而其中有些企业已经在借高利贷垫钱,甚至垫钱垫到倒闭。

  上海竞智广告于2016年8月1日和上海比亚迪签署首份合同,次月,竞智广告正式进入上海比亚迪的采购库名单。据竞智广告提供给媒体的材料显示,迄今为止他们与上海比亚迪签订并执行了17份合同。

  据消息人士透露,上海雨鸿追讨的费用是1.5亿,另一种说法是1.2亿+5000万,再加阿森纳项目的6000万。其他供应商追讨的费用少则2000万,多则5000万,据说最早发声的竞智广告追讨的费用也是2000万。

  随着事情败露,本来以为服务“大甲方”广告主们才发现服务的却是一个“假方”,对于广告供应商和“上海比亚迪”签署的合作服务款项,比亚迪总部表示“与公司无关”。

  像雨鸿文化、上海竞智这样的广告公司在3年时间一直“免费”给比亚迪提供广告服务,比亚迪非但一分钱没掏,而且从始至终都不知道这事。这样的事看起来似乎有些离谱,不过在广告圈内也并不少见。

  有广告业内人士透露,为了拿到一些大的企业“金主”,广告商们往往愿意“铤而走险”以前期赠送或试用广告资源的方式来换取长期合作,这就需要自己垫钱支付费用。

  对于为何会接受了三年的免费广告,比亚迪在声明中解释称,2017年5月,李娟使用上海雨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名义,以自有资源(广告及活动)试用及免费使用为切入点,主动与比亚迪联系并开展免费广告宣传。

  在“上海比亚迪”的操控下,整个骗局看上去似乎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7月17日,卷入比亚迪“广告门”的广告供应商奔赴位于深圳的比亚迪总部协商解决方案。比亚迪方面表示,目前比亚迪方面正在整理和统计广告商的诉求,以及通过李娟所执行过的项目,双方将择机面对面沟通。

  结语

  比亚迪和广告商们各执一词,经济利益的纠纷最终还是要以法律合同为依据,对于双方而言,对簿公堂可能最好的选择。

  发酵至今,市面上更有李娟拉比亚迪做背书以融资更多钱款、李娟背后涉及比亚迪高层内斗的种种说法。真相不得而知,但可以肯定的是,纷乱庞杂的广告圈里,没有谁是绝对的无辜。一场罗生门,到底谁是操盘手,最大的BOSS是谁,各方利益掺杂其中,这桩悬案可能还要一段时间才能真相大白。


投资界


比亚迪广告事件爆发以来,网上众说纷纭。其实真想没有那么复杂。

这就是一个想通过整合比亚迪和广告公司之间的资源,而达到盈利为目的的一次空手套白狼活动。如果最后成功了,将是一次经典的空手套白狼案例。可以最后失败了,所以才爆发出本次事件来。

接下来我们就逐步分析他们是如何运作的。

1、首先要选一个知名度足够高,公司规模足够大,有很大的广告宣传需求,并且有诚信度的公司,并且李娟一伙要对该公司内部组织架构足够熟悉的,符合这几点的公司最后被他们选定为比亚迪公司。

2、这次时间的操盘手应该就是那个陈振宇,李娟是台前具体实施执行的人物(李娟应该也是受骗者)。

3、首先陈振宇需要一个帮手来出面执行这些事情,所以必须要首先把李娟忽悠住来帮助他。这是该计划的第一步。

4、第二步,以雨虹广告公司的名头跟比亚迪公司接触,以可以免费或者低价先给比亚迪公司做一些广告或者活动来争取比亚迪公司的广告总代理权,而比亚迪公司要根据这些免费的广告或者活动效果如何再来决定代理权是否给他们。如果条件是这样的话,比亚迪公司没有理由会拒绝的,因为第一不管最后结果怎么样,那些你答应的免费的广告你是做完了,对比亚迪公司多少都会有好处的。如果这些免费广告和活动做完之后,效果不是很理想的话,比亚迪公司就不把广告代理权给他们就是了,比亚迪公司也不会损失什么。但是在这个过程中,比亚迪公司是不会跟李娟签正式合同的,估计只会是口头协议,你们先给我做免费广告,我觉得你们广告公司的活动策划或者广告推广效果很好的话,我就把总代理给你们做,如果效果不好,我们一分钱都不出。费用你们自理,跟我们比亚迪没关系。

