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城区9月份4个单位第一种形态实现“零突破”

渭城区纪检监察工作推进会上曾就第一、二种形态上报工作强调指出:“各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严格落实监督责任,第一种形态至今未‘破零’的街办和部门要高度重视,尽快‘破零’,如果你们自己查不出问题、发现不了问题来,我们纪委帮你们查,如果让纪委查到,将从重处理,并追究该单位负责人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

为使推进会取得良好效果,渭城区纪委在运用第一种形态过程中,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一是把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作为实践第一种形态的关键,加强日常教育和监督,通过持续加压,把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压力传导下去,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同时,注重跟踪第一种形态运用后的整改情况,既要关注党员干部对本身存在问题的认识和改正情况,也要及时解除党员干部的思想包袱,高标准引导教育,使党员干部认识到这是一种很正常的批评教育和惩戒手段,引导其在认错的基础上积极改正,不断完善自身,强化第一种形态的质量和效果。二是把落实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作为正确运用第一种形态的重要内容,建立并不断完善第一种形态运用台账,统一表格、情况报告文书等,规范处置方式和流程,标明问题来源、产生原因、第一种形态处置措施,整改时限等项目,保证实际操作过程真实可查、有据可依。三是以常态督查推动常态作风,实行每周轮流督查检查、月统计通报制度,强化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意识,在节假日等时间节点加强对落实八项规定和纠正“四风”问题进行检查监督,确保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到位,在监督中见常态,在整改中树新风,在习惯中成自然。

截至目前,全区第一种形态运用共207人次,其中函询106人次、约谈94人次、诫勉谈话4人次、通报3人次。9月份,全区共约谈函询37人,包括4名科级干部和8名单位(科室)负责人,4个单位第一种形态实现了“零突破”。

(渭城区纪委 李梅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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