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策,僱傭殘障職工不只可以減免殘保金,企業還可申請補貼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簡稱殘保金,是為保障殘疾人權益,由未按規定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繳納的資金。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地方稅務局負責徵收,沒有分設地方稅務局的地方,由國家稅務局負責徵收。

以北京為例:​

殘保金=(上年企業員工人數×1.7%-上年企業實際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上年企業員工年平均工資。

舉例說明:企業A員工 100人,上年度安置殘疾人人數為0,企業年平均工資12萬,則殘保金繳納金額為(100*1.7%-0)*12=20.4萬。

​僱傭殘疾人可以節省的殘保金:

100人全年需要僱傭1.7個輕度的殘疾人或者是1個(0.85個按照1個來算)重度的殘疾人工作,20.4萬的殘保金就不需要繳納了。

同時,企業不光節省了殘保金還可以獲得補貼優惠

1,用人單位招錄殘疾人崗位補貼標準提高約140%,用人單位招用殘疾人勞動力,簽訂一年及以上期限勞動合同,按月發放不低於當年本市月最低工資標準1.2倍工資,按規定為殘疾人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的,可申請享受崗位補貼,其中,對在本單位連續就業不超過3年(含)的殘疾人職工,每人每年按當年本市月最低工資標準的6倍享受崗位補貼;對在本單位連續就業超過3年的殘疾人職工,每人每年按當年本市月最低工資標準的8倍享受崗位補貼,補貼標準相比原標準的0.5萬元或0.7萬元提高了約140%。

2,招用殘疾人學生或為學生提供實習見習機會,用人單位享有補貼。用人單位招用自畢業之日起2年內未實現就業的殘疾人畢業生,可申請享受最長不超過5年的社會保險補貼。

由此可以看得出,企業僱傭殘疾人不只是節省了殘保金,殘疾人也為企業創造了價值,企業還可以獲得一系列的優惠補貼。

新政策,僱傭殘障職工不只可以減免殘保金,企業還可申請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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