5,搞定了比亚迪这面之后,李娟回去就要再搞定广告公司方面,面对广告公司的时候,李娟就是以比亚迪公司高管的身份了,租个办公室招聘一些员工,以比亚迪上海公司的名义,找一些广告公司,编个理由争取让广告公司垫付的方式,先把免费广告或者活动搞出来,争取让比亚迪公司满意的话,拿下比亚迪的总代理之后,比亚迪方面就会给李娟公司拨付广告费,再用这些广告费支付广告公司的垫付款。这是最理想的局面,如果事情这么发现下去,那就是一次成功案例了。

那么事情为什么会最后弄成现在这个样子呢?我们再来分析一下。

1.首先无论哪个媒体的广告,都是有折扣的,并且折扣往往都会很大的,尤其是比亚迪这样的大客户,折扣会很低的,三折四折都有的,假设广告公司四折做的广告,他们会按照六折或者七折跟李娟公司结算。里面的利润是非常大的,这就是为什么会有那么多广告公司会垫付的主要原因。

2.李娟公司是靠什么盈利的?

做过政府工程的朋友都知道,你要想得到这些工程的话,肯定会按照工程造价的一定比例给发包方的负责人回扣的,这样你才有能拿到该工程的。那些想拿到比亚迪广告的广告公司,肯定会按照项目的资金比例给李娟回扣的,这是李娟公司的一个盈利点,

另外一个盈利点就是,李娟公司会把这些广告价格按照八折以上跟比亚迪公司结算。

事情的败露;

1.广告公司因为需要垫付大量资金,再加上给李娟的回扣,所以最后跟李娟公司结算时候肯定会加大利润空间的,不然就不划算了,风险跟收益不相符了。

2.李娟公司也要盈利的,自然也要在最后给比亚迪公司的报价上面加上利润的。

3.李娟公司为了获得大量利润,自然会找更多的广告公司进行这样的操作,这也就是为什么会涉及30多家广告公司的缘故。

4.这三年里,这30多家广告公司在垫付资金过程中,有些公司出现资金困难了,就会向李娟追债的。

5.比亚迪公司长期跟各个媒体打交道,广告的折扣可以做到多少,早就心里有数的,本来五六亿可以做下来的广告你给我报11亿,当我傻子啊,

而李娟这方面做的这些广告,没有得到比亚迪公司的认可,按照前面的口头协议,比亚迪公司是不需要付款的,所以李娟被逼无奈只好自首了。

总结;

1.网上很多人说,比亚迪高官都出席阿森纳的合作活动了,怎么会不知道广告的事情?

这个事情是李娟的精明之处,她可以跟比亚迪方面说,这是免费活动的一部分,需要比亚迪公司出面一位高管撑场面。这个活动对比亚迪是有利的,又是免费的,只是需要出动一位高管就可以,比亚迪公司没有理由拒绝的。另外一方面可以通过这位比亚迪高管的出席活动,让那些垫资的广告公司们放心,我李娟不是骗子,我确实是比亚迪公司的人,来打消广告公司对她的猜疑。这是一箭双雕的妙处。

2.带着几位广告公司的老总去比亚迪总部签确认书,道理跟上面是一样的。就是为了让那些广告公司老总们打消怀疑,我李娟真的是比亚迪在上海公司的高管,你们就放心大胆的垫资吧,钱差不了你们的。


用户1993147692742


其实大概率就是连环诈骗,非法融资。

据采访李娟家属的答复是陈振宇是李娟的老上司,汪晓婷是李娟的前同事。

说李娟白干的人看清楚了,17年李娟得到陈振宇给的一套1200万的房产,李娟家属也确认了,说是奖励。

与阿森纳合作,16年李娟就拿这个合作让众多广告公司垫资。隔一年年才谈成。5000万。李娟拿汪晓婷身份证进的比亚迪公司,谈的是120万赠送,比亚迪不信,解释的是阿森纳与他们有更多合作,与比亚迪仅仅是附带。为的就是高管站台把比亚迪拖进去。

另外汪晓婷的广告公司17年才成立。比亚迪察觉的多余的广告,汪晓婷都拦了下来,说是雨虹赠送的。平时汪晓婷花钱如流水,多处房产好车贵重手表。赠送项目为了得到迷惑下面广告公司的目的,李娟以汪晓婷身份证进入比亚迪,要求比亚迪确认赠送广告。比亚迪签字。

其实很简单的事,那么多广告公司,那么多媒体攻击比亚迪,可是他们就是拿不出合同。

比亚迪各项业务都即将腾飞,还是动了别人的蛋糕吧。


阿虎41326723


真相已经逐渐浮出水面,李娟就是个双面骗子,面对比亚迪说是雨鸿的高管,面对广告商说是比亚迪上海总经理。传说中她的后台老板陈振宇现在一直没有找到,也没有人能确认他的身份。

