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策,雇佣残障职工不只可以减免残保金,企业还可申请补贴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残保金,是为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没有分设地方税务局的地方,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

以北京为例:​

残保金=(上年企业员工人数×1.7%-上年企业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企业员工年平均工资。

举例说明:企业A员工 100人,上年度安置残疾人人数为0,企业年平均工资12万,则残保金缴纳金额为(100*1.7%-0)*12=20.4万。

​雇佣残疾人可以节省的残保金:

100人全年需要雇佣1.7个轻度的残疾人或者是1个(0.85个按照1个来算)重度的残疾人工作,20.4万的残保金就不需要缴纳了。

同时,企业不光节省了残保金还可以获得补贴优惠

1,用人单位招录残疾人岗位补贴标准提高约140%,用人单位招用残疾人劳动力,签订一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月发放不低于当年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1.2倍工资,按规定为残疾人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可申请享受岗位补贴,其中,对在本单位连续就业不超过3年(含)的残疾人职工,每人每年按当年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6倍享受岗位补贴;对在本单位连续就业超过3年的残疾人职工,每人每年按当年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倍享受岗位补贴,补贴标准相比原标准的0.5万元或0.7万元提高了约140%。

2,招用残疾人学生或为学生提供实习见习机会,用人单位享有补贴。用人单位招用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未实现就业的残疾人毕业生,可申请享受最长不超过5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由此可以看得出,企业雇佣残疾人不只是节省了残保金,残疾人也为企业创造了价值,企业还可以获得一系列的优惠补贴。

新政策,雇佣残障职工不只可以减免残保金,企业还可申请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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