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局纪检组对党务干部提出四点要求

1月12日上午,驻工商局纪检组组长于东方同志列席并监督了全市工商系统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建工作述职会议,并对基层党组织书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提出四点要求:

一要认清形势,突出讲政治。于组长指出:1月1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纪委二次全会上,号召全党要“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十九大以来中央已查处5只“老虎”,说明中央从严治党的劲头不松、节奏不变,力度不减。目前我市,市、县两级监察委已基本设立完毕,综合派驻改革也在稳步推进。市纪委、监察委实现了力量整合强化,必将在全市掀起反腐倡廉和反腐败斗争的新高潮。我们必须认识到从中央到地方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越来越高,越来越严。作为党组织的书记,要认清形势,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扛实扛牢。

二要率先垂范,特别讲纪律。从严治党,重在从严管理干部。“严是爱、松是害”。作为党的干部要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要求群众做到的,领导自己要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我们也要带头不做。各级干部要严格纪律,自觉与市局党组保持一致,自觉模范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自觉模范遵守党纪国法,自觉维护团结干事的良好局面。驻局纪检组将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切实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纪律是带电的“高压线”,坚决贯彻越往后越严的要求,动辄必纠,问责必严。

三要传导压力,层层讲责任。全面从严治党,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纪检组是监督责任。全市工商系统各级党组织的书记都要树立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还要将压力层层向下传导,使我们全市工商系统每名基层党组织负责人都明晰自己在管理队伍中的主体责任,使每名党员都能心中有纪、心中有戒、心中有责。通过层层讲责任,层层强担当,让从严治党在工商系统不断向纵深贯彻,向基层落实。

四要以建促治,持续抓作风。要坚持问题导向,对准问题开展工作,建章立制。应该清醒的看到,干部队伍仍然存在“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违纪行为时有发生、作风长效机制建设不足、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发展不平衡等问题。这些问题,很多都要靠加强党的建设,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统一,紧紧咬住“责任”二字,抓住“问责”这个要害。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贯方针,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运用“四种形态”,善用“约谈提醒”,最大限度防止干部出问题用。各级党组织书记都要履职尽责,持之以恒、毫不动摇加强作风建设,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在全市工商系统打造清风正气的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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