很多人说她没有作案动机,对比亚迪来说是活雷锋。其实她的动机很简单,只是广告商承担不起面向媒体揭开这个黑幕而已。故事应该是,15年1月,李娟在雨鸿接触到广告商会给大客户宣传总监在签合同时返点这个黑幕,加上大客户经常是一两年才结算一次款项,广告商垫资比较厉害,就萌发了大赚一笔的念头,遂从雨鸿辞职。比亚迪总部在深圳,新能源车的主要销售地在上海,在上海有比较大的广告投入需求,结果被李娟盯上了。李娟利用伪造的公章,山寨的企业邮箱等,成功以上海比亚迪的名义,和数十家迫切想和比亚迪这样的大公司开展业务的中小广告公司签下了累计超过10亿的合同。这些合同即便只是返一个点,这就是上千万的收入,这也就解释了她拥有价值超过1200万房产的资金来源。

比亚迪其实并不是受益者,比亚迪是年销售额过千亿的大公司,不差这11亿。这次事件发酵后,比亚迪的股价下跌了接近10%,这可是上百亿的市值,还有信誉的损失无法估计。



科学渊源有自来


真相没有完全出来前,根据现有条件猜测:骗子李娟(或者上线,熟悉比亚迪),两头骗,一方面给比亚迪说免费做广告等合作,另一方面骗广告商做广告,更重要是广告有回款周期,要求另外垫资方垫资,又许诺垫资方比亚迪可以给高息(这里面有智商和法律双重失误了,上市公司可能给高息吗?上海法律业务应当全国排前三,如果不是法律同行问题,就是一个字“贪”),结果得钱的骗子跑路,广告商,垫资方为了拿回钱,用舆论绑架我们吃瓜群众,如果我决策,绝不妥协,有一点妥协就会后继麻烦无穷


云舒baba


也有可能是广告公司出老千啊,做局碰瓷嘛,我可以找个人了刻个玛莎拉蒂假章和我牵个111亿的广告合作啊,这样我花些时间在网上夸玛莎拉蒂动力足外观漂亮,过段时间是不是可以找玛莎拉蒂要111亿广告费啊,玛莎拉蒂要是不给,是不是玛莎拉蒂就是没有商业道德的公司啊?黑们回答下,急,在线等!!!以前去一些景区旅游,碰到过拿着相机的突然对着你咔嚓一下,就过来问要照相钱,还狮子大开口出口就是五十,你不给,马上一堆人围过来说你照相不给钱,不给钱就别想出去,这些人好像还有理了?这就叫碰瓷敲诈勒索,广告难道是法外之地,若有真实合同大可法庭见,可别未得到别人授权照了别人的相侵犯别人肖像权别人没找理会,就倒打一耙还问别人要照相钱,遇到强买强卖的流氓太可怕了!!!


天地无涯海无角


逻辑不对!广告商都不知道自己的对手是谁!11个亿想用道德绑架的方式讨回来,还不如冷静下来索性认栽,凭借自己的实力,赢得比亚迪的真实订单!比亚迪作为负责任的企业,希望灵活应对,对骗子决不手软,坚决打击,展现自己强硬手段!对部分负责任,有能力的广告公司给予支持,撑起自己的社会责任!


邱立胜


1.媒体缺少新闻题材,只要有点风吹草动立马夸大其词的宣传,这是媒体立场。。也是媒体的利益所在!2.网喷更不用说了,没立场没智商,就一个功能:喷。3.广告商想通过网络暴力来逼迫比亚迪就范,要不然为何首先想到的不是起诉比亚迪呢?而是选择网络暴力来攻击比亚迪?4.比亚迪也想解决问题,但同样是受害者,为什么就是比亚迪背锅呢?只因为他能支付得起吗?或者说它在这起事件中也是受益者?就好比我借用你的名誉去借贷,去犯罪,最后由你承担所有后果,你愿意吗?5.这起事件其实就是用来划分网友智商的,看评论观点即可确认哪些人是脑残。。


琼BC1314


作为一个普通人,具体什么原因我们并不清楚,但是请大家想一想,中美贸易战期间,联想集团卷入5G投票事件,而事情发生在一年前,为什么现在才曝光出来。然后是比亚迪,上个月底唐二代上市,这个月就陷入广告门,是偶然还是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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