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开展法治宣传助力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综述(一)

日前,省司法厅、省法宣办会同省委宣传部、民政厅共同设计了一组“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法治宣传挂图,分发到全省近2万个村(社区)。各地司法行政机关积极采取措施,开展法治宣传,积极营造“两委”换届工作浓厚法治氛围。

合肥市司法局深入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宣传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体系、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及乡村治理体系;广泛宣传宪法、选举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与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有关的法律法规;重点宣传党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及《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条例。制作村(社区)换届选举法治宣传册,发放至各镇(街道)、村(社区),引导群众依法选举。充分利用法治文化公园、广场、普法一条街、法律服务工作室等阵地,更新涉及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相关法律法规内容。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微博、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制作漫画、微视频、法治小故事等教育素材,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多样性。开展“以案释法”活动,加强对破坏选举秩序等违法行为案例的讲解,引导村民正确行使民主权利。组建换届选举法治宣讲团和法律服务团,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作用,开展“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活动,帮助村民了解、掌握选举政策、规则和流程,引导他们依法履行民主权利。

蚌埠市司法局下发《关于在全市村和“两委”换届工作中开展重点法律法规宣传的通知》,依托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村民法治讲堂、宣传栏、村务公开栏、法治公园、法治+广场等普法阵地广泛宣传《选举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安徽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宣传单、标语、微信等形式,发挥普法志愿者等普法骨干作用,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将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到村、到户、到人。同时,将换届选举宣传活动与“宪法进万家”活动、“宪法宣传村村行”活动相结合,与法治扶贫工作相结合,与“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相统一,把宪法和重点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贯穿于选举工作全过程,教育和引导党员群众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努力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局面。

阜阳市司法局选定《选举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安徽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法律法规的重点款项摘选有关内容,编印宣传资料,强化干部对选择相关政策的理解,增强群众法治意识和依法选举观念。同时,组织相关人员,深入村(社区)开展集中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发放宣传单、横幅、标语、出动宣传车等形式,发挥微信平台、网络、广播、电视等媒体渠道作用,采取法治讲座、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将依法换届选举宣传与法治扶贫相结合,对村(居)民广泛开展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村居民的民主法治意识,激发选民的参与热情,增强群众当家作主的责任感。

六安市司法局利用六安普法网、六安普法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以案释法”,用生动案例教育广大干部群众依法选举、民主选举,维护自身权利。将与换届选举相关的法律知识纳入村“两委”干部、“法律明白人”培训会内容。利用村(社区)党务政务公开栏、法治宣传栏和法治公园、法治广场、法治长廊、电子屏等固定载体,广泛宣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党委政府关于换届选举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同时,开展纠纷排查调处,重点对涉及选民资格、选举程序、村务公开等影响换届选举工作推进等方面的矛盾纠纷进行排查,及时掌握和调处因村“两委”班子换届选举产生或引发的不稳定因素。

宣城市司法局利用电子屏幕、广播、法治宣传栏以及宣传横幅等形式宣传依法选举相关内容,部分县市将选举挂图张贴范围延伸至各自然村。结合“法治家庭”培育、“宪法进家庭”等活动,进村入户宣讲换届选举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整合法律服务资源,组织律师、法治宣传志愿者等深入村(社区)宣讲换届选举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村(社区)法律顾问全程参与换届选举工作。同时,筹备新当选村(社区)“两委”干部法律知识培训,提升村(居)“两委”干部法治素养。

池州市司法局利用法治公园、法治广场、法治长廊、宣传栏、电子屏、法治宣传车等广泛宣传《选举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并组织律师、村(居)法律顾问、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村(居),开展换届选举相关法律知识培训。发挥村(居)法律服务微信群、基层法律服务所等载体和平台作用,对涉及村和社区“两委”换届选举的法律问题,及时提供专业法律解答。此外,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村(社区)“两委”换届候选人资格联合审查工作,重点做好社区矫正人员、刑释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教育引导刑满释放人员和社区服刑人员正确行使选举权。 (厅法宣处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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